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版前言
台灣古蹟反映立體的歷史書寫
古蹟是人類的物質文化,可以承載或貯藏文字所無法記錄的歷史。各國法規對古蹟的定義或許有些差異,基本上均涵蓋三項要素,包括:「歷史意義」、「科學技術發展」與「藝術審美取向」三種價值。易言之,新近落成且未經時間考驗的不能列入。要具備人類克服自然而孕育出來的智慧,或者出自傑出的天才之手,為人類文明向前推進或向上疊高作出貢獻。
總之,如同並非每件物品都可成為博物館的收藏,古蹟是特定時空條件下的價值判斷的選擇,包括人類在地球表面生存與生活的痕跡,如耕作、開渠、築水壩或建造房屋、城堡、教堂與寺廟等人工造物,它們與自然成形的高山、大河或森林、沙漠形成明顯的對比,這些古蹟是人類歷史奮力搏鬥的忠實證物,要了解一個地區,觀察古蹟便可明瞭,所以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歷史與古蹟,無法被代替,這是古蹟被視為文化遺產的基本價值。
古蹟既是人類文明與文化的軌跡,它具備地點意義並佔有空間,不免涉及相關權益的衝擊,觸及許多公共議題,例如歷史意義之詮釋或意識型態之議論,因而保存與維護的操作是非常複雜的,需由專業來解決。文明先進國家如英國、法國、義大利、美國與日本皆不遺餘力保護古蹟。在羅馬,我們看到馬路繞過一處斷垣殘壁;在美國,我們看到二十世紀的現代建築只要具有特色,也被指定為歷史紀念建築而受到保護。因此千萬不要將古蹟視為現代建設的阻礙,相反地,古蹟就如同一座圖書館、博物館或美術館,它不僅提供了研究與欣賞的對象,也兼具娛樂與觀光功能,更是人類文明往前邁進的基礎與動力。
台灣的土地上,從史前至十七世紀大航海時期,再經明鄭、清代漢人與原住民、平埔族人之墾拓,以迄十九世紀近代文明之洗禮,各個階段皆保存下來一些古蹟。然而由於天災人禍頻繁,同一地點常有前世今生的建築存在過,今天猶可見到的建物可能並非最具代表性的,但透過考古學家及歷史學者的詮釋,仍可以建構一篇連續的台灣史。
歸結起來,台灣古蹟的各種類型實際上反映了不同時代的生活方式與社會組織,並有其發展特質,當外來的文化能力較強,延續時間較久,它的數量與文化積澱也較豐厚。明清的二百多年中,閩粵漢人入墾平原地帶,並有與原住民通婚之現象,宅第、寺廟出現增多,建築品質也較高。甚至到了日治時期,隨著社會與經濟之嬗變,台灣的寺廟建築形塑出自身的特質,表現細緻多彩的華麗風格。庶民生活的市鎮、街屋,接觸世界的現代運動,融合了西洋與日本特色,也許它反映了殖民色彩,但無疑地也型鑄了新本土特質。
台灣在日治時期曾依「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進行紀念物的指定,可謂台灣法定古蹟之始,至1982年正式公布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法」、1984年發布「施行細則」後,台灣古蹟有了法定地位,對相關內容、指定方式亦有明確規定,才使其發展漸趨穩定,重要性逐漸為台灣人民所認識。文化資產保存法歷經七次修定,其中因九二一大地震引發各地受損且具保存價值構造物的搶救問題,而導致2000年調整古蹟分級並增加歷史建築一類,使保護範圍擴大,是影響最大的一次修定,近年又針對緊急狀況的暫定古蹟概念、增加提報的方便性、及獎罰明確等修增條文,期待給予台灣古蹟更大的保護傘。台灣至今有94處國定古蹟、809處直轄市定與縣市定古蹟具備法定地位(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2018年3月公布的資料統計),另外也有許多「歷史建築」、「聚落」或「文化景觀」等類型也得到登錄。
回顧台灣的古蹟,我們應該採取文化平權的態度,不同時期的不同族群所留下來的古蹟,在台灣文化史上的價值是無分軒輊的。有人認為古蹟是新靈感與新創意的泉源,多元的古蹟類型,可以豐富台灣的文化內涵,而為後代所共享。
本書就是在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一個月後出版的,那一年我們看到許多優美的、有價值的老建築毀於一旦,心中的不捨與耗時年餘完成的書籍問世的興奮心情複雜交織,也算是對世紀浩劫的一種紀念吧!
