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的魅力
在研究歐洲流行中國風貌的過程中,會遇到一個關鍵性問題,那就是人們面對藝術的反應,其接受的程度與趣味的變化。在十八世紀裡,一個長期由古典趣味主導的藝術傳統,是如何逐漸偏離了平衡對稱而趨向靈巧變化? 生活藝術中的壁飾、擺設、餐盤,又是如何自素雅的古典型制轉向明亮活潑的洛可可趣味?假如趣味的轉移是洛可可新風格出現的前提,我們不禁會問這趣味轉移的緣由,是物質性的還是社會性的?是理性還是感性的?
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曾說,藝術家要在日常生活中掌握新奇(l’étrange)、神祕(le mystérieux)和怪異(le bizarre)。翻閱設計藝術的歷史, 新奇從來都是設計的不二法門。無疑的,十八世紀洛可可圖繪中的仿中國紋飾之所以受到歡迎,不僅僅來自它的異國情調,更出自它純想像性的奇幻;一種意料不到的新奇與荒誕,在一向強勢的古典風格中竟產生了無比的吸引力而導致設計形式的變化;因此,我們可以這麼說,視覺感性的誘因是刺激新風格產生的重要元素,而此視覺感性必然來自耳濡目染的生活環境;換句話說,就是生活中的時尚趣味;更直接的說,洛可可藝術之所以能融合中國風味而風行一時,以當下的觀點來看,是一個時尚趣味的問題。
時尚與趣味的變化
我們可以把時尚看作趣味變化的延伸。時尚標榜了一種與時並進的趣味。它培養想像,建立群體感,也說明一個時代的上層文化特質。
時尚表達了個人的身分,因為它說明了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或者, 我希望是怎麼樣的人。因此可以說是人的「第二層外皮」。此外,時尚還意味著新鮮自在,常被認為是奇異而短暫,甚至瞬息即逝的。這「奇異而短暫」原本就是藝術的特質,但卻往往因此被認為是輕浮而微不足道的, 在正統的歷史中處於次藝術的地位。
另一方面,時尚趣味既然存在於當下,便無法擺脫「過時」的宿命;新奇和新鮮不斷地測試著時尚趣味是否還繼續受到歡迎?為什麼有些設計作品獲得許多人的喜好,另外一些卻不能?究竟設計藝術本身是否有它的美感原則?藝術趣味或藝術品味是否能提出來討論?它是否受制於藝術之外的政治社會因素?這些問題使我們不得不回到了藝術趣味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