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二○一二年下半年,我開始在央視《法律講堂》(文史版)錄製《法眼看曹操》,到今年(二○一三)做完,五月底播出,一共十四集。這本書,就是這個系列節目的講稿整理而成。
講稿做成書,當然有不少改動。
最大的改動,是新增了兩集內容。曹操生平和法律有關的事情很多,去取抉擇之後,我最早的計畫是做十五講,包括曹丕、曹植爭太子位的事情和楊修之死,有電腦裏的提綱為證。後來計畫趕不上變化,又因為我實在太懶,想早點講完了事,所以把這樣兩個精彩的回目割捨掉了,非常可惜。現在借著成書的機會,趕緊添加進來。
我在錄製節目之前,都寫有講稿;錄製的時候不可能完全照本宣科,往往有些臨場發揮。這些發揮,都被整理成字幕稿,回饋到我手裏。我一看,有很多都是對著電腦螢幕寫作的時候撓破頭也想不到的好段子,不妨保留。所以我把講稿和字幕稿仔細對勘一遍,一取其簡嚴而捨其呆板,一取其活潑而捨其氾濫,合成一個新的書稿。我一向特別鍾愛「口語體」的講稿,但凡碰到某名師的講堂實錄,必買不誤。所以這次整理講稿,也保留了這種口語的特點,有叮嚀反復、不厭其煩,有岔開話題、旁行斜上,都沒有刪略,希望能給讀者帶來一點身臨其境的感覺吧。這是第二個改動。
按照這類書的體例,有一些正文中不便展開的小問題,也許會對閱讀造成障礙,我都另外做了一個名詞解釋。在解釋的時候,沒有簡單「百度百科」了事,而是適當加了一些猛料。比如大喬小喬到底是誰?貂蟬的原意為什麼是漢朝官帽上的一種裝飾?「曹沖稱象」居然是起源於印度的佛經故事?如此等等,引發大家進一步閱讀或者說進一步八卦的惡趣味。當然,這樣的名詞解釋因為並不夾雜在正文之中,您既可以選擇跳過解釋唯讀正文,也可以選擇跳過正文唯讀解釋。這是第三個改動。
我在寫講稿的時候,出於組織故事結構方面的考慮,並不一定嚴格按照事件在歷史上發生的時間順序來講述。有的時候往前跳幾年,有的時候一下子扯到曹操死後去了,這是事後諸葛亮的自由。所以書裏面故事的先後次序,並不代表在歷史上發生的次序。為了避免誤解,我在書後面附了一個曹操的大事年表,供大家做個參考。這是第四個改動。
另外,書中人物的對話,有史可徵的,我都在括弧裏引用了原話;出自《三國志》以外典籍的,我都儘量標明了出處。
有了以上改動,這本書就是原稿的升級加強版了。
我在寫作的時候,參考了陳寅恪、周一良、田餘慶、方詩銘、萬繩楠、張作耀、張可禮、方北辰、卜憲群等許多前輩和時賢的大作,或隨文作了說明,或出於敘事完整性的考慮而未在文中說明,不敢掠美,在此一併致敬。
恩師龍大軒教授多年來傳道解惑、提掖後進,永銘在心。龍老師金針度人,傳授給我「以人物講故事,以故事講法律,以法律講文化,以文化講人性」的四句真言。本書作為一個嘗試,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法律講堂》的權勇先生、陳德鴻先生、張振華先生,為本書選題的策劃、結構的優化、思路的明晰,以及具體問題的解決,都賜予了很好的意見。希望本書不至於辜負他們的心血。
我的求學歷程才剛剛開始,才學和見識都還淺陋,之所以斗膽成書,正是希望讀者能指正不足,給我以進步的機會。在此留下我的郵箱:czqinmou@163.com,恭候大家的板磚。
秦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於西南政法
序
弟子秦濤又出新作,囑我為其作序,故爾能先讀為快。掩卷之餘,感慨良多。一歎這些年輕後學手腳敏捷,要不了多長時間,就能鼓搗出一部書來,直追得吾等老前輩氣喘如牛,眼看就要落後矣。那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嗚呼哀哉!二歎其文思敏捷,簡直就像張宗昌先生詠的「趵突泉,泉趵突;三個眼,直咕嘟;咕嘟咕嘟咕嘟」一樣,不停地往外冒,勢不可擋地成就了這一部《黑白曹操》。
曹操其人,歷史上的評價,爭議最大,或曰為能臣,或曰為奸雄,簡直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然其陰險歹毒,確係眾人公認,證據就是他殺呂伯奢一家。
前幾年,陝西發生邱興華特大殺人案,其與曹操殺呂伯奢一家極其相似。睡龍先生無事生非,聊做比較如下:
一是起因相同。邱興華懷疑漢陰縣鐵瓦殿道觀主持熊萬成調戲其妻,遂生歹意;曹操在呂家借宿,聞有磨刀之聲,懷疑呂家人欲加害自己,乃起殺機。兩人皆因疑心而殺人。
二是危害相當。邱興華於起意當晚,將觀內十人統統殺死,又將熊萬成的眼球、心肺、腳筋挖出,炒熟餵狗。曹操偷聽呂家人言:「縛而殺之,何如?」堅信其必害己,遂仗劍而入,一股腦兒殺死呂家八口;搜至廚房,見捆著一頭肥豬,方知誤了會也。
