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墮落者的翻轉
李茂生(臺大法律學院教授)
本書的作者吳忻穎女士,曾擔任過三年九個月的檢察官,初期在澎湖地檢署服務,因該處另有一位資深吳檢察官,所以大家稱其為小吳檢。其後,她轉調新北地檢署,不久離職,並中輟臺大法律學院研究所博士班的學業,飛到德國繼續圓其進修之夢。在此期間,作者無法放棄長達三年九個月的紫袍夢,寫下了無數的文稿,敘述了對於正義、司法專業以及法律人的期許,如今終於能夠將這些企望、期待集結成冊予以出版,此誠可喜可賀。
有趣的是作者表達其對於正義與司法的期許的方式。一般而言,或許是基於與人為善的「美德」,在表達這些期許時,通常都會採取正向表列的方式,先一一說明理想的內容與條件,然後規畫出幾條達成目標的途徑,再說明其中會出現的障礙,最後舉幾個會令人熱血沸騰的案例,鼓舞人心,並以此做結。這樣才不會惹人非議,且又能表現出倡議者高尚的節操。然而,本書的鋪陳卻與此截然不同。作者憑著自己本身的經驗以及新聞報導,編織了一個異樣的世界。
書中從檢察體系中首長的作為以及其他檢察官的附從行為開始,道盡官場上為求升官的各種醜態與阿諛,其後開始敘述警方為求績效的諸種陋習,最後描繪新聞媒體追求腥羶的現實。作者聲稱:正因為這三種人糾纏在一起,使得司法的正義無法伸張,整體邁向墮落一途。
我不會否認本書陳述的事情,因為我曾見識過檢察官們升官時刻的黑函攻擊,更於研究計畫中發覺警察績效制度與專案間的貪腐機制,遑論一味追求腥羶的媒體醜態。這也是為什麼在閱讀本書的初稿時,我對所見的內容並不驚訝,甚至還有點麻痺。不過,想來一般比較不會接觸到這些內幕的常人,看完本書後應該會瞠目結舌,或甚至更加不信任司法吧。姑且先不論我這種非實務界的專業人士或司法素人的反應,我相信這本書一定會令從事書中所述職務的擔當者非常不愉悅或甚至不舒服,進而批評本書以偏概全。會造成反感的原因,並非本書說中他們不願公諸於世的醜態,而是這本書如此敘述這些現狀,會被認為是在抹殺其在職位上所做的所有努力。他們知道,本書所述的內容是事實,但並不認為這些內容這是在說他們,反而認定自己是被颱風尾掃到而已。換句話說,他們會認定「那是『他們』,不是『我』」,且認為本書雖然說出了部分的事實,卻藉由這樣的訴說污衊了神聖的職位。如此一來,不論是什麼人,都不會真正直視本書提到的現象,更不用論去思考如何改革。
本書的文體錯了嗎?其實也不盡然。關於這種敘述方式,最簡單的回應就是一句話:此乃作者性格使然。但是,這並不能確切地掌握到此類文體的意涵。一九八○年代我在日本留學的時候,接觸到日本無賴派旗手坂口安吾的作品,不論是《墮落論》正續二篇或短篇小說集《盛開的櫻花林下》,都在在刺激了我的想像,甚至因此在一九九一年自己博士論文的最後,留下當時備受審查委員質疑的一句話:「親愛的日本人啊,墮落吧,只有這樣才能獲得自由。」當年我透過整理官方期刊的內容,將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不斷虛偽地高揭「和的精神」旗幟下掩藏的行刑實態,一一揭露出來,說明日本戰後的行刑現實,不外就僅是抹滅個性、要求順從的文化與社會結構霸權的實踐而已。當年我寫這本博士論文的目的,僅是想讓日本人直接面對現實,而不是不斷地利用高尚的目標來掩飾一切。坂口安吾所謂的「墮落」,不外乎就是放棄虛偽的掩飾,直接面對現實。然而,這卻是一個極大的挑戰。現在回想起來,我當年確實是在論文裡用了過於露骨的描寫,結果惹起非議、反感,根本引不起反省。更何況,整本論文並沒有做出任何反省過後應有方向的指示,所以通篇僅能算是失敗之作。
