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功能」與「序列」的組織原則所構成的事件安排便是故事的「情節」。「情節」可說是敘事層面的「故事」的構成主幹,它可以被定義為「事件的形式系列或語義系列」(胡亞敏,2004:119)。
復以《含英咀華》為例,該展座落於一個長型的展場,設置固定式的隔牆。展覽遵循著既有的空間分配,如平面圖所示,呈現一區區的分布(圖2.4)。這樣的展區規劃毋寧是一種常見的處理方式。Bal 便曾以劇場做為這類型展場的隱喻,亦即強調其中分隔出一個個獨立空間,有如戲劇表演的場景,且為了使展品處於最佳的可視狀態,策展人必須發展出一個劇本(scenography)(Bal, 2008:74)。展覽因此成為一系列「場景化」(mise-en-sc?ne)的結果。在戲劇裡,「場景化」意味將文字與分鏡記錄以一種可以令多數觀者共同接觸的方式,在有限且受限的特定時空裡加以組織並表演(Bal, 2008:74)。但展覽畢竟不同於戲劇,展覽的觀者必須藉由主動的位移接近展品,且不同於戲劇,觀者在展覽裡並不僅是一個被動接受表演的對象,而是主動接觸展覽所提供的內容者。在他一步接著一步朝向展品移動時,隨著之間的韻律、速度與觀點(points of view)或焦點(focalizations),觀者將展覽視為一種意義製造的序列(Bal, 2008:71)。
以該展而言,「故事」的界定是從介紹不同型態的書房空間到介紹書房裡的人事物,最後強調眾多書房內如何進行讀書這件事。進一步分析,這三個大序列又分別可以拆解為多個小序列。雖然該展並未標舉出一位明顯可識的故事主角,但一般以展覽的處理而言,我們已經可以說這三個大序列已經構成本展的「故事線」(story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