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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我無罪

我有罪.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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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我有罪〉

  「我殺了我的妻子。我來自首。」

  一位同事們眼中「認真工作、努力上進、愛家愛子、賢妻良母」的現代新職場女性,被旁人口中「好吃懶做、眼高手低、異想天開、不切實際」的丈夫給掐死在家中。在妻子死後兩天的半夜裡,丈夫主動到警局自首。雖然同意夜間偵訊,卻拒絕律師協助,也拒絕對命案做更多的說明,他,只是來自首。

  警方清查命案現場時,發現,現場非常乾淨、被清理得一塵不染,找不到任何足以證明丈夫就是兇手的有效證據或跡證。警方調查之後更發現,從行兇到自首之間,這名丈夫是有機會離開國境、一走了之的。

  為什麼行兇殺妻?為什麼自首?為什麼等了將近兩天才自首?明明有機會為什麼不逃走?

  難不成這個自首是替人頂罪?如果是,那麼真兇是誰?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至遲應於24小時內移送法院審問。」

  警方只有不到24小時的時間,可以查清楚命案的真相。
 
  〈我無罪〉

  在待拆除的廢棄公寓大樓中,一名年輕女子被刺身亡,現場留有疑似是死者的身份證件。

  小隊長帶著偵查佐,從身份證件開始追查,要查被害人的身份,更要查出兇手是誰,行兇的動機是什麼。

  但是,每一位關係人的說詞,都與死者的記憶有出入。

  活人之言,真的句句實白?

  而,亡魂之聲,誰能聽得到?
 
  驚心動魄的動機逆轉、徹底顛覆刻板認知!
  台灣推理界實力派作家知言.王道警察犯罪小說,全新力作震撼問世!
  繼《正義.逆位》奇案之後,刑警小隊長李明克,將逐步揭露令人痛心的懸疑真相……

本書特色

  作者具專業背景,對台灣現行法律制度、社會發展有深刻觀察與見解。作品往往犀利揭發各種社會不公亂象。本作直指「法律漏洞」與「人性盲點」等台灣人關注議題。自承犯罪者真的有罪嗎?高喊無罪者又真的無罪嗎?在看似一切理所當然的真相中,引爆動機逆轉再逆轉的震撼彈!

書籍推薦人

  資深編輯人/群星文化/青空文化出版顧問陳蕙慧、台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陳教授、中央警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副教授鄒濬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助理教授曾春僑、臺北市警局 警務正、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專生哲儀、長庚大學生醫所博士林大任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知言


  台灣台北人,生物學定義上是XX。東吳大學微生物系畢,台灣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以〈Absinthe〉一文獲得第六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首獎。行動裝置遊戲《冒險時空:夢回清明上河》的劇情設計及撰寫者。
 
  粉絲團:知言
 

目錄

【各界名家好評】
我有罪
我無罪
【後記】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9356732
  • 叢書系列:要推理
  • 規格:平裝 / 238頁 / 25k正 / 14.8 x 21 x 1.19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我有罪〉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
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
 
那婦人說:這孩子既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聖經‧列王紀上》第三章第二十五至二七節
 
