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孩子在乎自己的生活和前途
當然要超前佈署、建構法律思維
每次我到校園面對青少年作法律宣導,演講開始前,總會收到老師善意勸導:「拜託調保官多講案例,不要只講硬邦邦的法條好嗎?因為學生沒興趣……」
法律當然不是只有法條,但是學法律也不能不知道法條啊!所以,如何結合案例、運用法條,真的很重要。
幸好在從事少年觸法案件的工作環境下,每天大量接觸最新、最真實的青少年案件,總能讓我信手拈來許多青少年現場情境與思維盲點,當這些盲點或錯誤判斷出現時,總有青少年狠摔一跤,出現違法的後果。
因此,當我以青少年生活中可見的故事型態、案例,作為演講內容基準,連結法條的介紹與目的時,每個孩子都能進入情境、模擬危機,甚至會主動分享與自己相關的遭遇與作為,急切的想尋求最終答案:「這樣有違法嗎?」
誰說兒童、青少年不在乎或不喜歡法律?他們在乎自己的生活、在乎前途,更在乎能否成為尊法守法的好公民,只是他們還不知道違法的認定標準而已。其實法條的規範,是要運用在生活中,才會有生命與價值。法條的誕生,也是要解決生活的難題與紛爭,使社會有秩序與紀律。如果能從小學習,遇到事情能在法律的界線下處理,成年後面對糾紛與困境,也會有成熟的回應與態度,因為這樣的孩子「懂法」,就能增加「回應事物的選項」,多了法律,生活就不一樣。
通常孩子在遭遇人際衝突時,最直接處理策略就是:「他打我,我當然打回去,這是正當防衛。」但是孩子真的只有這個選項嗎?只要在孩子的回應模式中,增加法律思維作為,而不是進法院後,才開始思考違法後果,事情就會不一樣。在傷害發生以前,進行法治觀念的「超前部屬」,讓法律走進孩子的思維,就能養成有分際的新世代。
就像剛剛提到的:「他打我」,其實就有多元選項與作法。例如:
選項一:打回去。但後果是:兩方受傷、互告傷害。下場是:兩敗俱傷,都是犯罪。
選項二:讓他打。後果是:自己受傷、告他傷害。下場是:讓他接受司法審判,獲得相當金額賠償。時間可能長一點,但可以確保行為人受處分。
選項三:躲避、逃跑。後果是:下次可能還會再被打。下場會:擔心受怕、無助。
選項四:報告老師。後果是:老師輔導管教他,他覺得你是告密者。下場是:同學可能不喜歡你,打你的人也可能不在乎老師的管教,繼續發生相關事件。
選項五:告知家長。後果是:家長要求學校處理,老師找雙方家長了解情況,依霸凌程序處理,家長間可能會翻臉吵架。下場是:打你的人可能依校規處理,也可能家長進一步提告傷害,讓司法、教育同時進場處理。
這只是模擬,而非絕對,但卻可以引導青少年思考,不同做法,就會有不同結果,相信青少年會選擇最有利於自己的,作為回應的選項。
現今青少年人際相處與生活環境衝突問題,越來越複雜,從個人特質、家庭管教方式、學校教育、同儕互動等,都影響了每個人的回應。更棘手的是,會發生在真實生活中的事,也同樣會出現在網路虛擬世界。每個事件蘊藏的危機都不同,甚或超越家長自己過往的經驗,例如性平議題,因為網路訊息爆炸,兒童輕易就能獲取限制級影音資料,進而模仿或性探索。所以目前校園性平事件型態、類型與傷害性,都與過往大不相同。如何在新型態的危機模式中,幫助兒童青少年,學習辨識與自我保護,更進一步以法律為判斷,降低錯誤發生機率,不要讓「有傷大雅」的狀況發生,都在考驗現在的「E世代」。
想要讓孩子擁有處理優勢,用更具智慧的策略,來因應生活的危機與衝突,只有早早建立法律思維,才能 「早知道,才會早幸福」!
