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譯導讀(節錄)
馬克思是在1818年出生的。時當中國的滿清嘉慶廿三年。三年之後(1821年),道光皇帝即位。當馬克思1883年過世的時候,光緒皇帝即位九年,中國由慈禧太后執政。恩格斯比馬克思晚兩年生、晚十二年過世(1895年,光緒廿一年)。他們雖然生在德國、長在德國,但是,第一,這個「德國」是很歧義的,第二,他們的後半生,其實都不在德國。
「德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是在1864年普丹戰爭(當時馬克思46歲,滯留倫敦十五年)、1866年普奧戰爭(當時馬克思48歲,滯留倫敦17年。次年,《資本論》出版)、1871年普法戰爭(當時馬克思53歲,滯留倫敦22年。兩年後,1873年,《資本論》第二版出版)三次戰爭之後成立的。12年後,馬克思過世。換言之,在馬克思生前的大半時間,「德國」(Deutschland)或「德意志的」(deutsche)這個字眼,所指涉的,並不是目前(21世紀)所慣常指涉的那個對象。反而,只是個(中世紀封建制度下)邦國林立的區域。當時德國大概有三種主要政治勢力,一是以俾士麥為首的貴族地主階級,一是新興的資產階級,一是隨著資產階級而出現的無產階級。一如黑格爾的描述,貴族地主是「土地佔有者等級」中「有教養的部分」,他們形成「實體性的等級」,具有「鞏固的實體性地位」,要求的是「確保需要能夠滿足」。資產階級則是「市民社會中不穩定(bewegliche)的方面」,這個等級中的「個人」都要靠「自己、自己的活動」才能獲得和享受些什麼,因此他們有一種「自我感」(Selbstgefühl),並且會要求「自由與秩序」。相較於貴族地主階級之「較傾向服從」,這個階級則「較傾向自由」。這兩個階級之間的衝突,把新興的無產階級帶上政治鬥爭舞台、成為雙方爭取的關鍵勢力。例如,俾士麥就施展兩手策略,一方面以《社會黨人法》禁止國內的社會主義運動,一方面則拉攏拉薩爾(Ferdinand Lassalle)的全德工人協會(Allgemeiner Deutscher Arbeiterverein, ADAV)推行國家社會主義, 甚至也曾試圖與馬克思取得某種和解。
德國的資產階級與資本主義的發展,固然也十分迅速(所以會有1848年的法蘭克福制憲會議),但是,和目前一般對 “Made in Germany” 那種「高品質」的印象相反,當時德國經濟毋寧是某種「山寨版經濟」。所以馬克思與恩格斯會嘲笑德國的「慣常方式」是「大量生產仿冒品、降低品質、原料不實、偽造商標、買空賣空、空頭支票以及毫無現實基礎的信用制度。」(本書p.2, 8)與此相適應的,德國思想界原本由黑格爾所建立起來的整幢思想大廈,隨著他1831年(當時馬克思十三歲)的過世,驟然傾頹。代之而起的是各種批判以及所謂「超越」黑格爾的哲學。馬克思與恩格斯譏笑這是個「絕對精神的腐爛過程」:「當最後一點生命的火花熄滅後,這個殘渣(caput mortuum)的各個組成部分就分解了,它們重新組合,形成了新的實體。那些迄今一直以剝削絕對精神維生的『哲學工業家們』,現在都撲向了這些新的組合物。每個人都竭盡所能地推銷他所分得的那一份。」對於這些「哲學的吹牛大王」,《共產黨宣言》批評說:他們的工作只是「把法國的新思想和他們的哲學舊良心給調和起來」、是「把自己的哲學談論方式(Redensarten)硬塞進法國理論 [的發展] 裡去」。(MEW4: 485, 486)換言之,對馬克思與恩格斯來說,當時德國各種新興的哲學,其實不過是「山寨版」的法國思想。或者,借用金庸《天龍八部》裡鳩摩智「外少林而內小無相功」為喻,則當時德國哲學毋寧是「外法國而內黑格爾」:他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曾經(哪怕只是試圖)對黑格爾體系進行全面的批判」、亦即:「沒有一個想到要去問問德國哲學和德國現實之間的關聯、問問他們的批判和他們自己的物質環境之間的關聯。」
