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旨在面對教會訓導至今尚未定義人類接合子與早期胚胎是一個位格人的現行立場,討論並釐清相關疑慮與困境,最後期能回應訓導當局的邀請,提出一個可行的建議途徑,即「接合子具有人的身體,也擁有人的理性靈魂,因此能被定義為位格人」。
耶穌基督曾對我們說過:「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廿五40);而人類接合子與早期胚胎,就如同我們每個人的「最小兄弟」一般。期盼本書所提出的分析與主張,能有效提供教會訓導當局一個可行的解決之道,並使教內「維護生命」的團體與學者們,在未來各種公共政策的制訂與辯論中,得以更有力量地面對「死亡文化」的挑戰,並有效地繼續發揚「生命文化」,以維護每一個人類生命的尊嚴與其生存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