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國會議員角色多元,代表不同的民意,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其立法行為受其選區選民、行政機關、利益團體及所屬政黨的影響。為期達成所欲的目標,在會議過程中,往往運用各種議事策略;惟運用時仍須符合全體成員所共同服膺的議事規範。倘不遵守議事規範,甚至曲解其原意,則將引發無謂的爭議與衝突,而破壞國會正常運作。
回顧第9屆立法院,在一致政府、執政黨黨團絕對多數席次之下,主席時因立法時程的迫切性,而有心或無意未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議事規則相關規定行使職權,更且漠視程序正義為法治極重要的原則,致迭受外界訾議為「碾壓式立法」。第10屆立法委員已於本(109)年1月11日選出,雖仍為一致政府的結構,然單一在野政黨的席次已逾開會的法定人數(立法委員總額的1/3),且司法院釋字第735號解釋後,不信任案的提出與處理,不再受立法院組織法第6條第1項所定臨時會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的限制。同時,亦能聲請大法官釋憲(自民國111年1月4日起,依憲法訴訟法第49條規定,改為立法委員現有總額1/4,即可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因此,在議事策略應用上,在野政黨比上屆更有較大的運作空間。又該屆委員已於2月1日報到,並選出游錫堃擔任院長,其於就職演說時表示,未來立法院將在兼顧程序正義、立法品質與議事效率下,一切以民意為依歸,爰期許本屆立法院得以實踐「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真諦。
本書得以適時改版,特別感謝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劉靜芬副總編輯及黃郁婷編輯協助,立法院同仁黃美菁、黃建福提供最新資料,考試院同仁劉秀英協助繕校,謹此一併致謝。由於個人學識有所不逮,錯誤失漏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先進學者不吝指正,俾使本書內容得以更為充實。
周萬來 謹識
民國1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