馬克思是在1843年(被迫)離開這個封建勢力壟罩下、資產階級剛興起、而思想界一片混亂的德國的。迎向他的,主要是法國與英國:在那裡,法國(至少)在1789年的大革命中完成了資產階級革命,而英國甚至早在1642-51內戰中就已完成了。與此相伴隨的,是大規模的工業生產與新型的社會組織方式,以及新的學問:政治經濟學。
據馬克思自述,他在1842-43年間,作為《萊茵報》的編輯,首次遇到了「要對所謂物質利益發表意見的難事」。這個「從哲學到政治經濟學」的「思想轉向」,幾乎是與馬克思「從德國到萊茵河左岸」的「人身轉向」同時發生的:1843年,他被迫離開了德國,開始在巴黎、布魯塞爾與倫敦之間展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這個流亡過程中,馬克思不僅身體離開了德國,而且思想也離開了:走向唯物論(雖然這個轉向發生得更早)。只是:他仍然以德國為念。不僅他最後的代表作《資本論》,雖然在英國寫就、但在1867年仍以德文在漢堡出版、而且還警告它的德國讀者:〔換個名字,〕「這說的正是閣下的事」(De te fabula narratur):──顯然這部著作是寫給德國人看的。而且,即使他流亡初期,身體上揮別了德國,也不能在思想上忘情於德國,所以,他一方面毅然決然地從黑格爾唯心論出走、進入政治經濟學的研究,一方面又從哲學的方面回頭批判他的那些落在後面的所謂「新黑格爾主義者」。這種類似柏拉圖洞穴譬喻中那位返回洞穴的哲學家的立場,可能正是馬克思在「進步的西方」與「落後的德國」之間、在「唯物論」與「唯心論」之間所採取的立足點。因此,在這個意義上,由於本書《德意志意識型態》正是在流亡初期寫的,所以當然可以說:本書是馬克思思想「轉折」的標誌之一──不過未必可以像阿圖色(L. Althusser)那樣誇大成「斷裂點」。
本書是馬克思與恩格斯在大約1845-46年間合寫的、也是兩人在1844年巴黎訂交之後,繼1844-45年出版的《神聖家族》(Die heilige Familie)後,第二部(或最後一部)合寫的著作。 與後者不同的是:第一,本書並非由馬克思與恩格斯各自撰寫若干篇章後集成,而(似乎)是由兩人共同撰寫。第二,本書並未完成、並未出版, 甚至書名也並未確定。這或許是因為:本書其實並非由一個設想完整的寫作計畫而來,而是由於《神聖家族》出版之後,並沒有得到預期的重視,反而,《韋剛德季刊》(Wid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第三卷(1845)刊出了兩篇布魯諾(Bruno)與史蒂納(Stirner)的文章, 這些文章對《神聖家族》嗤之以鼻、不屑一顧,因而引起馬克思與恩格斯之憤慨,決心與此輩斷絕關係,於是針對這些青年黑格爾派一一加以駁斥。這些駁斥文章逐漸擴大、深入,浸然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於是,原本可能只是對「《神聖家族》之批判」的回應或再批判,現在成了一本專書。只是,這本專書始終沒有取得一個系統的形式。
換言之,本書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被視為《神聖家族》的「續篇」:不僅討論範圍幾乎一致,而且寫作時間也相距無幾。但是,有趣的就是:當馬克思在十多年後回顧自己的思想歷程時,對已出版的《神聖家族》隻字不提,反而一本未出版、未完成的著作,卻用了許多文字追憶。這其間是否有什麼道理?
