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序
宋美齡,中華民國「第一夫人」,由於戰後國共內戰,國民黨的潰敗,於1950年1月離開美國來到臺灣,與蔣中正共渡時艱,開始她後半生的生涯,至2003年在美國去世,享年106歲。從1950年到2003年,計為時53年,正是她享年106歲的一半。
她的後半生活動和工作,可從她在臺灣主持的婦女聯合會名稱的改變顯示之。婦聯會初名「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創辦於1950年4月,其任務是「反共抗俄」。1964年略去「抗俄」字樣,改名為「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僅是「反共」而不「抗俄」了。1996年又略去「反共」而加上「民國」字樣,改名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即不「反共」而是捍衛「中華民國」了。
「反共抗俄」及「反共」,是為配合蔣中正的政策。捍衛「中華民國」的工作,她早在1950年代即結合美國的反共人土所組成的「百萬人委員會」以阻止中共進入聯合國,頗具成效。到了1965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發生動搖,尤其1968年尼克森(Richard Nixon)當選為美國第37屆總統後,亟謀與中共建交,尼氏為「聯中(共)制蘇」而拋棄中華民國,1971年10月26日,使中共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此乃尼氏對其「老友」的「背叛」也。尼氏原與蔣、宋關係友好,1953年11月,時任美國的副總統尼氏偕夫人訪問台灣,受到蔣、宋熱情的接待。彼與蔣、宋關係的惡化,本書著者呂晶博士在書中引有蔣的兩則日記,至為精彩。錄之如下:
(1)1971年9月28日的日記:
尼醜昔年(按為1967年)在慈湖晤談時,視為其可厭之政客,以輕簿待之,並未允其助選。
(2)1971年12月14日的日記:
尼醜未當選以前,來臺北相訪,彼滿懷我協助其選舉資本,應(因)其未先提,而我亦未提也。此等政客,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此乃吾妻(宋)專聽(孔)令侃一面之詞所致。今國患至此,令侃之罪不小也。
這是悔不當初。中華民國之被逐出聯合國,蔣氏頗怨「尼醜」之「背叛」,以及宋與孔令侃的誤判。在國民黨2000年失去臺灣政權而由民進黨當政後,一度進行「去中」、「去蔣」化,2002年7月22日,陳水扁之「總統府國策顧問」陳隆志在該府紀念週月會上之演講,攻訐蔣中正1971年堅持「漢賦不兩立」退出聯合國,害了台灣。對於陳隆志之言,曾有當年參與其事的外交官陸以正及蔣經國之子蔣孝嚴提出反駁之。筆者亦「不甘寂寞」,以為反駁之文證據不足,乃根據當年參於其事的王世杰之日記撰一短文,於7月26由《聯合報》發表之,該報標題為:〈從《王世杰日記》看當年多方努力全盤皆輸:奈何漢賊立漢不立〉,可證陳隆志所言非實。此文內容如下:
從《王世杰日記》看當年多方努力全盤皆輸——奈何賊立漢不立
總統府國策顧問陳隆志7月22日在總統府國父紀念月會上專題報告〈台灣與聯合國〉,批評故總統蔣中正當年(民國60年)處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因堅持「漢賊不兩立」,最後變成「賊立漢不立」。今天台灣不能進入聯合國的一切問題,都是蔣中正造成的。
蔣中正是當年的中華民國總統,處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總統府必定留有檔案資料,陳教授既為總統府的顧問,當有查閱檔案之便。就筆者所知,當年處理聯合國的席位問題時,總統府設有宣傳外交綜合研究組(簡稱宣外組),其重要成員有黃少谷、谷正綱、王世杰以及當時的外交部長周書楷等。筆者雖無特權能看到這種檔案、紀錄,幸而從王世杰的《日記》中可以清楚地瞭解當年處理的過程。大致可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漢立賊不立」,就是要能保住自己的席位,而不讓中共加入,這是最高的層次。如此層辦不到,只好「賊立漢亦立」,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但當時我方並不使用此類名詞,稱之為「一國兩席」或「雙重代表權」較為恰當。結果這個層次雖經多方努力,還是「全盤皆輸」,落得「賊立漢不立」。決不是「漢賊不兩立」所造成的。
首先我們來看第一個層次,如何來處理「漢立賊不立」。引王氏《日記》數則如下:
1、「頃悉美國政府向我政府表示,主張(1)准共匪政權入聯合國,並取得安全理事會中國席位。余(王世杰自稱)向外部當局及黃少谷說:如不獲己,我政府或可要將安理會中國席位暫行停止至能獲得解決辦法為止。彼等均以為現在做不到。」(民國60年7月27日記)
