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靈媒」,指涉的是神或鬼靈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在中國歷史上,神或鬼靈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最早的稱呼是「巫」,他(她)是社會中的靈魂人物。世界各古老民族,在社會早期發展過程中都有巫,其角色與功能非常受重視,除了做為神或鬼靈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外,也兼行醫術。隨著社會與文化變遷,有些民族的巫已然銷聲匿跡,但有些民族的巫仍然存在,只是其樣貌和古代已經不同。例如,現時一般坊間常聽、常見,其名稱被喚作「乩身」或「乩手」者,即是我國古代的巫在現代之傳人。但乩身、乩手意義相同且僅只是巫的傳人之一。在我們的社會中,任神或鬼靈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除了乩身、乩手外,還有名稱不同者。
在坊間,一般人普遍稱乩身為「乩童」。「乩童」係「閩南語」對乩身的稱呼,但閩南語有時也謂其為「童乩」。乩身是「道場」的關鍵人物,因為:⑴在進行慶典或廟會時,乩身憑藉其智慧與技能,一則交感或感通神、鬼之靈並延請祂們蒞降,接受人們的膜拜;一則依禮依儀虔誠地對神尊聖駕獻上人們的無限崇敬。由於乩身有效連結,不僅促成神、鬼對人們謙恭禮敬的受納,也使「無形」、「有形」彼此都沉浸在歡欣與祥和氣氛中。⑵在平時,乩身也定時或不定時稟請道場所供奉神靈降駕,為前來央求指點迷津者的解難釋疑,光大神尊的靈聖。
被稱之為「乩」者,憑其自我本靈交感或感通神、鬼之靈,一則媒介祂們臨降人間,使無形與有形順利交融;一則由彼替神、鬼之靈代言應答民眾求問,諭示某事吉凶,以彰顯祂們護民佑眾、普濟群黎之心念,這就是「巫」的職能與職司。但在交感或感通神、鬼之靈並呈現祂們臨降,身任靈媒的乩身卻因靈通態樣不同,並可被區分為「神駕」或「靈駕」兩種類型。換言之,神駕、靈駕雖然都是乩身,都是靈媒,都是巫的傳人,但彼此間仍有實質分野。在呈現靈通與任神、鬼之靈與人的媒介者、代言人時,兩者「貌同實異」,惟一般人難以分辨其間的不同。
說到靈媒的「貌同實異」,在於當擬為神、鬼之靈與人媒介,擬為神、鬼之靈代言,傳達彼等諭示於求問者時,靈媒必須先完成與祂們的交感和感通。之後,靈媒與神、鬼之靈間的互動分為兩種類型。其中一類是靈媒接受神、鬼之靈降附己身,以及由祂們借靈媒之口直接應答民眾求問,緣此我們稱此靈媒為「神駕」。另一類是神、鬼之靈並未附身於靈媒,必須由靈媒將求問者疑問向降駕的神、鬼之靈稟明,再由靈媒感通祂們的回覆後輾轉諭知求問者,我們稱此靈媒為「靈駕」。由此可見,雖然神、鬼之靈對求問者的諭知,都是經由靈媒之口說出,但其基礎、過程顯然都不同。
追本溯源,距今三千餘年前:⑴其本質為靈媒的「巫」即已現身,躍登歷史舞臺。⑵身為現今靈媒的前輩,巫以能感通神、鬼並代祂們示意某事之吉凶,見重於殷商王朝。⑶巫憑其靈通智慧,以自我本靈跨越有形與無形世界藩籬,成功地將神、鬼請到人間,滿足人們親近彼等想望。⑷對照彼時,今時今日坊間之靈媒為達與神、鬼感通以完成自我職司,其一切作為與曩昔的巫並無太多不同。只不過巫得以冠冕堂皇出入宮廷,現今靈媒泰半棲身道場。⑸現時的靈媒既有神駕、靈駕型態之別,彼時之巫又豈非如此?畢竟,無形世界雖經歷數千年但並未改變,人與神、鬼的交融又豈會異其途徑?⑹所以,彼時任靈媒的巫傳述神意就有神駕、靈駕之分,只不過史料不備,或者人們不察,或者靈通神、鬼者本人不予以透露罷了。⑺靈媒交感和感通神、鬼時,其氛圍、情境既肅穆又莊嚴,因為神降和神諭都是至聖而珍貴,而鬼靈之降亦常令人斂容屏氣,誠惶誠恐,畢恭畢敬。基於此,作為神、鬼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凡所傳達一切訊息應該被視為真實、確切,絲毫不容置疑,不論其為古代的巫,或者是今日坊間各種靈媒之屬,乃至於其實質為神駕或靈駕者。
