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人們對「文化」一詞有各種各樣的理解。最廣義的文化與「文明」同義,幾乎包括人類創造的一切。這個意義上的「文化史」就是「文明史」或「歷史」。但一般意義上的文化含義並沒有這麼廣,它主要是指心智方面,即宗教、哲學、思想、道德、法律、語言、文學、藝術以及科學技術領域。本書是在後一種意義上使用「文化」這一概念,試圖完成的主要任務是:釐清印度文化的歷史。既然文化史是關於人們在心智方面創造成果的歷史,那麼,所謂印度文化史首先要弄清的是印度人至今為止創造了具有怎樣內容的宗教、哲學思想、藝術、學問等。可想而知,這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困難首先在於,「印度文化」這一概念有太多的內涵,印度語言和宗教的複雜性使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精通哪怕是其中的一種文化。僅以語言為例來說明這個問題:精通梵語固然有利於掌握古代婆羅門系統的文獻材料,但這對掌握伊斯蘭教文化以及佛教文化卻沒有什麼大的用處,要掌握印度的伊斯蘭教文化和原始佛教文化,你還必須掌握波斯語和古漢語。即便這些你都掌握了,對於各種地方語言所承載的文化,你還是不得不靠別人的翻譯來瞭解。另一個困難是,「文化」這一概念本身也包括太多的分類,而每個分類的專家都在進行著細緻的研究,要全部掌握這些成果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這些困難並非說寫一部入門性質、概論性質的印度文化史是不可能的。古代印度許多重要典籍都有了英譯本。近年國內南亞研究事業獲得了發展,許多古代和現代的作品有了新的漢譯本(漢譯佛經還不算),倘若不是考證某些專門問題,這些譯本已足可用。這使我們在撰寫概論性質的印度文化史時不至於因語言問題而產生太大的麻煩。第二個困難也不是不可以克服的。本書是一部入門性質、概論性質的文化史,其特點在於從整體的、綜合的角度把握印度文化發展的脈絡。固然,倘若每個領域分別由專門的人來撰寫,細部可能會更精確一些,卻不一定能從總體上把握。所以,用這種方法編纂印度文化事典還可以,撰寫印度文化史就未必適合。從總體上把握印度文化,即便在某些領域達不到該領域專家的精確程度,但如果這種把握能對具體專門的領域產生某些新的啟發,或者提供一些思考問題的新角度,這本身不就是很有意義的嗎?
基於上述考慮,我為該書確定了解決的主要問題:
第一,印度各種文化是在什麼背景下產生的?它們適合了怎樣的社會和個人的要求?它們是通過怎樣的社會和個人的活動以及使用怎樣的素材和方法創造出來的?創造者與享用者是誰?因此我們在書中分析了與文化相關聯的社會階層(種姓制度)和種族等社會背景。
第二,被創造出來的文化具有怎樣的內容、性質、構造和作用?各種文化之間有何內在的聯繫?這既對印度文化的總體而言,也適用於各分支文化(如印度教文化、佛教文化、伊斯蘭教文化等)以及各具體的文化領域(哲學思想、雕刻等)。
第三,一種文化一旦被創造出來,就會有相對的穩定性,就會超越時代被繼承下來。各種文化的產生是怎樣的以已有舊文化為素材?它們是怎樣繼承和變化的?
第四,各種文化是如何交流、融合的?正統文化與非正統文化、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之間的交流和融合採用了怎樣的形式與具有怎樣的特點?
可見,這幾個問題,單靠考察某一、兩個專門領域是無法解決的。它需要一種新的綜合,一種對具體文化領域的超越。作者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的,至於是否達到了目的,只能由讀者評說。
不言而喻,本書是在參考了大量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寫成的。如果沒有各個領域專家的成果,可以說就沒有這本書。我在書中列出的每一處參考文獻,除了表明所用資料的出處之外,還都表示了對這些專家的敬意和感謝。在我的學術生涯中,我的前輩季羨林先生、金克木先生以及我的恩師陳洪進先生,都給了我難忘的教誨。他們對我的影響已滲透到本書的字裡行間。此外,我也從我的學友薛克翹教授、方廣錩博士、王邦維博士、朱明忠教授等那裡獲得過與該書有關的寶貴資料和教益,在這裡特向他們表示誠摯的謝意。
尚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