因為真正的母親出於本能將保護她的孩子。
 
光線昏暗。寂靜無聲。
 
窗外,天邊開始泛起一抹清白,鳥兒吱吱喳喳地在枝頭跳躍。
 
屋內,只有那定音鼓般低沉穩重咚咚聲響徹耳際。鼓聲,由慷慨激昂,漸趨到平穩,到緩和。
 
劉永安鬆開了手,感覺到一團彷彿是帶有餘溫的冬天厚重羊毛被癱頹在自己腳邊。
 
緩了緩呼吸,低頭看著自己那泛白且僵硬的手掌。
 
原來剛剛,那不是鼓聲,是自己的心跳聲。
 
轉個視線,看著滑落在腳邊的「東西」,那東西雙眼大睜,盯著天花板,眼中已無生趣,脖子上一圈泛白的掌痕。它曾經是梁欣怡,現在只是一個軀殼。
 
身後一扇緊閉的門內,傳出微弱的被褥摩擦聲。
 
劉永安倚著牆,滑坐在地上。眼睛鎖著屍體,耳朵聽著門後的窸窣聲。直到大門旁的鐘盡責地報出時來。
 
六點。還有時間。
 
劉永安深深吸了一大口氣,站起身,替梁欣怡披上落在一旁的長風衣。接著,從一旁的房間中,拿出一只二十九吋的行李箱,繼續被中斷的打包。
 
1.週一,晚間十點
 
夜深,看不見星月,店家多已拉下鐵門,剩下便利商店的燈火還安分地亮著,路上只剩些許人車。
 
劉永安下了計程車,徒步一小段。看著眼前燈火通明的警局。
 
這不是他第一次進警局,這,也不是他到過的第一間警局。在暗夜時分造訪燈火通明的警局,這也不是第一次。過去五年,有多少個晚上,他就這麼在警局外等待著。從騎兩輪機車等到開四輪轎車,無論颳風、下雨、寒流、酷暑,多少個夜晚,他孤寂的等著,安靜地餵飽了警局外無數蚊子家族。
 
但今天,將會是與警局的最後一次接觸。
 
進去,就不會再出來了。
 
劉永安拉扯一下衣服,這衣服,陪他奔波兩天,已皺得不成衣形。扯過衣服,劉永安習慣性拍了拍該揹著背包、現在卻空無一物的右肩。從牛仔褲後口袋中掏出皮夾,拿出身分證,連同住家鑰匙,放進外套口袋。
 
接著,腳步堅定地踏上警局的臺階。

會員評鑑

5
7人評分
|
7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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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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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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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6

就結論來說,紀華挺喜歡《我有罪‧我無罪》這本書的。
如果要用兩個字來表達這本書給紀華的感覺,最貼切的大概就是「對味」這兩個字吧。《我有罪‧我無罪》在人物的安排上獨具匠心,不論是對兇手、被害者,還是周遭其他的人物上,作者都進行了強烈的諷刺,讓人讀了不禁想深深嘆息,但又無法否認這就是我們所處的「現實社會」。除了人物的安排外,在第一篇〈我有罪〉中,「美國」的定位也讓紀華覺得頗值得玩味,不論是教育、工作、犯罪,甚至是讓孩子有個截然不同的人生這點上,「美國/美國籍」都是至為重要的關鍵,彷彿成為了部分臺灣人民解決問題的出口,同時也是「比高下」的較勁舞台,相當有意思。
第二篇的〈我無罪〉講述的是另外一起命案,雖然同樣都是警察辦案,但重心與敘事手法完全不同,諷刺的人物特性也南轅北轍(故事裡其中一個事件或許是參考真實發生過的奶粉撒鹽事件?)。作者用一條近乎透明的主線,貫穿了前後兩篇故事,構成「我有罪」vs「我無罪」的強烈對比,這樣的處理手法紀華個人很喜歡,餘韻十足。(不過也因為這條主線,導致〈我無罪〉的詭計手法和前一篇有些相近,讀者容易猜到故事的發展,使得第二篇的意外感較低,只能說魚與熊掌不能兼得吧)除了主線外,這兩篇故事的「關鍵雙面人」(一時找不到更適合的用詞,姑且如此形容)都是女性,這究竟是作者刻意為之,還是無意識間的安排呢?這背後所反映的社會意義,其實也挺令人深思的。
《我有罪‧我無罪》作為一本推理小說,不僅是陳述了一個事件的辦案過程與真相,更重要的是其蘊含了許多值得省思與討論的議題,讓人想一看再看。唯一讓紀華個人覺得小小遺憾的是,書中有許多字句的訛誤,造成閱讀上的困擾,著實可惜。又,目前臺語字詞的使用已有統一的用字,如能確實校正,相信對讀者來說,閱讀起來會更順暢易懂。不過,話又說回來,雖然有上述的小小遺憾,但這些絲毫無損於《我有罪‧我無罪》這本書的價值,作者精準而生動地掌握住了時下許多人的心態與觀念,頗能引起人共鳴,值得一讀,在此推薦給所有喜歡讀書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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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
5.0
|
2016/11/06