回國任教後,再度檢視自己的博士論文行文,發現我完全忽視了《盛開的櫻花樹林下》一書中提及的數種反應模式,也沒有進一步分析這些反應模式會產生的「成就」。這種反省,造就了我任教三十年的基本論述與實踐模式。坂口安吾在《盛開的櫻花林下》的數篇短篇故事中,描繪了團九郎、禪僧、山賊、長耳男、紫大納言等人的行徑。雖然大部分篇幅都聚焦在現實的描繪,對於認清現實後所應採取的對應方式,不過寥寥數語而已,但其中的暗示已經足夠令人省思。或許《盛開的櫻花林下》一書中,山賊等人的結局令人迷惑,而在〈閑山〉一則,讀者最後透過旅人在牆孔窺視到的,那些不斷恣意放屁、暢意生存的小沙彌,則最令人激賞—然而這些都僅是妄想。現實中,像〈禪僧〉一篇中被農婦阿綱迷惑的禪僧,才是活生生的人生寫照:所有人都必須理解自己、意識到自己,然後繼續活存下去……
推薦序2(節錄)
扭曲的正義──浮沉於體制與人性
王皇玉(臺大法律學院副院長)
我花了幾天時間,非常仔細且用心的將整本書閱讀完畢。曾經擔任檢察官的作者,以極為生動的筆觸,記錄了自己檢察官的生活,也道盡了檢察官的真實人生,包含工作日常、辦案的甘苦談。在閱讀之初,我其實內心極度不希望作者在德國攻讀博士學位的時候,出版這樣的一本書。原因不是擔心她不務正業或無法兼顧德國的學業(作者是一名極為聰明又用功的學生,思緒敏捷、文筆流暢,將自己想法記錄下來,或是反思批判,就像吃蛋糕一樣容易),我所擔心的是作者書寫的題材與可能遭遇的反撲;我也擔心作者以「當局者迷」的基層檢察官視角帶來的局限;我更擔心作者可能在不自覺流露出法律菁英對「執行法律」的執著同時,帶著傲慢。
這本書由三個主題構成,也是三個她曾經以所有的生命參與、投入或被迫與之互動的體系為核心:檢察體系、警察體系與媒體。從本書的三個大標題〈搖搖欲墜的檢察體系〉、〈崩潰中的警察體系〉、〈媒體幻象〉就可以看出來,這一本書其實將所有與犯罪偵查有關的體系都「罵」了一遍。不過,不好惹的體系,不代表不能批判。
在第一部〈搖搖欲墜的檢察體系〉中,作者生動又詼諧地描述了檢察官偵查犯罪工作的日常,包括通宵達旦的加班以及地檢署如何被假性財產案件、濫訴濫告的當事人癱瘓。當然還有所有基層檢察官最在意的升官競爭,牽扯到只有圈內人始能體會的升官制度、黑函文化,以及作者對「檢察高層」行徑的各種批判。
第二部〈崩潰中的警察體系〉中,作者生動地描述了各種「檢警互動」與「檢警緊張關係」。文中不斷看見作者一方面對於警界以「專案績效」為政客打拼速食政績或滿足民粹的不滿與批判;另一方面又對警察體系以諄諄教誨、恨鐵不成鋼的口吻,期許能夠進行各種改革或向上提升法律素養。老實講,我看到這一部的內容,尤其是「騙票」事件,內心感到特別沈重。我擔任刑事法教授十八年來,深刻了解治安維護與犯罪偵查,少不了警察體系的配合。我也深刻了解法律人的思維邏輯是法律解釋與批判,這與警察訓練全然不同;警察的訓練需要的是紀律與服從。作者看出警察體系的沉痾來自於「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然而,誰是「上」呢?果真是警界高層嗎?還是更「上面」的政客?政客的背後,不正是千千萬萬的選民嗎?曾經身為檢察官的作者,有不屈服於體制的勇氣與資本,但不管是基層警員或警界高層,多數人都是困於無限循環的體制內,浮浮沈沈。人是體制動物,人與體制對抗的下場,不是革命就是離開體制。真心希望這本書描述的各種警察違法事件,不會成為打擊警察士氣的推手,而是正面帶來改革契機的動力。
第三部〈媒體幻象〉,描述了檢察官、警察體系與媒體之間糾纏不清、專業分界不明的各種現象。誠如作者在書中所述,媒體報導具有毀滅性的力量,誰也不敢得罪媒體,而這樣的心態,反映的是人性懦弱,但也造就了司法記者可以在地檢署各科室趴趴走、當面詢問檢察官案情的現象。此外,還有媒體與警方「互為利用」的奇妙結構,彷彿犯罪真相是由媒體,而不是由檢察官的偵辦工作建構。也許媒體或司法記者有著不得不的苦衷,心中也有認為神聖的任務,然而在這種氛圍下,犯罪偵查工作交織著媒體有目的性、方向性的報導,卻形構出扭曲的正義……
序(節錄)
我已經不是檢察官了
一個法律系大學畢業生該做的事情是什麼?
