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飢餓》──是關於你不只一點點胖、甚至不只超重四十磅的生活。這本書是關於超重三百磅或四百磅的生活;你不是肥胖或病態肥胖,照你的身體質量指數(簡稱BMI)來看,你是超級病態肥胖。「BMI」這個術語聽起來極其專業、不近人情,我總是迫不及待地忽視這個測量值。然而,就是這個術語兼測量值,讓醫療機構得以設法為失控的身體注入一點節制概念。
事實上,許多醫療指標都是隨意劃分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九九八年,醫學界在國家心肺及血液研究院(National Heart, Lung and Blood Institute)的指示下,將BMI的「正常」門檻降到25以下,導致美國的肥胖人口增加了一倍。降低臨界值的原因之一是:「25這樣的整數比較方便民眾記憶。」
這些術語本身有點嚇人。「Obese」(肥胖)是個討厭的詞,源於拉丁文的「obesus」,意思是「吃個不停直到變胖」,就字面意義來看,這樣的定義相當合理。但是當人們使用「obese」這個詞,透露出來的並非只有字面意義;他們是在提出指控。醫生的第一條天職是不造成傷害,而他們卻發明了這樣的詞彙,真是一件奇怪甚至悲哀的事。而「病態」這個修飾詞則給肥胖身體判了死刑,儘管事實不見得如此。「病態肥胖」這個術語把我們這些胖子說成活死人似的,醫療機構也依此來對待我們。
至於文化上的「肥胖」標準,則似乎是衣服尺碼看起來大於6的人,或是身材無法自然而然吸引男人目光的人,或是大腿上有橘皮組織的人。
我現在已經不是五百七十七磅(約262公斤)重了。我仍然很胖,不過我比那時候輕了一百五十磅(約68公斤)左右。每次嘗試新的減肥法,我就會在這裡減去幾磅、那裡減去幾磅。一切都是相對的。我並不嬌小。我永遠嬌小不來。原因之一是,我的個頭很高。這既是詛咒也是優勢。人家說我很有架勢,我佔據空間,我威風凜凜。我不想佔據空間,我不希望被注意,我想躲起來。我想隱匿起來,直到我能控制自己的身體。我不曉得事情是怎麼變得如此失控,或者,我其實心知肚明。這是我生命中的老調。身體失控是日積月累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