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本書的第一篇文章,寫於二○○六年九月,記當時即將吿別香港的銅鑼灣三越百貨公司,文章發表於《明報‧世紀版》當時新闢的一個專欄中。當時向編輯黃靜建議專欄以「消失美學」為名,圖文書寫,每期我提供一照,配以短文,記一消失物事。照片佔專欄一角,看似配圖,但其實往往是生發文字之由來,我一方面把這當成是社會記錄,一方面又當成是一種練筆。由於方塊專欄短小,每篇五百字以下,寫的時候必須濃縮,我嘗試化詩的筆調於散文中,希望一篇篇文章累積下來,能成為一輯以「消失」為主題的散文詩。這想法最後只實現了一半,該專欄寫了六十多篇便停了(事實上,寫到後期我人在美國,要續寫也有點困難了)。但「消失」這母題一直叫我念念不忘,歲月悠悠,不時又添一筆,不時又補一篇,後來續上的文章有些是較長的散文,筆調有變,但主題則是連貫的。
體裁是一回事,主題在此特別需要講解一下。説是「消失」,如果是已然消失,我自然是無法以鏡頭捕捉的,那毋寧説是處於消失的狀態。這對我來説先出於一種美學的感受性。物事的消失往往不在一朝一夕,它有一個遞變的過程,有些消失會在城中奏起鳴亮的喪鐘聲,如三越百貨、天星碼頭,以至荔園等等;有的消失的過程相當漫長,以至在消失的過程中它自身的歷史已斷裂成幾段,如添馬艦、九龍城寨等;有的消失也是事先預吿,但引起的聲音則未必稱得上巨大,如大磡村、皇后戲院、灣仔影藝戲院等。這些佔本書的部分,説來也有點像集體送葬、瞻仰遺容。不少物事寫時尚在,後來就徹底不見了。
而我更珍視的是一種不動聲色,細微的、隱性的,沒敲鑼響鈸,你多次路經它仍好端端,然後一次無意折返,它忽然便不在了,如上海街的漢宮理髮廳、油麻地的得如酒樓等。有些則來自自己的「奇想」,譬如説,千禧年市政局給殺了,那城中印着其徽號的垃圾桶又如何?譬如城中控煙法例生效,我想到多年來茶餐廳每張桌上皆放着的煙灰缸,某年某夜之後,一下子都往哪裏去了?(是的,有的消失如神奇魔法,如灰姑娘的子夜十二時,會一下子變貌的。)皇后碼頭清拆,它旁邊埋着煙灰坑的欄杆也會消失嗎?數年前某天,我在大學圖書館借書時,圖書館員説以後不再在書後的圖書卡上蓋印了,一下子勾起我一些回憶和惆悵。逛街市時首次看到街市燈由鎢絲燈泡變了慳電膽(是的,回到首次的時刻是重要的)。凡此種種,於日常生活中忽爾冒現或撲閃的消失召喚。
其實很多與其説是「想起」,不如説是「不期而遇」。這跟我喜歡在街頭閒逛,尤愛捕捉街頭即景的習慣有關。有些影像留下來,幾乎可用上英文「serendipity」這字。這字很難中譯,我且稱之為「偶然交感的光亮」。像一個拾荒者推着木頭車在一家舊式鞋店門前經過,彎腰撿拾紙皮時,背景的街牌寫着「快富街」。像路經小巴站看到小巴錢箱被集合起來時想到小時候「數錢罌」。街頭的擦身而過,不經構思,無可複製,而在乎刹那的捕捉。要説有心尋索或約定,在書中也不是沒有的,譬如專誠拜訪極可能是「末代補煲佬」的吳源先生,隨他在街邊擺檔,又到他存放舊煲的唐樓暗角參觀。如大隱隱於市的民間藝術家傅鷺陽,到他屯門青衣家拜訪,在公園看他即席表演做麵粉公仔、編中國繩結、解連環套等。維他奶的相片(家中也藏有早期的維他奶樽)則來自拜訪維他奶總部廠房。那時還是會特意去找城中小故事作訪談的日子。
