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以前就是個低著頭走路的人。
這不是在比喻我的性格灰暗消極,而是我的身體實際上即是呈現低頭狀態。
那是發生在近二十年前,我還是個小男孩時的事。當時我仍在上小學,放學回家的路上,和朋友邊走邊聊昨天的電視節目與漫畫,而朋友對我說了一句話。那是個單純的疑問──你為什麼老是看著地面?聞言,我反而感到疑惑。走路看著地面,不是理所當然的嗎?然而,經朋友這麼一說,我開始觀察周圍的人,這才發現原來奇怪的是我。
縱然有程度上的差異,但每個人走路時,基本上都是筆直地面向前方,雖然不是完全不看地面,但抬頭的時間總是比低頭的時間長。而我正好相反,面向地面的時間遠比抬頭的時間長,只有在確認前方的時候會稍微瞄上一眼,一旦確定正面沒有可能會撞上的人,便會再度垂下頭。我一直以為一般人都是這樣。
我大受打擊。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普通的孩子,是朋友的那句話點醒了我。察覺自己是異類之後,年幼的我煩惱不已,想改掉這個毛病。然而,低頭走路已經成了習慣,只要稍不留心,脖子就會自動垂下,視線便會移向地面。
我大概掙扎了一個月吧。
或許我不該這麼說自己,從小我就是個無聊透頂的人。我之所以決定低著頭走路,是出於一種近似想置之不理的感情,但顧及社會觀感,我還是做了些許讓步,最終調整到了八比二的比例。
走路時看著地面占八成,看著前方及其他方向占兩成。這就是八比二法則。
在我看來,走路不確認腳邊,只看著前面的人才奇怪。
從可能絆腳的地形落差或積水,到隨地亂吐的口香糖或狗屎,地面上存在著各式各樣的東西。要閃避這些東西,只能看著下方。的確,抬著頭也能確認稍微前方的地面,但是一想到確認完後到自己的腳實際到達該處的期間,不知會發生什麼變化,我就放不下心。
搞不好會有貓突然衝出來,我沒注意到,將牠踹飛,要是牠一怒之下回咬我一口,不是很痛嗎?又說不定地上有根顏色與柏油路相同、必須靠近細看才會發現的釘子,要是我踩下去,腳刺出了一個洞,鐵定血流如注。
無法預測的威脅、意識之外的威脅,為了避開這些威脅,我低頭走路。雖然隨著年歲增長而有所緩和,但這個習性在我成年之後依然持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