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由警察機關轉入海岸巡防機關是我個人的命運也是機緣。兩個機關雖然同樣是執法機關,但「海域」執法涉及國際事務與海洋戰略,讓我在海巡署歷任職務過程中,需要去準備及學習許多工作上所必需的知識。尤其在執行相關勤、業務或參與歷次國際會議的衝擊和挑戰中,更領會到許多工作方法與經驗。這些學習到的知識與體驗到的經驗,為了能夠分享及就教於先進前輩,自 2008 起開始彙整撰寫本書,歷經 7 年終於完稿。「有心就有力」,感恩海巡署前署長王進旺先生經常提在口邊勉勵同仁的話,讓我能堅持到底完成本書。
講到「機緣」,我必須感謝老天的安排及國家對我的栽培。1998 年政府精省,時個人任職臺灣省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職務,因機關裁撤,改調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刑警隊長。自此闊別了任職 23 年陸上執法行列,改而投入海域執法工作。2000 年政府再度調整組織,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職務調整為海巡署相關幹部,初期歷任偵防查緝、海務等職,主管海域犯罪偵防、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維護等業務,自此與海洋發生密切關係。期間多次偵辦遠洋漁船被挾持、喋血及重大走私、偷渡等案件,為了指揮及執行這些遠洋跨國任務,開始深入探討國際海洋法規與海洋科技知識,並屢屢參與相關研討會,發表論述。
海巡署任職期間,多次奉派出國受訓,及代表國家參與海洋戰略、海洋環境資源保護及漁業等國際會議;2001 年 10 月及 2002 年 6 月兩度奉派赴英國參加「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訓練,由國際海事組織(IMO)認證授權之 Briggs 及 OSRL 公司施訓,訓練課程為「海污緊急應變能力養成」及「現場指揮官」兩個層次,結訓後取得國際海事組織頒發的油污染緊急應變第 1 級、第 2 級、第 3 級(Level 1、2、3)各級證書。
兩次受訓足跡遍及倫敦(London)、南漢普敦(Southamptom)、蘇格籣愛丁堡(Edinburgh)、依凡尼斯(Inverness)、亞伯丁(Aberdeen)等英國大港口,深入考察這個有悠久海事經驗國家的海洋管理措施。2002 年11 月至 2004 年 4 月間,每半年一次,連續 4 次參加「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會議」( WCPFC),分別在菲律賓馬尼拉(Manila, Philippines)、斐濟共和國南地市(Nadi, Fiji)、庫克群島(Cook Islands)、印尼巴里島(Bali, Indonesia)等地舉行,每次約有 32 個國家及團體參加,會議主要任務在研討中西太平洋漁業資源管理、分配及共同執法之架構,4 次會議完成「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登臨檢查草案」(WCPFC Boarding and Inspection Scheme)之研擬。
返國就此一草案通過後,撰寫「中西太平洋漁業執法新規範及我國因應對策」專文研析,發表於「國際漁業期刊」等。2003 年 3 月奉派參與第 9 次「臺日漁業事務階層會議」,協商我國與日本經濟海域重疊地區,雙方漁船捕漁權益問題,協商未果。2005 年 9 月參與我國代表團,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第二屆海洋部長會議(AOMM 2),會議假印尼峇里島(Bali Island)舉行,我國由外交部、海巡署、環保署、漁業署組團出席。該會議以「追求海洋及海岸之永續發展與亞太社區之繁榮」為主題,會中積極爭取及主張我國在亞太地區海洋議題的角色與權益。2006 年 11 月奉派協同外交部出席在印尼巴里島舉行之「處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危機會議」,計有南海周邊 13 個國家參與。藉由出席會議深入掌握南海各國戰略思維,爭取我國應有權利。
2002 年 5 月發生華航 CI-611 班機空難事件,整架飛機連同 225 位乘客機組員墜落於澎湖北方目斗嶼海域。因參與應變及搜救,負責規劃執行及參加跨部會搜救應變會議,發覺專業基礎知識匱乏,有必要充實,乃毅然投入海洋大學海洋科學領域研究,努力鑽研「海洋災害」的應變處理。2003 年擔任海巡署巡防處副處長期間,奉令參與編纂海巡署許多勤務執行之標準作業規範,如《海洋環境污染作業規定》、《海難搜救作業手冊》及《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均為海巡署成立後首次發行版本。
2004 年至 2007 年 8 月擔任海巡署企劃處長期間,承辦政府海洋事務推動及國際海洋事務拓展。奉派組團訪問菲律賓、越南、澳門、日本等,進行周邊海域國家工作管道建立與聯繫工作。同時多次辦理由行政院院長親自主持之「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議」,期間該委員會擬定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及發展與願景,撰寫發布《海洋政策白皮書》,同時並倡議推動設立「國家海洋公園」海洋保護區、進行「我國大陸礁層調查」及「臺灣西南海域天然氣調查」、建立「國家海洋資料庫」等重大海洋管理基礎工作。2005
年編篡《臺灣海洋》乙書,由海巡署首次發行。2007 年再次編纂完成海巡署首版的《海巡白皮書》。這些因緣際會,讓我能足跡遍及英、美、日、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越南、菲律賓及南太平洋澳洲、紐西蘭、斐濟、庫克群島及中國大陸等國家,瞭解各國管理海洋事務的作為與戰略思維。返國後均整理心得,撰研報告,並發表多篇文章,研析各個國家海洋經營管理發展狀況,許多心得經驗,納為本書內容,或引為參據。
本書論述「海域管理與執法」,自第 1 章緒論起,探討人類自中古世紀以來發現海洋、探險海洋、征戰海洋、開發海洋到管理海洋,各項思維主張的演變,同時論及海域管理與執法未來的發展與趨勢。其後依序談國際海洋法律制定的背景與沿革。「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後,我國海洋法制發展與海域疆界的劃定過程與困境、海域管轄權及運作執行方式、世界各先進海事國家的海域執法機制,同時談及我國比較特有的海岸及港口管理執法。自第 8 章起,開始涉及海域疆界爭端與海洋戰略議題,尤其是深入探討東亞海域爭端,及我國在東海、南海管理策略與執法作為。最後談論我國海域管理及執法之挑戰與衝擊,透過已發生之各個個案,詳細分析我國海域執法機關—海巡署成立以來,在臺日經濟海域重疊區的衝突與糾紛、中國大陸公務船艦進入我國海域、我國遠洋航行作業船舶危安事件,相關重大事件應變處理過程之挑戰及艱險。
這本書的內容,從我過去的學習、參與、經歷及實務體驗過程中,整理消化融會編纂而成,應該可以給從事海洋管理與執法任務的各位先進夥伴,作為參據,也可以提供海洋戰略制定及規劃者一些參考,及熱心關懷臺灣海洋的夥伴們一些瞭解。本書的內容也許有一天會不合時宜,但未來如果我的能力、體力允許及機緣夠的話,將不斷地予以滾動式修正更新。
我要向警察大學水上警察學系、國境警察系,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海運暨管理學院、海洋科學與資源學院,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相關的師長、教授們,以及海巡署前署長王郡先生、許惠祐先生、王進旺先生,王崇儀先生與許多的長官同事,致上最大的謝意。因為你們長期對海巡發展宏觀的擘劃,多次重大危機事件的妥善應變處理,才能讓我有機會去體會及接觸這些海洋事務,瞭解並鑽研相關學術,完成這本書的編寫。你們永遠是我生命中無法報答的恩人,只能藉本序說聲「感恩!再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