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現代與後現代》一書旨在探討現代性與後現代的相關問題,以及幾個影響較大的現代和後現代的理論諸如:紀登斯(第貳章)、李歐塔(第參章)、布希亞(第肆章)、傅柯(第伍章)等等,另有專章探討「主體、自我和身分認同」(第陸章)、「現代和後現代藝術」(第柒章)、「後現代文化的社會基礎」(第捌章)。本書試圖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來表述,希望讓一般讀者容易理解。自始本書的寫作就不把讀者囿限於學院裡的學生(大學生或研究生),希望對於相關議題有興趣的各界知識分子也能接受,而反饋於他們的工作或生活上。
本書的完成及出版經歷了一個相當漫長的歷程。1991年夏季作者第二次赴英國劍橋,由於業師紀登斯(Anthony Giddens)教授的提示,開始探究現代性的問題。當時適逢紀登斯的《現代性的諸般後果》(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 1990)及《現代性與自我認同》(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 1991)二書出版不久,蒙他贈予,研讀之後頗有感觸,遂開始廣泛蒐閱這方面的文獻。
不過紀登斯與我在一個基本點上有些歧異,即他不贊同以「後現代」來理解當代社會文化現象,他比較傾向於用「高度現代」(high modernity)、「晚期現代」(late modernity)、「反思現代」(reflexive modernity)或「基進現代」(radical modernity)1等概念(詳後)來理解當代情況,這也表明了為什麼紀登斯和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都被稱為現代性的旗手。而我一則認為現代與後現代之間有密切的關係,理應合而觀之;再則認為用後現代的概念來理解當代情況及語境深具啟發性及潛力。雖然有此歧見,不過我仍要感謝紀登斯教授及其著作給我的啟發。
如果把「現代」和「後現代」理解為歷史上的兩個時期,將滋生許多無謂的爭議;而如果理解為兩種思想觀點或文化藝術風格則比較有啟發性。關於二者之間的關係,現代與後現代不只是有對立存在,後現代還是對於現代的一種反省(反思)、批判以及超越的觀點或形式。在這種理解下,後現代和紀登斯的概念(尤其是反思現代)之間還是有交集的。
黃瑞祺 序於南港
2017/10/02
1 "radical" 一字有:1. 根本或基本之意,"of or from the root or base; fundamental";2. 在政治上贊同基本改革; 在意見上及政策上先進,"(politics) favouring fundamental reforms; advanced in opinions and policies"(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p. 691),過去大多譯為「激進」,可是「激進」一詞在中文裡似乎有激烈、偏激,甚至激情等的含意或弦外之音,所以譯為「基進」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