本書係杜松柏教授多年研究藝術與美學理論的專門著作。主要在由中國文學的形象結構切入,以解決形象思維的問題,並如邏輯思維般建立了形象思維的方法,以突破古今中外此一研究的瓶頸。全書分上、下二篇。上篇究藝術原委,以進化論的觀念,深入藝術的實際,由鄭板橋揭舉畫竹的過程——眼中之竹、心中之竹、手中之竹,扣合辨析相關的藝術著作,實事求是,而成〈引論〉、〈論外物〉、〈論內感〉、〈論形象〉、〈論臆構〉、〈論情感〉、〈論美感〉、〈論形式〉、〈論才力〉、〈論手巧〉,而歸結於〈論藝術〉。
下篇由〈引論〉以論形象思維迄未建立之故,與建立之難。中國文字其結體之基本,則全為形象思維之結果。由〈論思維方法的發展〉、〈論形象思維的體現〉,以明二者的關係,明揭概念係建立在形象的基礎上。論形象思維的原則,則歸結了十六項。論無法式的形象思維有三類。論形象思維法的樹立,有十二法式。其成就應超過了維科的《新科學》。因為維科只建立了三項形象思維的原理。此一成果乃作者的貢獻,為藝術的創作開出了準則。而且是中國文字積累了形象思維資料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