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第一章 面對解僱議題的心態
1. 人資,請正視自己的專業與價值
2. 解僱是一門專業
3. 雖然很痛苦,但有些人就是得要離開
4. 「不為解僱而解僱」是合法解僱的第一步
第二章 解僱法制概要
1. 「解僱」是甚麼?
2. 臺灣的解僱制度
3. 解僱如果不合法,會發生甚麼事情?
4. 注意勞動事件法的特別規定――勞工可以在打官司時暫時回復工作
第三章 解僱是否合法的審查架構
1. 用三個步驟來檢視解僱是否合法
2. 檢驗三步驟之前,先拿出勞動契約和工作規則
3. 一切都是證據的問題
第四章 正確適用解僱事由
1. 絕對不要以自己的主觀方式解釋法條
2. 解僱事由必須明確告知勞工,絕對不可事後變更或擴張!
3. 可不可以把一大堆解僱事由都列上去?
4. 如果不想對勞工未來求職產生影響,可以在離職證明上改用其他解僱事由嗎?
5. 雇主一開始要資遣我,但在預告期間時用勞基法12條懲戒解僱,解僱是不是就會違法?
第五章 裁員解僱事由逐款解析
1. 「歇業」
2. 「轉讓」
3. 「虧損」
4. 「業務緊縮」
5.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
6.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第六章 懲戒解僱事由逐款經析
1.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2.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3.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4.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5.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6.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第七章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1. 什麼是「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2. 檢視是否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的基本觀念
3. 雇主該做哪些事才能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4. 請務必遵循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
5. 迴避解僱型調職
6. 無薪假法律問題
7. 日常溝通的紀錄是重要的關鍵
第八章 限制、禁止解僱事由
1. 懲戒解僱的「除斥期間限制」
2.「分娩前後停止工作期間」與「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得解僱
3. 勞資爭議調解、仲裁、裁決期間禁止解僱
4. 大量解僱協商期間禁止解僱
5. 申訴、檢舉報復禁止
6. 歧視性解僱禁止
7. 基於勞工參與工會而解僱
第九章 關於解僱的其他法律問題
1. 資遣相關技術性問題
2.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規定
3. 試用期的法律問題
4. 合意終止勞動契約
第十章 結語──專業人,不做違法解僱
附錄 解僱合法性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