推薦序
一生的祝福
第一次見到吉官,是在台北市政府軍訓室舉辦的校園反毒講座中,吉官面對緊張焦慮的父母們,從頭到尾都沒帶一點「恐嚇」的語氣,但現場丟出來的每個實例都讓大家「驚嚇」到笑中帶淚、掌聲不斷——這就是吉官的功力與魅力。
很開心看到吉官願意分享這麼多年以來所面對的徬徨青少年案例,如果要說這是一本什麼樣的書,我會告訴孩子們:「這是一本讓你擁有好人緣的祕笈,也是保護自己遠離糾紛的寶典,更是一個最實用的生命禮物。」或許,跟《六法全書》比起來,這也不過是5個篇章、24個小節而已。但用心的讀者就知道,這些故事的背後,是迷途羔羊們付出的多少的心血與代價?這些案例在我們身邊根本司空見慣,你完全無法想像這樣的一句玩笑話,卻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甚至是後悔一輩子都不夠的遺憾——我很仔細地咀嚼著每一頁,彷彿進入和同學間打鬧的時光隧道,而讀到最後一篇,竟然和我好友的親身經歷相重疊!所以,我不禁要很嚴肅的說,這些章節不僅是吉官對孩子們點點滴滴的愛,更是這些犯錯的孩子們的心聲:「如果,時間能夠倒轉,我一定不會這樣做……」
雖然「千金難買早知道」,但是吉官這本書,卻是你在人生路上的護身符,我非常推薦所有的父母和老師都該擁有一本,甚至組成讀書會討論。相信各位讀完之後,你不會再說「不知者無罪」,因為,你已經擁有了吉官送給各位一生的祝福。
教育廣播電台教育好夥伴主持人 胡語姍
老師讀了也會更清楚
要和孩子分享那些故事!
每當學生犯錯的時候,我常會跟他們說:「你知道這可能會被告嗎?」學生總是笑嘻嘻的回我:「老師,我才小學耶!誰會告我啊?」
學生、家長也都這樣想,更糟糕的是,有些老師與學校行政也這樣想。因此有很多生活上會觸法的小細節,就被嘻笑聲帶了過去。那種不安的感覺,總在我的心頭存著一種說不上來的不適。
但這些生活中零零總總的霸凌、口頭辱罵、恐嚇、詐騙,甚至是許許多多大人們無法想像的事情,其實都可能在這些孩子未來的國高中生涯中出現。可能因為我們的忽視,而讓孩子們無端受罰!主因在於,我們沒有足夠的故事讓孩子們可以看見;主因在於我們還沒有遇到這些故事,所以無法闡述給孩子們知道。
吉官的《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寫了好多教學現場的故事,也深切寫出這位少年調保官的叮嚀與細心,相信老師們看過後也會有相同的體悟,甚至更清楚自己該引用那些故事與孩子們分享!
花蓮源城國小教師 唐宇新
裡面寫滿我遇過的故事
以及孩子的無奈與無助
在職場多年,看遍了教學現場的問題,最後再從新北市教育局局長的角度看這本書,感受特別深。
裡面的每個故事、主角,幾乎都在我的行政生涯中出現過。那每個角色當下的無奈與無助,誠如吉官在每個故事後的補充一樣,事件中的每個人都需要協助。但問題來了,這個幫助者究竟在哪裡?
少年調查保護官吉靜如女士,真是這個最棒的角色!教育局長通常看到的是過程與最後的結果,但少年調保官卻是事件的處置者,相對來說,也更是當下最能看見問題癥結的人。
這些故事的案主極有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經過的輕鬆少年、少女,只不過他們的輕鬆,可能是架構在虛空又廣泛的網路知識之上,只有遇見法的問題時,才會真正看見自己的無知。
新北市教育局長 張明文局長
學生、家長、老師都要看的最佳法治教育讀本
收到吉官《只是開玩笑,竟然變被告?:國中小學生最需要的24堂法律自保課》的書稿,一打開之後,竟然一路閱讀下去、無法停止、欲罷不能。因為,書中這些案例,都是我在教學生涯中,不管是擔任級任老師、生教組長或是學務主任時,都曾發生、處理過的事件。現在回想起來,如果當初有這樣的書可以閱讀參考,也許處理起來可以更得心應手,也可以對學生進行相關法治教育、防範未然。
杜威博士說過:「學校是社會的縮影」,社會上很多的事情也會在學校內發生,只是程度上的差異。隨著臺灣社會民主化與多元化的改變,校園環境與學生事件也越來越複雜。老師、學校「說了算」的年代早已過去,校園事件處理方式已經從情、理、法的模式有所轉變,很多都跳過情與理,直接進入法的層面來處理。所以,不管身為學生、家長或老師,真的要對相關法律有更多的認識與素養。
本書從實務案例來解析校園內外所遇到的事件,與相對應的法律條款。身為學生的你,一定要熟讀本書,才不會有一天成為故事內的主角;身為家長的您,一定要熟讀本書,才能教育孩子趨吉避凶,不會讓這些故事有一天發生在孩子身上;身為教師的您,不管是級任老師或是行政業務單位老師,更要熟讀本書,因為裡面的案例,可能就是您職場上要處理的日常。
本書真的是法治教育最佳讀本,推薦給大家。
臺中市何厝國小總務主任 蔡昌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