三是險惡相似。邱興華在逃亡路上,魏義凱為其提供食宿方便,邱興華不思感激,反而將魏家三口砍成重傷,魏義凱因搶救無效死亡。曹操殺了呂家八口後,急急從呂家逃出,正好撞見呂伯奢買了兩瓶酒從集上回來,要請他喝酒。他不但沒有悔意,反而將呂老頭一劍砍於驢下。
二人行為如出一轍,但社會評價卻截然不同。邱興華共殺十一人,固罪大惡極,然有法學家焉,有醫學家焉,硬是天生異稟、獨具慧眼,以為:籲嘻乎,這邱興華殺了十人還不甘休,竟把人心、眼、腳筋炒熟餵狗,豈是正常人之所為哉?必有精神病矣。遂在網上掛出公開之信,放出大哉之言,曰:邱興華或有精神病,依法應進行司法鑒定。吾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於是乎,網上國民便焦躁起來,曰邱興華有病者有之,曰應當進行鑒定者有之,一時間沸沸揚揚,好不熱鬧。已被法院判處死刑的邱興華,似乎受了莫大的委屈,輿論情感紛紛向其傾斜,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紛紛向其家屬送錢、送物、送溫暖。在被害人家屬門可羅雀、無人問津的同時,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想當然以為這就極大地推動了吾國司法之進程。法治進步,豈是逗你玩兒的哉?
曹操共殺九人,比邱興華還少殺兩人,輿論卻對他大大的不利。在這件事上,幾乎沒有一個給他說好話的。從古到今,他被國人罵了一千多年,背上「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的惡名。民國時厚黑教主李宗吾先生更直斥其「心子黑」,說他是心黑手辣、忘恩負義。以致京劇臉譜中,總將他畫成白臉,喻其為奸詐狠毒之人。曹操的名字,簡直成了壞人的代號,飽受歷史輿論詬病。
同樣的行為,社會評價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哩?蓋古之時也,輿論的普及,靠的是口耳相傳,民眾的評價占據主導地位。而民眾多以情感去看問題,曹操連殺九人,固當罪該萬死,槍斃他十回也不解氣;今之時也,網路的力量加速了社會輿論的傳播,專家的評價便占據主導地位。而專家多以理智去看問題,在邱興華一案中,他們以高於常人的知識一看:噫,這人怕是有病喲!於是振臂一呼,便有如雲粉絲跟著搖旗?喊。似乎誰敢說邱興華沒病,誰自己就有病;誰敢大聲疾呼對邱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誰的法治觀念就高一樣,輿論遂一邊倒矣!殺人凶手而得輿論鼎力支持的千年奇觀,便隆重登場。善哉善哉,阿彌陀佛!
有鑒於此,睡龍先生決定向那些為邱興華辯護的專家見賢思齊,欲在夢中聯合幾位這樣家、那樣家,也在網上發表一封公開信,曰:曹操僅因疑心便殺死多人,後明知錯殺,還殺了買酒款待自己的呂伯奢,豈是正常人之所為哉?必有精神病焉,理應對其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誰要說無需鑒定,誰就是藐視法律,誰就是對歷史不負責任。如此這般,就能把曹操殺呂家一案的水攪渾,或許還能為他平反哩!我老人家亦可借此步入「專家」的行列。
話說一人習武有成,與人打鬥,一拳打在對方肩上,對方竟一命嗚呼。該人大惑不解,詰問其師曰:「您教我打人千萬別打心,要出人命。我打的對方肩膀,怎麼死了?」師傅曰:「現在的人,心都長歪了。」捫心自問,鄙人用邱興華案為曹操殺人翻案,恐怕有點像習武師傅說的那樣:心長歪了也;還有點像日本鬼子罵人的口頭禪:「良心大大的壞了」。然為了成為舉世聞名的「公知」,哪怕世人罵我別出心裁、吃飽了撐的,也在所不惜矣!
洋大人《聖經》有云:「已有之事,後必再有;已行之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古往今來,人與事皆可變,唯人性亙古不變,所以歷史每日都在重演。對人事的評價,不同的眼光可能會導致不同的結論,但只要把心擺正,堅持基本的人性,其評價「雖不中,亦不遠矣」。如果心都長歪了,便會偏離人性,把好人看成惡魔,把惡魔看成無辜者。對曹操這樣的歷史人物,也是一樣,你既可以用文學的眼光去看,也可以用史學的眼光去看,還可以用法學的眼光去看,但無論如何,都應該保持一顆正常的心。
秦濤的正業是研究中國法律史,不務正業是讀三國,其看曹操的眼界,既是法學的,又是史學的,更有一顆不偏不倚之心。所撰大作,較之其他的曹操傳,自當別有一番風味。讀者老爺如若不信,請翻到下一頁。
龍大軒
癸巳年仲秋之夜於山城學林雅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