以「常理」(commom sense)度之,僅僅在一兩年間就完全地改變了對事物的「觀點」(Ansicht),這是頗難以想像的(因為這毋寧需要較長時間的醞釀)。但是短期間選擇或發明了另外的「說法」(Darstellung)來把某些事情「說出來」(dar-zu-stellen),這倒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本書之於《神聖家族》,情況可能就是如此。亦即,馬克思與恩格斯似乎是試圖在《神聖家族》提出了許多論戰式的、甚至情緒性的激烈批評之後,要以更精確、更為系統性的「說法」,來把他們的主張說得更明確。而由於對馬克思來說,「對現實作科學的鋪陳」愈來愈成為他日後專心致力之所在,所以,本書的這種異於《神聖家族》的努力與企圖(雖然它們因為外在因素而未能完成),才使得他在十餘年後回憶起來的時候,不是回憶起已出版的《神聖家族》,而是本書。
本書確實首倡了(initiiert)若干命題或概念,它們不僅有其確定內容(亦即其「概念性」Begrifflichkeit),而且也在馬克思後來的著作中重現身影。例如「不是意識規定生活,而是生活規定意識」,就在1859年《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裡重新表述為:「不是人們的意識規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規定他們的意識。」或是「自由聯合起來的個人」,則在《資本論》裡表述為「自由人聯合體」、而「無產者的佔有,則必須使一大群生產工具臣服於每一個個人之下」(本書p.88)則被表述為「『社會生活過程』的樣貌(Gestalt)、即『物質的生產過程』的樣貌,如果要揭開它自己的神秘面紗,那麼它就必須作為『自由地組成社會』的人之『產物』、而處於他們『有意識的而合於計劃的控制』之下。」......等等。
凡此,都多少說明或證明了本書在馬克思思想發展或轉折中的關鍵位置。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說明或證明,都是以馬克思後來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為根據,才「由後往前」(MEW23:89)得出的。反過來說就是:若干在本書中所發展出來的概念,未必在馬克思後來的思想發展中取得重要的或明顯的位置。但是或許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它們之在本書中的(某種意義上「橫空出世」式的、獨立的)出現,才使得本書格外引起後學者的注意。關於這些概念,為了避免引起太過廣泛的爭議(這其實也是本譯本的原初目的),在此只提出兩點,一是「共產主義」,一是「唯物史觀」。
值得注意的是:馬克思當然是一位共產主義者。但是他卻在著作中甚少(如果不是完全沒有)像這裡一樣去形象地描繪共產主義。即使本書中馬克思最完整的書寫,就是關於共產主義的部分。(本書p.39-40)但是在那裡,馬克思所論述的,其實主要就是共產主義的「條件」。甚至,在寫完了一大段「這種異化……」之後,還是要利用狹小的空白處寫下:
一如很少描繪共產主義,馬克思也絕少使用「史觀」(geschichtliche Auffassung, 或Geschichtsauffassung)、「唯物史觀」(Materialistische Geschichts-auffassung)這些概念。但是這些概念確實是在本書中首先提出的。(本書p.32, 46…etc.)。可能由於本書中提出了財產制度發展的幾個階段(本書 p.16ff),加上馬克思後來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提及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等幾個「可以看作是經濟的社會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以至於後來的馬克思主義者紛紛試圖為這種「史觀」填充「確定的」內容:不僅例如考茨基(K. Kautsky)試圖以此概念為名寫成專著,而且例如史達林,也以此名目「欽定」了「歷史唯物論」(相對於「辯證唯物論」作為普遍理論)的五階段論。以致後來各種「庸俗的馬克思主義」都以「唯物史觀」為其基本。
但是,只要閱讀本書,一定就會知道:所謂「史觀」,即使在恩格斯的說法裡,它的「作用」也「只是考察歷史、簡化歷史材料的整理、指出歷史材料的各個層次之間的順序」,而「絕不──像哲學那樣──提供一個配方或圖式,好據以刪改各個歷史時期。」換言之,所謂「史觀」,在馬克思或恩格斯那裡,重音都不讀在「史」,而在「觀」(或「唯物觀」):它並不是針對「歷史」、甚至也並不是從歷史中歸納出某些法則(以便據此宣稱自己是「科學的」)。反而,「觀」之所以為「觀」,在於一種方法論上的反省,亦即反對以唯心論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反而主張以唯物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