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30年前,筆者在大學就讀,台灣史的研究尚待更多的專研者投入經營,尤其在荷西時期的研究方面,只有政治、宗教兩個角度的探討,需要深入性、多面性的瞭解,卻又礙於語言、文字的隔閡,無法參閱荷蘭文、西班牙文撰寫相關史料檔案,自然使得此一時期的研究窒礙難行。今天,欣見村上直次郎翻譯的《巴達維亞城日誌》、郭輝與程大學翻譯的《巴達維亞城日記》、江樹生譯註的《熱蘭遮城日誌》、程紹剛譯註的《荷蘭人在福爾摩莎》(即譯註《東印度事務報告》中有關福爾摩莎史料)、鄭維中撰寫的《製作福爾摩沙》(介紹台灣史相關西洋古書,如《東印度水路誌》、《福爾摩沙簡報》、《荷使初訪中國記》、《荷蘭信使》、《荷使第二及第三次出訪(大清)中國記》等二十本)等書相繼出版,彌補了台灣本身沒有古籍珍本可考的缺憾。這些年來,台灣史籍翻譯促使中外學者積極投入,藉由這些真實的紀錄,豐富了我們對歷史的解釋,更把台灣史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來探討。
以前,我們只從台灣的角度看台灣史;現今,我們應從世界的角度來看台灣史。西元1405年(明成祖永樂三年)至1433年(明宣宗宣德八年),鄭和完成七次下西洋,前後歷時29年,比西元1498年(明孝宗弘治十一年)佛朗機人 繞道南非好望角經東非蒙巴薩穿越印度洋至印度加利卡特(Calicut)早65年,其航行遠至波斯灣、紅海及非洲東岸,其後促使閩、粵兩省人口大量移民南洋,造成了今天的中南半島、馬來半島、印度尼西亞群島、菲律賓群島在西方人東來殖民以前,已經成為中國人的的天下。與此同時,歐洲已步入「貿易紀元時期」,在西元1551年(明世宗嘉靖三十年)有葡萄牙船航抵日本九州東北的豐後(Bungo)進行貿易,途經台灣時,以「福爾摩沙」(Formosa)稱呼,至此台灣日漸引起了歐洲人的注意。1553年(明世宗嘉靖三十二年),佛朗機人向明朝官員「借住」濠鏡(今澳門)。1565年(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西班牙人占領菲律賓,在宿霧(Cebu)建立了其在亞洲的第一個殖民地。1602年(明神宗萬曆三十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此為荷蘭從日本到南洋到南非廣大商業與殖民王國的統治指揮中心。1604年(明神宗萬曆三十二年)、1622年(明熹宗天啟二年),荷蘭兩次占據澎湖不成,1624年(明熹宗天啟四年)荷蘭與明朝官方協商,轉至大員(今安平)與中國進行貿易。1626年(明熹宗天啟六年),西班牙勢力進占雞籠(今基隆),正式宣告台灣陷於兩雄相爭之局。
17世紀的台灣,處於世界列強兵家相爭之地。因為明朝實施海禁政策,海洋貿易體系主要透過朝貢與官辦的方式進行,對中國海外貿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雖然時張時弛,但貿易發展需有開放的政策與穩定的環境才有未來,於是無形之中助長海盜走私的生意。到了清朝,出於防漢制夷的政治考量,又為了打擊摧毀反清復明的勢力,配套實施了空前絕後的閉關鎖國政策,甚至實行了沿海遷界,扼殺了中國的海洋貿易、國內工商業的發展,造成中國在18、19世紀嚴重落後於西方,也促使台灣成為兵家必爭的貿易基地。
本書將台灣史放在世界史的格局裡,從15世紀以後大航海時代海外擴張的來臨到16世紀以來歐洲強權的變化,外在的刺激逐步把台灣這個蕞爾小島推到一個重要的轉捩點。而在西元1581年(明神宗萬曆九年)荷蘭人反抗西班牙宣布獨立,從主權、宗教的束縛裡釋放出來的荷蘭追隨葡萄牙、比利時、西班牙等國的海外擴張政策,為了促進其在好望角以東的亞洲貿易及在亞洲繼續與西班牙作戰,於1602年(明神宗萬曆三十年)成立荷蘭東印度公司,主導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的事務;又於1624年(明熹宗天啟四年)登陸了大員(今安平),展開了38年對台灣的統治,其間歷經明、清兩代,因此將本書名定為《明清時期荷蘭人在台灣》,希冀清楚交代其間荷蘭人在台灣進行哪些政治、經濟、社會、宗教等活動?如何與西班牙爭奪地盤?荷蘭在台灣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最後又為何丟掉台灣基地?這些錯綜複雜的過程,與歐洲強權的抗衡、中國內部政局的變化、台灣海峽上活動的商業利益息息相關,其中將會大量運用史料檔案,全面還原明清時期荷蘭人在台灣經營的真相。
2011年是中華民國建國100週年,在台灣研究逐漸受到國際學術界重視的同時,本書的完成,一則是以出生台灣的歷史工作者對國家百壽的賀禮,二則以本書拋磚引玉,待日後尚未付刊的檔案一一翻譯付梓,更豐富台灣史國際化的研究,強化台灣的生命力。
2006年至2009年,筆者主編了一套100冊的《再現台灣》系列套書,其中也參與撰寫10幾冊,邀請了專研各領域的學者共襄盛舉,也榮獲了2007年金鼎獎的最高榮譽。2008年,感謝五南文化集團楊榮川董事長的邀約,再度策畫了《台灣誌記》書系,在這個書系筆者撰寫了這本書,結合個人的專長領域:明史、台灣史,當作個人投入史學界、出版界30年的紀念。最後,感謝台灣書房蘇美嬌與程于倩小姐、蔡明慧小姐的襄助、美編李文順先生的設計、文史工作者陳志杰先生的襄助,他們的專業背景提升了這本書的價值。如有未逮之處,尚請讀者與各方先進不吝指正,待再版時復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