讀畢,腦中竟然出現一句:「最毒婦人心」。

可是身為女性讀者的我,不知道對於這兩篇獨立的故事該怎麼給個建議或心得,也許潛意識中自己女性主義特質會突然冒出來說,誰說我們女人跟書中扮演的角色一樣,字字句句充滿負面、指責的形容,講得好像我們都是壞女人就罪該萬死,然而設身處地的想,在看過多社會時事新聞一面倒的男性個人特質,無論批判的是渣男、宅男角色還是黑道大哥的派頭,我們所知的樣貌實在太多,所以這部《我有罪‧我無罪》才以女性角色為出發點當作中和,人性心理的摹寫讓人不自覺深刻反省,噢…原來我們總是無形中利用了權勢,利用人的弱點去予取予求,稍一不如意,便拿無辜的人作為要脅,逼迫。

知言的新著作《我有罪‧我無罪》,我覺得它算是蠻好的一部作品,如在有罪的一方必須梳理脈絡及過程才能真正知道對方殺人的動機,以警察辦案的態度來思考,我們不外乎講求動機、過程、結果,三者缺一不可,然而我們常常會遇到不明事理的長官只想看到結果,就會自行腦補似是而非的小劇場,阻礙了承辦案件的流程,而這篇讓我看到現今目前工作處境,往往會有耳語紛傳的當事者,你我所熟悉的人大都只是存在表面,而另外一面反倒是我們自己並不知道的一幕,究竟到底誰對誰錯都不是那麼重要了,真正要了解的是為什麼一個人長年累積的情緒,一旦爆發後,原本鞏固的堡壘會瞬間崩塌,會犯下罪行不是一朝一夕才有的。

第二篇無罪的那一方呢?主要在於不承認自己過去所犯的錯,到最後會走上毀滅的道路,所以第二篇倒是跟第一篇的我有罪的寫法不一樣,它以死者鬼魂視角跟辦案人員相互對應故事,仔細查訪到抽絲剝繭的過程,發現被害者與自身所處的環境會有扞格不入的感覺,我一直以為死者她會不會是神經斷了線,怎麼自白口述過程跟警方及相關人證查訪的結果都存在著落差,這樣的女人感覺好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害我頓時有很深的恐懼感,不分性別的人我都遇過類似的情況,人前一個樣,人後另一個樣,直到末端結局總算明白她處心積慮的算計,而這想方設法的算計往往成了讓人動了殺機念頭。

不諱言這兩篇讀來不費勁,而且開始期待知言的《我有罪‧我無罪》這一系列的故事,有別於歐美的警察懸疑小說,如果有在開發出刑警小隊長辦案的故事的話,我一定會熱烈捧場的,因為覺得台灣推理小說也可以寫出類似這本精彩的辦案手法,即使短短的兩篇不同風格,卻感覺很親切,也能從裡面思索人心的另一面向,符合時事之外還能有更多思考的空間,或許在不久將來能夠看到全新系列也說不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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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
5.0
|
2016/11/05

《我有罪.我無罪》對話裡嚐推理,故事裡覓Guilty

巧妙的搭配,一個堅持認罪,一個不願認錯,兩軸故事像是覆滿芝麻之麵包把起士牛肉給上下夾疊,一個扎實漢堡出爐,值得大口咬下。

第一咬,李民克隊長難得安排休假要出國了,熱愛旅遊的讀者我,心心念念就是擔憂他的假期,那念頭懸在那兒,使得我不得不持續翻頁(好一個吊人胃口之高招),把故事密集看下去,結果在李民克的飛機起飛前夕,來了一個前戲!
突然的案情並不單純,追根究底的人在那短短的時間內,抽絲剝繭,運用社交手腕,討論猜想,還有與死者無關的客觀判斷,緊湊的過程,像是 《24小時反恐任務影集》一樣,沒有什麼隔天,沒有什麼一年之後,一切的發生,當下說清楚講明白,馬上辦案!大呼過癮!
第二啃,無名小隊長與偵查佐的搭配視為「客觀」,而死者為圓心延伸的嫌疑一干人等的愛恨情仇與內心感受則為「主觀」,而捧著這本書的我是為「看倌」,客主之間的角力拔河,讓看倌著實感受到,一件事情給不同人說明有著天壤之別的差異,全看你從哪個角度出發,從哪個感受下思考,對錯之間,又如何下尺規呢?人性就是最難以分析,但是卻是有跡可循的最佳線索。

