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幼軒《聖潔性戀》書序
乞丐變王子──Zero becomes hero
在性別模糊、甚至混淆,世界陷入後現代漩渦之際,過來人袁幼軒教授在這本《聖潔性戀》書中所分享的經歷和真理,不啻為教會和為人父母者的及時雨!
告子說:「食色,性也!」上帝創造的最高峰是造人,而造人的心意是為祝福人(「創造/ברא」和「祝福/ברךּ」兩字原文押韻)!為此,上帝賜下食慾和性慾(「七情六慾」其實原是好的,不必如佛教所說「戒之在色」),人類才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並享受創造主的祝福。
然而正如本書所呈現,人類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得罪上帝,按祂形像所造的人遂失去原有的尊貴地位,「原罪」扭曲了人的性戀觀,自我認同並「性慾/性戀」被「試探」所切割(John Owen語)。難怪作者開宗明義強調:論及性戀,必須從「上帝的形像」與「罪的教義」開始(而非人權),否則人類的「性傾向」將陷入不能不犯罪的死路(奧古斯丁語)!沒有福音,人與生俱來的性慾,容易成為犯罪的工具!
出路就在福音──仰望信靠耶穌!當作者在看守所讀到自己「母腹中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於是放手讓福音的大能帶他出脫性慾毒癮的死蔭幽谷,使生命踏上悔改、得救、稱義與成聖的蒙福之路,且進入神學院受裝備,日後還成為神學院的老師!罪人一旦遇見耶穌,連乞丐都會變成王子,Zero becomes hero!
作者本於聖經,以神的全盤救恩故事為架構,正確地指出罪人(不論是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在耶穌裏裡必有出路。至今仍然單身的他,在本書中釐清聖潔性戀的本質,指出「敬虔的婚姻與敬虔的單身,是一個銅板的兩面」,成功婚姻的關鍵並非性慾,乃是與基督聯合!性慾望惟唯一正確的終點,是在婚姻裏裡的忠實與單身時的貞節;婚姻或許是愛的表達,但它不是愛的最崇高理想,上帝才是。因此,本書同時適合等待婚姻的單身和夫妻閱讀!
作者梳理了「因缺席的父親、掌控的母親,或曾遭遇創傷等等,所以,會變成同性戀,背後的罪魁禍首,就是因為有缺陷或不完美的童年……」的迷思,提醒父母不須自疚,只要靠著耶穌成為敬虔的父母。作者敘述當他陷入同性戀的痛苦時期,父母緊緊地倚靠耶穌,生命被更新,且為他守望禱告八年,終得見兒子從乞丐變王子……本書帶給相同遭遇的父母盼望和出路!
本書也適合同性戀者!世俗人類學高舉性慾為一種合理的人權,但作者在此以過來人身分的刻骨銘心,觸摸同性戀者最核心的問題「我是誰」,並透過全備的聖經神學,指引同性戀者去經歷作者在福音中所體會的不再羞愧的愛與憐憫。他寫這本書的盼望,就是同性戀者可以和他一樣,見證上帝可以讓乞丐變王子!
最後,彙集聖經神學、系統神學、倫理學、教牧輔導學、佈道學、門徒造就等角度,來探討聖潔性戀的本書,更是教牧同工和小組長必讀的好書。求主透過袁教授書中推心置腹的生命見證和活潑真理,幫助正在面對後現代侵襲的華人教會,引領同性戀者回天父家,共同以神家人的身分,見證福音果然是神的大能(羅一:16),能引導世人經歷乞丐變王子,Zero becomes hero!
吳獻章老師
中華福音神學院舊約教授、教牧博士科暨宣教博士科主任
康序
食色性也。人類、動物,甚至植物都離不開這兩個活動,聖經肯定二者:「凡神所造的物(此處指食性,見上下文)、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四:4)。聖經也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二:18)。(不過,「那人」是指亞當或男人,不是夏娃或女人。聖經似乎認為女人獨身能力強過男人:「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林前十一:9),好像說,男人不能沒有女人,女人可以沒有男人。當然,結論還是:「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林前十一:11)。總之,獨身不好,會「慾火攻心」(林前七:9)。
那麼,保羅為什麼說:「男不近女倒好」(林前七:1),「像我(獨身)就好」(8節),「守素安常才好」(26節),「我願意你們免這(結婚的)苦難」(28節),「結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不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我願你們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2-35節),「不出嫁更好」(38節),「守節更有福」(40節)?
因爲(亞當)獨身不好是墮落前的狀況;墮落後,獨身結婚都不好;幸好,如果依靠主的恩典,獨身結婚都可以好,甚至,獨身更自由。
面對為子女未婚而憂心忡忡的父母,或「神為什麼不為我預備」的盼婚單身者,聖經提醒:「我願你們免這(結婚的)苦難」!可是,大概人人都看過別人婚姻之苦,卻仍然往火坑裡跳,因為火坑雖可怕,究竟是外面的;而自己身內的火(不限於性慾),更叫人受不了。結婚會苦死、獨身會燒死,怎麼辦?
保羅建議:「守素安常」,他不是說不要結婚,而是「靠主把現況過好(好,就是袁教授強調的聖潔,下同),不要只想藉環境的改變來解決問題。單身苦,不要只想結婚,要靠主把單身過的好;結婚苦,不要只想離婚,要靠主把婚姻過好;鰥寡苦,不要只想再婚,要靠主把鰥寡過的好;類似的,有同性戀傾向苦,答案仍是:靠主過一個聖潔的生活,而不是指望同性戀合法化,或自己改變性傾向─異性戀還是會犯通姦的罪。結婚無罪(林前七:28)、離婚有時也可行(15節),但總要聖潔。
袁教授最可貴的,是他恰當的根據神救贖計畫或基要信仰(宏大故事),正統、周全、智慧、體貼的談問題給答案。此書不是只論同性戀,不是只論性;它講愛,神恩典的愛、聖潔的愛,使我們把流淚谷變為泉源之地的愛(詩八十四:6);在充滿罪惡的社會中,藉著教會的聖禮(Sacraments)、聖道(Preaching)、聖訓(Discipline),把人盡可夫的蕩婦,變成聖潔沒有瑕疵新娘的愛(何十四:4)。
這真是一本文情並茂、有道有理的好書。
康來昌
中華基督教長老會台北信友堂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