如是,書中的「消失」有着不同的歧義。首先,照其字面表意,當然包括舊日子的消逝之物。有些甚至早於我出生或只在童年時見過,如平安小姐、老鼠箱。但消逝之物偶有回返之時,如平安小姐重臨工展會,荔園以綵燈之姿重現於維園元宵,儘管已非物事原身,但也會勾起一點甚麼。有些回返則經過時空轉換,如在柬埔寨看到孩童玩高高的攀登架,在維也納看到街頭的磅重機,曾幾何時在我城中也有的東西,後來沒了,空間橫移卻幻化成了一條縱向的時光隧道。更多的消失之物則是「現在進行式」,寫的當兒,同步目睹物事或長或短地從有到無,物換星移,有時旁觀有時也投進相關事件之中,不忘以文字和影像記下。有些則沒有明確的消失邊界,譬如街頭的報紙檔、霓虹燈,現時也不能説絕跡街頭,但它們徐徐步進式微之中則是可感的。另外也包含消失的本質。如書中提到的竹棚,在城中隨處可見表面看來未必能歸入「消失」之列,但想想背後的工藝傳授,早由昔日的師徒制改為專業化的考牌制,物事表面仍在,但箇中一些精神卻消失了。此外,就本質而言,所有的棚架都必然是一個臨時的工作台,發揮完作用便遭清拆。此書的「消失」,若干指涉物事的「過渡狀態」本質,或者更形而上説,「消失」本就存在於生命的本相之中。就此而言,原先寫就的還有落葉、落日、維納斯斷臂等,但在編纂時主要以城巿性或社會性為主,便把這些條目刪去了。最後一種歧義則並非消失不在,而是物事處於社會邊緣位置,被視而不見或習慣化了,如拾荒者、三文治人、在街邊賣小吃的小販等。消失以不同的角度理解、不同的距離觀照,意義便不盡相同(以至意義本身也可能隨時日消失)。
這書一些圖片先於文字存在,一些則並時而生,如圖片是當下一瞬的記錄,文字亦然,每篇文章記城中物事消失靈光乍現於眼前、傳送到筆尖的時刻,成書時容或作了點修改,但基本上保持原貌,無意於以當下(二○一七年)為座標更新重寫,因為重寫便不可能是那一刻的心情,變成了另一回事。另要補一筆的是,「消失」不時與「懷舊」聯想一起,誠然,過去的維度是有的,懷想的情緒也是有的,但我不以為懷想便必然是浪漫化的「懷戀」,該當背上美化過去、不面對現狀的罪名。消失也不囿於掌故式的「舊物」之中,它其實亦存在於時尚、新興、當下的事物中,譬如書中也寫到便利店、連鎖品牌名字、多年來不知不覺在麥當勞消失不見的微物和質感等。
文首説到「消失美學」的緣起,此書最早一篇開筆於二○○六年九月,最後一篇則擱筆於二○一七年六月,前後竟是十年有多。當然,期間自有很多停頓,心思也不全在此書中,但某程度上,「消失」這母題也連貫於我近十年書寫的兩本作品中,一是去年出版的長篇小説《寫托邦與消失咒》,一是這本在你手上的圖文集《消失物誌》。二書體裁完全不同,我無意強加甚麼「姊妹篇」之名給它們,但如果一個文學作者不斷在建構屬於自己的世界的話,這兩個作品也有其同質異構,互為毗鄰呼應。歲月悠悠,但消失的步伐匆匆,是以這書的出現,我同時感覺着一種遲緩而又追逐時光之感。其實一旦寫及「消失」,便無所謂「完成」,以上説到「最後一篇」,也不過是覺得可以暫吿一段落,於自己某一個寫作歷程和探索而言,給一篇樂章畫上一個休止符。某程度上,消失的書寫必然是一本「悼亡書」,而悼亡是無盡期的。消失的對象未可窮盡,過去的碎片殯落堆成一個歷史廢墟,不斷積高根本亦是無盡頭的。但有誰能説這過去的景象不就是眼目所見的當下?驚心動魄而又見怪不怪。作為創作者我只有手上的筆和鏡頭,未必能做到甚麼,但我始終惦念小説家米蘭昆德拉對描繪(description)的扼要定義:「對曇花一現的悲憫,努力保存終會消失滅絕的東西。」這終究是一本描繪之書。
潘國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