兩則故事大量的對話之中,角色個性背景紛紛浮上檯面,跟作者的筆名相呼應,果然是「知言」。
而在角色行進間的討論,尤其是在車上,都有種讓人覺得時間一直在前進的緊張感,喜歡故事這樣快速的線索彙集,然後破案的俐落感,而打擊完要點之後,又剩下了一些留白讓人迴盪,讓人自行延伸發想。
這樣的雙層漢堡吃下之後,我再拿起一杯曼特寧喝了一口,苦中回甘,我有醉,我無醉,這樣的罪惡哀愁,邀您一同來品嚐。
最後,不爆雷,是我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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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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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所謂的罪與罰,到底只含括違反最低層次的道德所做的懲處,或者也包含著更高層次的自我心理譴責呢?

【我有罪】一起女警官被殺的案件,本以為在殺人兇手、也就是其丈夫投案後,案情會顯得明朗,卻沒料到兇手劉永安除了坦承殺妻梁欣怡外,其他一概沉默不語。而受人之託前往了解狀況的警官李明克,卻在訪談相關人士之後發現,對於劉永安一面倒的差評,說他是電腦宅男、靠妻吃軟飯、不考量妻子感受任意妄為、不顧兒子心境等,然而在命案現場卻沒留下一切相關跡證;而傳說梁欣怡為了夫家犧牲良多、極力投入資訊科技之進修、跟同事關係良好、為兒子付出一切等,而從其日常軌跡卻又與此互有矛盾。

李明克要查的不僅只是事件的真相,更多的是還要思考,如何讓眾人眼中的樑木得以卸下,好看出到底有哪些是他們不願正視的事實。

另一則故事【我無罪】也很有意思,反覆以死者的角度及查案警官的抽絲剝繭,讓我們看到一個死在巷道的女性她背後的人際互動,以及被殺害的始末與故事。雖然不若乙一《夏天‧煙火‧我的屍體》中的九歲少女般以客觀的角度來描述她死後的進程,卻更讓我們得以理解人性的視野是多麼地偏頗與有所成見。

知言在《我有罪‧我無罪》中共有兩篇故事,書寫的模式與其說是為了找出兇手的本格派創作,其實更偏向心理層面的人物側寫。

一個再怎麼限縮人際關係的人,都還是會有些時候必然得與他人有所互動,更遑論社交型的人了。然而在我們所親近的眾人前,各自呈現的樣貌是否真實?或者只是為了共同演出一場戲劇,而彼此雖然互相注視,卻僅只看見表層,而無法望見更深層次的實際面貌?就好像化裝舞會上的舞蹈,與你相對的是個婀娜多姿的個體,而那樣的相遇縱使讓自己魂牽夢縈,我們卻無法探知面具底下的人性。

而人性,也往往隨著戴上的那層面具,更加難以理解與探測。於是,因著自己過去的印象與認知,我們討厭或偏袒某個同事的有罪或無辜、因著他人的流言與臆測,我們判定或懷疑一個人的人品或性格、因著個人長久以來累積的信念與偏執,我們堅信與偏見於某個陌生人的行為與動機。

然而,即使許多研究人類心理的學者,都無法完全肯定一個人是否真如我們眼所見時,那麼我們在面對每一項訊息或事件,是否就真能以完全客觀與把持超然的態度待之?

而如果,握有權力的警政單位並未能秉公處理,不僅對於涉案者不公義(即使他本身實然犯罪了),更足以傷害眾人對於相關單位的信任與信服。

也因此,李明克在最後才得以跟相關人員憤慨地表示:「如果妳真的懂,妳就應該知道,一個案件的破案關鍵,動機、過程、結果,三者缺一不可,三者的人證或物證若有遺缺,就會是案件成敗的關鍵。今天,你只看到結果,動機是什麼、過程是什麼,妳都不在意;妳只執著於妳自己相信的『結果』,選擇能夠支持妳的推想的證據。」

以此來看待現今的社會氛圍,反廢死的支持者所提出的論點多半是「不用死刑,如何遏止那些窮凶極惡的犯罪者?」、「局外人才會這麼樂觀」、「當你的家人遭受殘忍對待,我就不相信你還能如此客觀」、「既然你支持廢死,你為何不代替那些無辜的死者去死」等等。只是,這樣缺乏理性的論述,是否真能洞悉到那些「惡徒」的心境,以致於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但即使真的有些猴子被嚇到而不敢輕舉妄動,是否真的能保證那些潛在的犯罪因子不會再度蠢蠢欲動?