古蹟是立體的歷史書寫。本書的撰寫方式,係以觀察與認識入手,在古蹟與讀者之間構築橋樑,希望透過歸納與分析,引領讀者登臨台灣的文化殿堂。我們選擇了當時在法定古蹟中佔比高、特殊性強的二十餘種類型,其中原住民聚落因文化多樣、個人研究侷限,在撰寫上困難度最高,故只能摘要簡述,成果不足望讀者見諒。
古蹟入門初版迄今二十年,期間伴隨台灣社會環境的變革,古蹟不僅在數量上有數倍的增長,在保存觀念及類型上也有多元的發展,為了讓這本書繼續發揮讀者與古蹟間的橋樑角色,本次增訂版針對台灣古蹟現況,於觀察篇增加近年指定數量較多的產業設施、日式住宅及橋樑等三類,於認識篇增列日本式建築,於形成篇將時間軸拉至戰後初期,以便給讀者台灣古蹟更全觀的面向,建構較完整的台灣歷史;並希望以走遊篇幫助愛好者脫離網路轄制,實際親臨古蹟現場,體驗它、欣賞它及愛護它,這是我們撰寫此書的由衷目的。
後記一
古建築的紀錄與評介書寫有悠久的歷史,中國宋代李誡的《營造法式》以說明建築細節構造之功能、尺寸與作法為主,作為設計者或匠師的指導手冊。而西洋最為人熟知的是二十世紀初英國佛萊徹(Banisater Fletcher)的《比較法的建築歷史》。對歐洲古建築的評介,以「影響因素」、「建築特徵」、「個案實例」、「比較分析」與「參考資料」等五項為綱。這種方法也影響了近百年的古建築論述。對於如何為喜愛古蹟的讀者提供一本入門的書,一直是我們多年來的願望。
古蹟是立體的三度空間人工造物,如果只用文字描述,總有無法完整表達之憾。因此,我們特別重視圖片的運用,甚至以圖為主,以文輔助說明。文字說明可能抵不過一幅精確的剖面透視圖。這本《古蹟入門》書籍的構想大概在1998年首先由遠流台灣館提出,長期以來,台灣館以製作出版與台灣文化相關書籍為其職志,編輯與我和俞怡萍討論後,將讀者群定位在中學生與一般社會人士。內容選擇最具代表性的古蹟,並且配合許多精美的透視圖、細部照片、歷史照片等,從構想、撰寫、繪圖、攝影、編排設計到印刷,經過無數次討論,耗費了年餘工夫才得以完成。其中彩色透視圖大多出自黃崑謀先生之手,他是一位極為傑出的博物繪圖師。
自從1999年初版發行以來,深受讀者喜愛,大部分的人都善用這本書成為古蹟入門之金鑰,十多年來我們也得到許多迴響與建議。利用2018年這次的修訂機會,遠流台灣館的黃靜宜、張詩薇兩位女士是從初版起便陸續參與內容方向規劃的資深編輯,建議應將近年增加的古蹟類型,包括產業設施、日式住宅及橋樑等列入,充實本書之內容,我亦增繪其三幅主圖,而各類古蹟基本資料之蒐集與簡要文字說明則仍由俞怡萍負責,她活用過去累積數十年的古建築研究經驗,與曾參與過的古蹟工程整修實務,為此次修訂內容,增色不少。
李乾朗
後記二
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有一條提及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應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觀念,如今我也到了該評估的年紀,好像更能體會古蹟的處境與心情。
我一直堅信參與《古蹟入門》是上帝賜的一份禮物,1997年因著好友丁榮生的引薦,遠流黃靜宜主編找上了我,不論如何掐指算來,當年這樣一本傳遞古蹟基礎知識的書籍,怎樣也輪不到由我參與撰文,但基於對古蹟的熱誠加上一股衝勁,就慨然應允,頗有捨我其誰的壯志呢!沒想到過程甚為辛苦,不過受惠最大的卻是自己,編輯團隊以本身廣博的台灣知識作基礎,加上嚴謹及專業的工作態度,讓我跟著節奏,一步步認真整理多年來獲得的古蹟知識,釐清觀念並建立架構,這些訓練也為我接續的古蹟調查研究工作加分不少!
本書兩次出版都有特殊的時間意義,第一次的1999年是在九二一大地震之後,當時許多古蹟受損或塌毀,提醒我們關愛古蹟要即時。二十年來台灣古蹟歷經保存觀念的轉變,不僅數量大增,類型也豐富了起來,想要增加內容的想法一直盤旋,卻被諸事所擾而遲遲沒有動作,沒想到原書的大功臣主圖繪者黃崑謀逝世十週年,促成我們積極成就此事的決心,也令我想起當年團隊們一起走訪古蹟,不像工作卻如一群好友出遊的往事。某次從中部返回途經龍潭,我邀請大夥來家裡嚐嚐母親醃製的家鄉菜嗆蟹,喜歡海鮮的謀仔讚不絕口,令我覺得與他彷彿多了同鄉情誼!記上此事,也算是對他的感謝及紀念。
這次增訂版的撰寫正逢父親臥病,猶記得進入這個行業時,他擔心台灣古蹟那麼少,女兒大概只能工作三年就要失業了,後來他很欣慰的說,沒想到妳作了三十年!雖然利用陪伴照護之餘撰稿有些辛苦,但長期以來家人對我走古蹟這條窄路總是支持,令我感激不已。願以此書獻給愛我及我愛的每一位家人!
俞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