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傾我所能,寫我所愛
──記憶是靈魂的保險箱,唯有愛值得珍藏
十歲的時候,老師在課堂上問:「妳長大以後要做什麼?」
我胸有成竹的回答:小說家。
好奇怪的答案。
當時,我只是一個鄉下小孩。書唸得普通,作文也沒寫得太好。我所知的「大人的工作」也非常有限。有生以來,我也從來沒有看過任何一個小說家。
為什麼我要當小說家?
可能只是因為爸爸的書櫥中有幾本有趣的小說,成為我的啟蒙課本。像無名氏的《塔裡的女人》,還有《飄》。這些書都是某個年代紅極一時的愛情小說,但對於一個還沒有度過青春期的十歲小孩而言,它的題材顯得有點遙遠。
那時我卻以為自己全看懂了。
從此,我覺得當個小說家一定是一件很酷的事。打開一本小說,就像打開一扇門一樣,不費吹灰之力,我們就跳進別人的人生裡,變成了小說中的「我」或「他」。
在我心中,小說家等同魔術師。他們用筆創造了一個世界:脫離現實的奇幻世界,或者是與現實並存的另一個現實世界。小說家的心情決定了那個世界的溫度,輕輕一筆也可左右一個人物的快樂幸福,甚至存亡。
沒有想到在二十一歲那一年,我真的出了第一本小說。
如今,很多年過去了。我寫過了無數字。
除了當作者之外,我也還有一些眾所皆知的工作。至今我仍熱愛冒險,興趣廣泛。不知何時從一個木訥的鄉下小孩被迫成為一個在螢光幕前伶牙俐齒的傢伙。
「為什麼妳那麼忙還有時間寫作呢?」這個問題我被問過一千次以上。
顯然,這是很多人的疑惑,但我自己從不疑惑。
我很喜歡寫作。如果你朝朝暮暮做一件事,做了那麼多年,仍然喜歡(雖然也常有一些想撞牆或丟筆的時候),如果不做,對它的思念就會讓自己焦躁不安,那麼,就是愛了吧。
很愛,就會有時間。很愛一個人,不遠千里看他一眼也好,很愛一件事,就算寫幾行也行。
終日思之,何曾忘之。
一個很棒的題材對我來說,比一頓米其林餐廳的美食還有吸引力。
仍然可以為它茶飯不思、廢寢忘餐。
那就是愛了。
然而,好些年來,我已經很少寫小說了,反而叨叨絮絮的寫了好多雜文。
原因很多。仔細追究起來,我自己最可能的解釋是,寫小說需要一種氛圍、一種感覺、一段時間……
甚至一種信仰或信念。
太理性或平靜的心境,並不適合寫小說。
還有,寫小說是個古老行業,像古董車一樣,需要一段「熱車」時間,它才能發動。而剛發動時,速度一定緩如龜步,而且還會故障。在時間零碎的情況下,小說的夢被我壓縮了好多年。
但是我從來沒有忘記這個初衷。
也許你很難相信,這個系列的第一個故事,是我在人生最驚惶的時候寫下的。那個時候,我剛經歷了要命的過程(這個過程若要仔細說來,話有點長,總之,船過水也無痕了)。
那時,我自己剛剛逃離鬼門關,慢慢恢復清醒,而太早出生的孩子還躺在加護病房裡,除了每天探視她,唱歌給她聽、為她祈禱之外,什麼也不能做。一回到家,我忍不住焦慮不安,像一隻只能在原地打轉的螞蟻。
這時唯一能拯救我的就是小說了。
我彷彿翻出古老道具的魔術師。企圖讓自己進入另一個安穩世界、進入另一個人的故事,當我開始說故事時,那些現實中種種不愉快的情節和痛苦就這樣被跳過了。
嘿,我竟然在這樣的時候又開始寫小說了。
也許你會說,小說家還真不是正常人。
但小說,不管是讀,還是寫,小說總在人生的某一段艱難時期拯救了我。
災難過去了,孩子出院回家了。每個晚上,當孩子甜蜜的睡著之後,我的小說盛宴時間就到了。緩緩打開電腦,我像一個聚精會神的電玩玩家,進入了另一個自己創造的世界……。
我專心的寫著小說,仍然享受品嚐這世上最美好的滋味。
這些故事,都是會發生在平凡生活中的,愛與記憶的故事。記憶是靈魂的保險箱,而唯有愛值得珍藏。這些故事,多偏於溫暖,微微的酸,微微的涼,因為寫這些小說的時候,我的心裡很需要一個擁抱。想像中的愛情故事,總能讓我走出現實偶有的無奈和荒涼。
傾我所能,寫我所愛,是我徬徨時的鎮定劑,是無止盡的捉迷藏遊戲,是救贖也是希望,但願有人能懂,能換一個會心微笑已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