2、「午後總統府宣外組會議後,余(王)與黃少谷商量如何答覆美方提以安理會為中國常務理事席讓給共匪之議。依現時判斷,共匪將可得到必需要票數,我之拒絕將歸失敗。余謂我不妨提議將安理會中國席位暫行停止一、二年。少谷似以為做不到。蔣先生(中正)對此無明白之指示。」(7月30日記)
3、「宣傳外交綜合組討論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問題。據外交部報告,美方曾邀約二十位駐聯大代表團團長商討保留中國(中華民國)席位提案,但無多反應。前途形勢顯然於我不利。」(8月13日記)
如上所記,不但「漢立賊不立」有困難,就是「漢立賊亦立」也有問題,但亦不能不做最大努力。因此,當外交部長周書楷定9月15日赴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前,王雲五、黃少谷及王世杰等請其注意兩事:
(1)要求美國務卿應允,於彼所提保留中國(中華民國)普通會員籍一則,如不能在大會通過,美將在安理會使用否定權,以否定大會之決議。
(2)我在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如絕對無法保持,可試探修正美案,將此席位缺席,使中共不能入安理會。(9月15日記)
此不過一廂情願耳。乃不得不退而求次,進入第二個層次,試圖「漢立賊亦立」了。王氏《日記》云:
「今日午後總統府宣傳外交綜合組開會,討論我對聯合國態度。余(王)以為我只能保留大會席位,而共匪政權被選入聯合國及其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我不宜退出或完全缺席,而仍應出席聯大大會,但嚴厲抗議其決定之違憲。谷正綱、黃少谷等均支持余之主張。至於最後決定,自需最高當局為之。」(9月24日記)
「最高當局」,當指蔣中正而言,以後照此進行,未見蔣中正反對,應是默認。在試圖進行「漢立賊亦立」時,美國確曾幫忙,但不敵阿爾巴尼亞的「排我納匪案」。王氏在《日記》中不勝感慨曰:
「最近聯合國會員對中國代表權問題,趨炎附勢者日眾。支持美國所提的第二案(原注:保留中華民國普通席位)似亦較支持阿爾巴尼亞排我納匪案者為少。最可恥者如印度、英國、馬來西亞等國。……」(10月2日記)
縱然聯大通過阿案,我方仍打算賴著不走。王記云:「總統府宣外組午後開會,余(王)力主倘聯大決議通過阿爾巴尼亞排我納匪案,我絕不宣告退出,不承認聯大決議,未先經依聯大憲章第6條程式,由安理會議決,不能生效,我在聯合國地位仍存在。該組多數委員同意余之意見。」(10月22日記)
10月26日,聯大通過阿爾巴尼亞排我納匪案,所謂「賊立漢不立」大勢已定。王乃草擬「宣佈我在聯合國之會籍,因聯合國未依憲章(尤其第6條)通過阿爾巴尼亞案,在法律上依然保持著……」之提案。經過大家的討論,似乎覺得無濟於事。為了面子,只好發表「嚴正」聲明(表示所謂「漢賊不雨立」]。事後內部檢討,此乃美國背棄中華民國之故也。迫於現勢,只好打落牙齒和血吞。王之《日記》云:
「今日(11月5日)午後,宣傳外交綜合研究組在總統府舉行例會,除由周部長(書楷)報告此次聯大會議,中國(中華民國)被排除之經過外,發言人俱對未來我方應有之措施說話,共達兩小時。眾對美國益多失去信任,周部長亦然。但在策略上彼(周)仍勸告宣傳方面,不可造成我朝野反美之印象。咸謂此議甚是。惟沈大使(劍虹)之反美言論,外部亦當指示糾正。」(11月5日記)
宣外組是總統蔣中正的幕僚機構,其所作之決策,當然稟承蔣之意旨而行。我們從王氏《日記》中看了這段的經過以後,再來對證陳隆志那天在「廟堂」之上的報告,從電視的畫面上,看到國家「元首」(陳水扁)率領「文武百官」正襟危坐,聆聽這位「國士」在那「胡吹亂蓋」,誠不知「袞袞諸公」作何感想!
(臺北《聯合報》〈民意論壇〉,2002年7月26日)
宋美齡在蔣中正1975年4月5日去世後,即於9月17日赴美國隱居,到1986年10月25日為紀念蔣中正百年冥壽離美回臺,這段時間為11年1個月。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去世3年後,即於1991年9月21日離台赴美定居,中間只有9天(1994年9月10日至19日,回台探孔令偉之病)返台,一直居留美國為時12年1個月,到2003年10月24日去世為止。加上1952、1954、1957、1965年的四次赴美,以及1975年到1986年門11年,總共留美時間為25年6個月,佔其後半生53年的44.5%。為何如此之久?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筆者認為其中主要要原因之一,美國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是其安身立命的理想環境;反之,如果是一個專制的國家,或缺乏正義的社會,就會使人避之惟恐不及了。
呂晶博士這部《宋美齡後半生》,具有高度的學術水準,充分利用中外檔案資料,特別是臺北國史館「蔣檔」文獻,可信度極高,是研究宋美齡的傑作之一,傎得欣賞。
蔣永敬 2016年1月於臺北淡水水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