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比利.密利根的公設律師殫精竭其所能,不讓他移送至重警備的利馬醫院(素有「地獄醫院」之稱),但是他仍然意外地移送到利馬。之後我就決定要多了解一下這個地方以及它的歷史。我找到了兩篇《克利夫蘭明報》的文章,第一篇刊登於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利馬二十六件上吊案未驗屍
本報記者愛德華.惠倫、理查.魏德曼報導
【俄亥俄州利馬市】本報獨家取得愛倫郡驗屍官報告,據知州立利馬醫院九年來發生了二十六起上吊自殺案……
諾伯醫師昨日表示為上吊自殺之患者驗屍並不在他的權限之內。
醫院前員工文森.德維塔告訴記者,一九六〇年到六五年他在醫院工作時,期間有兩名患者因為不堪殘酷的對待而自殺……
二十六名死者中多數以極不尋常的方式上吊自殺。這種手法據說全醫院都知道。
「那種死法需要極大的決心。」驗屍官說。「病人只需要站起來就能自救。」
文章並沒有詳述到底不尋常的方式是什麼方式,可能是顧慮讀者看了不舒服,也可能是為防止其他各地的病人仿效。
四天之後,《明報》又刊登了一則頭條:
前員工聲稱是處罰──利馬以電擊體罰
本報記者愛德華.惠倫、理查.魏德曼報導
【俄亥俄州利馬市】據一名已離職之醫院員工說,電擊治療在利馬醫院是用作體罰與威脅之途。
現年四十六歲的珍.紐曼太太說她曾目睹一名病患因電擊而「變成植物人」……紐曼太太曾是二戰的海軍志願兵,口齒伶俐,直言不諱。
紐曼太太勉為其難詳述細節:「我是個很堅強的人,也見過世面。可是絕對沒有比那種事更可怕的了。那個女人在短短幾分鐘內就從一個大活人變成了果凍。連我也忍不住想吐。
「在利馬電擊治療就是拿來體罰跟威脅用的,絕對不是用來幫助病人的。」
我這才明白,為何一年前史維卡和史帝文生說什麼也不肯讓法院和心理健康局把密利根送進利馬。
而現在,因為兩名俄亥俄州議員施加的政治壓力,密利根終於轉入了利馬。
我知道核心比利就算是在比較和善的環境都有自殺傾向,我不禁擔心在利馬這種地方他不知會做出什麼事來。多數的多重人格都是一種存活的機制,可是比利,有出生證明,核心人格的這個比利,卻有自殺傾向,他在十四歲那年就想從高中的樓頂跳下去,反倒是靠亞瑟和雷根聯手讓他睡著。
只怕未融合的比利在利馬浮出檯面,毀滅一具身體,一舉消滅了二十四個人。
事情也真的差點走到這一步。
比利轉院後,我想去看他,可是立刻就被新的醫師擋駕,他還是個無照的精神科醫生呢。他的拒絕讓我感受到強烈的敵意,而且依我看來,他好似還唯恐我會發現什麼。
一九七九年秋天,利馬公關室照例開放醫院,供大眾參觀,我也登記了,可是後來路易.林德納醫師又通知我參觀行程取消了,而且他還下令把我的名字通告各病房,不准我進入醫院。
一九八〇年一月三十日,郵差送來比利的信,他在信中會提到近況,此外我也收到一封利馬醫院的病人寫來的信,他在幾天前曾打電話給我。
先生你好:
跟你通過電話,我決定把信再寫一次。我就不廢話了。比利的律師來看過他之後,不到二十四小時,比利就從密集治療單位五房轉到了密集治療九房,而九房比五房管得更嚴。
轉病房的決定是「小組人員」在每天的小組會議上做的。比利非常意外,也很震驚,可是他表現得還不錯……
我跟比利現在只能在放風的時間交談。我這才知道他的壓力有多大。
他說他把律師開除了以後會客、郵件、電話才恢復正常。還有人叫他停止寫書〔就是作者正在寫的這本書〕,醫護人員還威脅他。(我自己也被控幫助比利寫書,我才知道那些人不要這本書出版)……
希望我說的話有用。如果有用得著我的地方,只管開口。
敬祝平安
〔隱其名〕
為了保護個人隱私,比利.密利根的病友、護士、醫護人員、安全人員、某些負責比利病房區的醫院低階員工,這些人的姓名我都隱瞞或是更換了。
後來比利的律師提出抗告,檢察總長打電話通知我針對我的禁訪令已經撤銷了,我可以隨時去看比利。
我寄了掛號信給林德納醫師,想聽聽他這方面的說法,可是去信卻如石沉大海,我只好在此指出對於他我的了解是從何處得來的:他的外貌、面部表情、行為舉止是我在法院開庭期間親眼觀察到的;有他在場的情景是根據密利根對他們的會面的回憶;林德納對比利的行為許多是引述自林德納自己寫的醫學紀錄;最後一項,評估他身為精神科醫師的能力,則是取材自其他專業人士在報章的評論以及錄音訪問,比方說一九八○年八月十九日的《明報》文章。
《明報》有一篇系列報導「重訪州立利馬醫院」,第三篇引述了心理健康局局長提摩西.莫利茨的說法,他承認許多病人抱怨在利馬得不到足夠的心理治療,可能言之成理,因為地處偏鄉,醫院沒有足夠的合格員工,報導如下:「再者,莫利茨也承認現存的某些員工並沒有符合州政府標準的資歷,比如臨床醫師路易.林德納只是一般醫師,而不是合格的精神科醫師。
莫利茨醫師為雇用林德納辯護,他說該醫師是位優秀醫師。『我們的選擇是非林德納醫師莫屬,而不是還有第二人選。』……
莫利茨醫師指出州政府提供的薪水讓他無法吸引最優秀的合格醫師。他抱怨道按規定只能支付精神科醫師五萬五千元的年薪,遠低於他們在別處的所得。
因此利馬的合格專業人員並未達到莫利茨的標準,而其結果是未受過專業訓練的病房醫護人員卻擁有相當的權力……」
在這段限制重重的時期,比利跟我的通訊斷絕。他不能用紙筆做私人用途,也只能在有監護人員在場的時候草草寫幾句話。可是那反倒成了一種挑戰,他想出辦法來寫筆記,描述利馬醫院裡的情況。我在這裡寫下的比利內心的想法、感觸、經驗都是根據他偷偷寫下的文字,交由某些訪客郵寄給我的。
然而,外在的觀點則是直接引述瑪麗日記。瑪麗是位羞澀的年輕女子,也是精神病患者,在艾森斯心理健康中心遇見了比利,以後只要能搭便車,她就會從艾森斯到利馬去探望比利。後來她在利馬醫院附近租了房子,每天都去看比利,並且記錄下他說的話、樣貌舉止,也記錄了她本人對比利的看法。
我十分感激她允許我出版部分的日記內容,讓我證實比利絕大多數的回憶並沒有舛誤。若不是她的日記,只怕有很多地方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我也訪問了十二年來與密利根有交集的律師、精神科醫師、公設辯護律師、警探、朋友,他們都提供了我第一手的材料,我盡量融入這本書中,塑造出一個連貫的故事來。在《二十四個比利》僅僅點到為止的事情現在可以娓娓道來了。
比利的下一個十二年就像是坐雲霄飛車,情緒大起大落,陰晴不定,那是因為他就是這麼過日子的。
丹尼爾.凱斯
一九九三年十月於佛羅里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