不少法律系前輩的「傳統聲音」會告訴我們—考研究所、國家考試、當檢察官/法官/律師。我在不到十八歲時高中畢業進入法律系,一直到二十歲出頭那幾年的光陰,也都走在長輩眼中的「主要道路」上,甚至被同儕說是「人生勝利組」:大學以第一名的成績提前一年畢業、考上臺大法律學研究所刑事法學組、通過當時錄取率大約八%的律師高考、錄取率大約一%的司法官特考、公務員三等高考法制。我在碩士班第二年,總計通過了四至五個國家考試。我的「法律系學生生涯」看起來一帆風順,然而,這樣按部就班過一生始終不是我真正追求的,我一直在思考自己該做的事情,也想到國外繼續進修、深造,省思我生活的這個國家應該改變哪些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在當了三年又九個月的檢察官後,我決定辭職。
或許是因為司法官考試難考,所以很多人認為要放棄這工作不是很容易的決定,不少擁有此身分的人確實也因此分外珍惜「司法官」的地位,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當一輩子的檢察官,所以對擔任司法官這件事情,我也許和很多(前)同僚抱持不同的心態。
過去,我常跟同僚與合作的司法警察說:「我電腦裡有一份辭呈草稿,我是帶著辭呈在辦案的。」很多人以為那是開玩笑,畢竟在這許多人都羨慕通過司法官考試的社會裡,怎麼會有人順利考上卻時時帶著辭職的想法呢?但這卻是我最真實的想法,我過去就是這麼帶著覺悟在當檢察官的。
《刑事訴訟法》所描繪的檢察官圖像,是像下述這樣的:「檢察官是『法律守門員』(Gesetzeswächter),是以起訴門檻進行刑事程序控管,工作貫穿偵查、公訴到執行的整體刑事訴訟程序,是實踐程序正義、追求實體正義過程中的靈魂角色。」過去幾年,「升官」從來不在我的生涯規畫內,因此我根本沒有必要討好體系中的「長官」、也懶得力求鎂光燈案件吸引行政系統裡「掌權官員」的目光。我唯一的目標,就只是在實務上實踐檢察官的理論,負起檢察官該負的責任。
然而,事實證明,這件最基本與最應該做的事,實踐起來卻是困難重重……
手機二十四小時待命的三年又九個月
擔任檢察官的這三年九個月的日子裡,我的手機從不關,永遠二十四小時待機,我的精神始終處於緊繃狀態,身體後來因此出了些問題,但即便如此,也沒影響到《刑事訴訟法》與理論賦予我的使命,和我對這一切的熱情。在承辦案件的過程中,我發現了政治、地方、檢察體系乃至於警政體系的結構性問題,又在承辦矚目案件以及兼任執行檢察官期間,對媒體及輿論往往脫離法治、漠視社會問題核心有深刻的領悟,便響應幾位學長姊發起的檢察改革,也多次對外公開發言,呼籲大眾正視體系問題。
此外,我也因為在程序上嚴格把關自己承辦、審核令狀的案件,一度被警界私下帶著譏誚地評價為「門神」。在任內的最後一年,我對警界長期以來為了追逐績效而漠視刑事訴訟法的偽造文書與妨害自由等違法行為、檢方長期以來「睜一眼閉一眼」而日益扭曲的「檢警關係」忍無可忍,清查了轄內所有分局於「斬手專案」期間的可疑卷宗,揭開了這本書第二部所提的「騙票」案。在當時,我的行為不啻是與整個體系為敵,甚至被當成「破壞檢警關係的罪人」。事隔一年多,一、二審的有罪判決證實了我的法律見解是對的,不少學長對我說「判決還妳公道」,但不是的,需要公道的從來不是我,而是在人性貪婪下被拋棄的程序正義。
……在為期三年九個月的檢察官任內,我總是努力提醒自己要跳脫「檢察官」的框架去看體系內的問題,想著如何在任內以法律所賦予我的所有力量,透過負責的個案去改變體系。期間我曾一度想放棄原訂出國的願望,繼續留在體系內跟戰友一起打拚,進行體制內的檢察改革。然而,我在體系中看到太多沉痾已久、積重難返的問題,有些是人性所致,有些是官場結構使然,有的則是人們不假思考、怠於思辨,被某些不肖媒體、蓄意操作的網紅、直播主帶風向交織而成,這些問題彷彿是糾結難解的煩惱絲,纏纏繞繞。深陷其中之人,如果找不到問題的源頭,那麼就會治絲益棼,永遠無解。看到問題的人即便想改變,在推動的過程中,也會遭到既得利益分子阻撓,左支右絀又得罪無數多擁有權力的人,一個不好還會引火燒身,遍體鱗傷。