知言的《我有罪‧我無罪》的篇幅其實不長,然而卻很能引起閱讀者的一些反思,去反芻自己對於犯罪者與罪的想法、去檢視自己對公平世界的想望、去探究自己所戴的眼鏡到底有多厚、多種顏色、多多,於是等我們一一卸下那些影響我們視野及認知的偏見與歧視,我們才能看見這個世界的真實樣貌。

想想,《我有罪‧我無罪》或許也可以當作中學哲學思考的入門書,藉以引導學生的邏輯思辯能力,而這也將是本書所能提供的另一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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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
5.0
|
2016/10/25

一句書評:驚人的好看。

最近因為試讀的關係拜讀了很多台灣作家的作品,每一位都極具有特色,每一位也都想要把台灣的一些特有文化帶入書中,而這本書的作者知言,選擇的是把台灣的警方辦案方式帶入書中。常看日本推理小說的人,可能對於日本的警察官階、追查手法、專案小組成立的方式都非常熟悉,但是類比到台灣其實一直沒有一部娛樂性的作品針對台灣的警方有詳細的說明,還好現在有這本作品問市了。

這本書並不是一個大長篇,而是兩個中篇,兩篇中的主角你可以視為同一人,也可以視為不同人,這也是這本書有趣的地方。第一個故事<我有罪>是說宅男老公劉永安在週一晚上到警察局自首,他自承犯了殺人罪,殺了當警察的老婆梁欣怡。這在警局引起軒然大波,梁欣怡的長官對於這個為工作付出努力不眠不休的好女孩,竟然被米蟲老公殺死非常氣憤,一定要把劉永安定死罪。而永安的好朋友剛好是市刑大副大隊長的兒子,雖然永安沒有請託朋友,也沒有要找律師,但是副大隊長還是請了小隊長李明克以休假的身份,來關心一下這個案子。結果就在要移送嫌犯的一天期限內,李克明有了驚人的發現....

另一個故事<我無罪>更妙,有一點像<羅生門>的感覺,是由一名女鬼張伊婷的回想,跟警方偵辦過程交互述敘而成。因為在一個後巷中發現了一名女子被刺身亡,身旁的提袋中,發現了張伊婷的身份證件,警方發現開始調查了張伊婷的身平,發現她不但從小跟家裡疏遠,而且結婚後也跟妯娌處得不好,女兒也在莫名的家暴下死亡,她還涉及網路詐騙,也跟有錢的老公離婚了。但是女鬼張伊婷說的,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究竟真相是.....

我覺得驚人的好看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緊湊感,像第一個故事,李克明除了自己趕飛機的時間外,還有要移送嫌犯的壓力,但是殺人嫌犯卻一句話也不說,也不請律師,所以整篇中有著時間的緊張感,以及李克明不停思考組織後的破解快感,所以整個故事有一種一瞬間就看完的爽快感。第二個原因是長度,再怎麼樣緊湊的故事,如果要成為十萬字的長篇小說,中間還是會有冷場感,加上正常人的讀書速度也沒辦法一次看完,所以還是會有中場休息感。但是這本書剛好分為兩個中篇,兩個故事都在連續追查的過程中就破案了,所以剛好一天看完一篇,就像看電影一樣的感覺,這個長度也是讓人覺得好看的原因啊。

這兩個故事雖然獨立,但是裡面還是有著共通性,比如兩篇的死者都是女性,所以她們的死或多或少都跟著社會上對待女性的態度有關,加上兩位女性都有著小孩,所以也跟公婆、小孩等問題有著間接的關係。另一個共通性是表象跟現實的關係,兩個故事都透露出一個訊息,每一個人被人形容的那一面,可能都只是他個性中的一個面向,這個面向如果被刻意誤用,或是被像記者或是粉絲團這種地方把錯的訊息再放大,那又會是一個多麼可怕的無形刀。所以這看似兩個獨立的故事,但是其中要思考的社會面向卻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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