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我們常常聽到這些說法:
—中國是東方的,基督宗教是西方的
—儒家(儒教)、道教,以及中國化的佛教是本土的,基督宗教是外來的
—中國是包容的,基督宗教是排他的這些論斷,從宏觀角度鉤勒了「基督宗教」與「中國」的大不相同。但我常常疑心:這種認識,除了在大格局裏提供了極其便利的「定論」之外—它是否過於高高在上?—以至,無法反映一個又一個,關於「文化相遇/文化衝突」的心靈故事?
這正是本書序文裏,提出「利瑪竇(Matteo Ricci)和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是否中國人」這一疑問的原因。從「對中國的認識」甚至在某程度上「對中國的認同」而言,利瑪竇和戴德生是很夠資格的。這兩位分屬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傳教士,他們在不同年代,穿着中國人的服飾,向中國人述說他們的信仰。利瑪竇說中文,熟悉中國經典,還能用中文撰述,有《天主實義》等名著;他死在中國,埋在中國。
戴德生的名言,至今華人基督徒仍然耳熟能詳:「我若有一千英磅,中國可以全數擁有。我若有一千條性命,中國可以全數擁有。」(If I had a thousand pounds China should have it—if I had a thousand lives, China should have them)[1] 今天,戴德生的第五代後人戴繼宗(James Hudson Taylor IV)還在臺灣宣教。像利瑪竇和戴德生,他們有着中國人的名字,比許多不諳中文的華僑後代,「中國」得多。但是,為甚麼我們的歷史教科書仍然說:「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英國傳教士戴德生」—而不說中國人利瑪竇、中國人戴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