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義大利年輕人加入紅圈會幫會,結婚後他想脫離幫會,便帶著妻子到美國過新生活,義大利的幫派分子卻追蹤而來,以他叛逃為由,要脅他必須付支付一大筆錢作為交換,為了不讓妻子陷入危境,他和妻子分租一條街的對面二樓兩棟屋子,以閃光做為暗號,進行溝通.....
二樓的房客明明是男的,為什麼十天後變成女的?
每天幾乎不用餐卻必定讀報的原因何在?
擁有甜蜜家庭的恩愛夫妻,為什麼會淪落成亡命鴛鴦?
福爾摩斯從一根菸蒂讀出什麼線索?
靠一面鏡子推敲出什麼信號?
又在報紙的分類廣告上看到了什麼?
書中主角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生於1854年。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不擅交際,愛思考。精通劍術、拳術。被同學的狗咬傷後,反而與同學成了莫逆,一次拜訪同學家,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23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一邊研究科學,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公寓,兩人協力辦案。
約翰‧H‧華生Dr. John Hamish Watson
生於1852年,26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結業後隨軍隊赴阿富汗任軍醫,28歲負傷回倫敦。結識福爾摩斯後,兩人同住一處共同辦案。36歲與梅麗結婚,並外出開立診所。42歲時,梅麗過世,他結束診所,再住回福爾摩斯的公寓。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並詳細記錄辦案過程,再發表於報章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