這樣的大環境,不斷令我失望。
……二○一九年,我把「斬手騙票案」的起訴書送到法院後,終於放下心中的大石,將存在電腦裡已久的辭呈草稿編修完畢後列印出來,那份辭呈長達五千多字,鉅細靡遺點出檢察體系的問題。在最末段,我說:
職打從進司法官學院受訓迄今,沒有想過要當一輩子的檢察官、更沒有想過升主任、升二審、當大官,所念所慮均為案件的發展、被告/受刑人之處遇,心中從來沒有仕途、沒有個人利益考量,始終以最單純的心在看待這份工作,上開心得與建言,或許刺耳、或許令人不悅,但卻是職真實的感觸。職對於體系內改革已經絕望,並於二○一八年初退出檢改,惟如鈞長能夠接納職上開臨別感觸,思考檢察體系面對的困境,此為體系之福。
蓋上職章、遞出辭呈,揮一揮手,我就這樣離開了。
未完成的課題
……這本書,匯集、重新整理了我在鳴人堂的專欄以及其他投書與演講討論過的議題。專欄討論的核心是刑事司法與偵查領域問題,所以有許多法律專業詞彙以及實務術語,在這本書中由非法律領域的編輯來幫忙調整,使文字盡可能地淺顯白話,期待這能夠作為一本推廣、讓更多人了解實況、看清問題全貌,從而思索改善的書。
一位學長在我離職前夕感慨萬千地告訴我:「謝謝妳的身體力行讓我看到,原來,只是要求『依法』竟然會成為眾矢之的。」為什麼在臺灣司法體系裡的司法人員,要照正確程序與法律做事,會這麼艱難?這個問題不只我,想必也盤據在很多司法人員的心中,而不知道司法體系真實情況的民眾,也許想也想不到這會是問題吧!
我一直都認為,法學理論應作為實務的指引;實務工作應以實踐理論為目標。不能實踐的不叫理想,而叫幻想;法學不是幻想,而是應用的社會科學,思想的核心是幫助人們互相尊重權利、共同尋求幸福。司法實務工作者的任務,便是窮盡一切力量去實踐最初習法時那個發光發熱的理想。但如今,這個社會的司法理論與實務卻是脫鉤的,背後的最大因素在於大家忘記了初衷,在案牘、官場、新聞、網路、五光十色的世界中,逐漸迷失,看不到遠方。
至於偵查實務的困境、檢警關係、媒體幻象等問題,太多、太複雜,也太糾結,也許有人會覺得那些不過是新聞上會出現的特例,跟自己的日常生活沒有關係,但其實仔細思考就會發現,這些不斷惡性循環的問題離大家都不遠。之所以無感,之所以覺得與我無關,也許都是因為從未有機會了解,或不願看清真相。
每當國內發生重大犯罪案件、上了新聞,人們總是在案情不明時看著電視就胡亂咒罵;在不了解羈押要件的情況下,覺得檢察官沒有聲押、法院沒有裁定羈押而覺得渾身不痛快,破口大罵;在不明白法定刑與量刑要素的情況下,向司法投擲言語重石,痛罵「恐龍法官/檢察官」。此外,也不乏民眾攻擊司法人員「太年輕」,戲稱司法人員「奶嘴法官/檢察官」。這社會上彷彿人人都很懂司法、人人都不滿司法,但仔細想想,大家動不動就大動肝火,然而卻似乎從來沒有人說得出究竟司法真正的問題何在。
這本書只是一扇引領讀者進入司法議題的門,試著指出問題,並希望大家讀完後,能試著以深入思辨的角度,看所有與刑事司法有關的時事。依循書中所說的概念與一些眉角,就會發現讓我過去三年九個月裡掙扎的一切現象,不但就在你我身邊、在媒體報導中,也在某些網紅與直播主的渲染下,不斷發生。
這本書,始終是你我未完成的課題。
吳忻穎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於德國哥廷根(Göttin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