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教案-導論篇
台大哲學系教授 林火旺
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B.C.)認為,每個人從事任何自願性的行為,都在追求各種目的,但是一生中最終、最高的目的就是「幸福」,這似乎是一般人的共識;生活中碰到冷血殺人或食安問題,一般人都會說:「品德很重要」,然而一般人比較不能體會:品德和幸福密切相關。在「金錢萬能」、「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通俗想法下,大多數人想盡各種方法追逐名利,以為名利雙收就是幸福,根據在這樣的邏輯,顯然道德和幸福並不一致;許多人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的行為,幾乎都認為這樣做對自己有利,也就是說,在這些人心目中,不道德有利於個人幸福,因此具有合理化的基礎。這種思考模式似乎證明道德和幸福無關,甚至有礙幸福。如果品德和幸福密切相關,那麼多從事不道德行為的人難道是不理性或是傻瓜?他們那樣做難道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答案是既肯定又否定:他們是聰明一時、但糊塗一世;他們看到的只是短期的利益、卻犧牲長期的幸福。這個道理只有透過深思熟慮的哲學思辨才能釐清,不具有哲學思考能力的人,很容易被世俗流行的價值觀說服,而做一些自以為靠近幸福、但其實很可能和幸福背道而馳的事。
在一個功利主義價值觀盛行、普遍輕視哲學、視哲學為無用的台灣社會,哲學智慧的重要性不容易被彰顯出來。由於一般人不具有深思的習慣或訓練,他們的道德談論只停留在表層,「口號」和「教條」是他們對道德的普遍印象,所以道德和幸福的關係自然變成風馬牛不相及。我們整個品德教案的設計,就是希望藉由日常生活耳熟能詳的事例、習以為常的想法,透過哲學論證的方式,進一步分析其中的複雜性、凸顯一般人忽略的論點,最後的目的是要證明:哲學思辨才能照亮道德的深層意義,讓人們看清楚:在表層似乎不相關的道德和幸福,在根部卻是相互連結的。
一、哲學思辨的重要
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 469-399B.C.)曾經說過:「一個沒有經過反省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幸福人生是每一個人都渴望的,但是要獲得幸福並不是坐著等、不是憑感覺、也不是跟著流行走,而是必須先經過一番自我探索的過程。
(一)認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