科學昌明的今日,民智雖然已開,但當對某一事感到不知所措,仍會有人想藉由道場、宮廟中靈媒「問事」,謹請神明指點、指示。前往宮廟問事的人,其內心通常是既期待卻又忐忑不安,一則盼望能獲得滿意解決方法,一則又憂心所求不靈驗。在向神明問事時,人們只見靈媒萬般虔敬,搖頭晃腦,唱作俱佳,像模像樣地與神、鬼反覆應答。確實,問事全程可見作為靈媒的乩身與祂們流暢交感,求問者的疑難或稟告,也都能自神、鬼端獲得回應,但就不知是祂們本意,還是靈媒自己說詞。除此之外,也有靈媒不知是否條件、智慧仍未臻上境,在交感或感通神、鬼後聲色俱厲,頤指氣使,不知係屬己意,還是神、鬼之意。這些狐疑、猜忌,使得人們對靈媒所傳達,真不知該信或不該信。綜觀種種現象與事實,我們可以大膽推論,現今靈媒所營造的一切情境和予人觀感,其與古代巫所形塑應相去不遠,只不過彼時的巫因頗受尊重而未見批評。
我們固然不可以一竿子打翻一條船,認定道場、宮廟就是為了貪求信眾的香油錢,而廟中之靈媒必然也只是道貌岸然地說神道鬼。宮廟既以弘揚聖道為設立宗旨,忠誠服務信眾本屬無可旁貸之責,置身其中的靈媒尤應念茲在茲,力求虔敬地克盡本職與學能,衷心彰顯神靈聖德,使神靈與靈媒彼此相得益彰。因此,如何辨明靈媒有「真才實學」,以及力求彼等真能精確靈通神、鬼,如實地傳達諭示,豈可等閒視之,淡然以對。
為了扭轉人們刻板印象,乃至澄清或化解信眾內心可能存疑,個人擬以專業素養為憑據,對時下坊間具靈通能力且為神、鬼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從其祖輩古代的巫至今之發展詳加考察。「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對自己沉浸於其中多年之事務,因為習以為常,當事人很少能發覺自我需要改進之處。即便再三用心審視、體察,意圖找出缺陷,但也總有如霧裡看花。作者立意藉由客觀見解,對靈媒進行深入剖析,目的之一即在協助、引領彼等也能以相同心理冷靜地自觀,務實體認自我角色與功能,以無負神、鬼、人所託。
關於「靈媒」,我們知道他(她)不僅是神、鬼與人之間媒介者,還是代言人。因為光稱靈媒為媒介者,只表示了其部分做為,為神、鬼與人彼此代言也是靈媒在媒介過程中的重要職能,不能被忽略。雖然在全篇論述中,作者最初使用靈媒代表巫,代表神、鬼之靈與人之間的媒介者、代言人,這是方便閱讀。但之後則會以神、鬼之靈的媒介者、代言人,以及神駕、靈駕取代靈媒,因為:⑴截至目前為止,「神駕」、「靈駕」這兩個語詞從未在任何典籍中出現,也很少在坊間被使用。原因在於,即便靈媒有時也不能分辨自己靈通係屬神駕或靈駕。⑵使用神駕、靈駕,才能具體揭示靈媒本質,使他人體認靈通存在相異的途徑。易言之,神駕、靈駕是靈媒在以自己本靈與神、鬼之靈交感或感通時,兩種不同的靈通態樣。神駕是靈媒本靈與神、鬼之靈交感後,彼等之靈取代了靈媒本靈,直接借用其體表現祂們威靈。靈駕則是靈媒本靈與神、鬼之靈交感後,彼等之靈並未取代靈媒本靈,而是以靈對靈互通方式,經由靈媒之口向他人輾轉傳述彼等諭示。⑶神駕、靈駕是指,靈媒自我本靈與神、鬼之靈交感或感通後,兩種不同靈通情境。在神駕,於交感神、鬼之靈後,因本靈已為神靈取而代之,以致靈媒的言語和行止率皆為神、鬼意思表示。在靈駕,於交感神、鬼之靈後,因本靈並未為神靈取代,以致靈媒言語和行止率皆為反映神、鬼意思表示。⑷如上所述,神駕、靈駕顯然是兩種不同交感神、鬼之靈的途徑與情境,在靈媒靈通過程中被明確識別有其意義。⑸總之,以神駕、靈駕指稱神、鬼之靈的媒介者、代言人,才能既涵括又分別表示靈媒的態樣。
在本書中,作者將神、鬼並論,但以神在前,鬼在後,這與古人稱法,與典籍都有不同,惠請讀者見諒。古人不稱「神、鬼」,而稱「鬼、神」,這與古人對無形界起源的認知以及邏輯有關。屈原《楚辭‧九章‧哀郢》:「羌靈魂之欲歸兮,何須臾而忘反」。我的靈魂想著歸去啊,哪會片刻忘記返回故鄉。又,《禮記‧檀弓下》:「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顯見古老的年代,對人死後靈存在的概念已很清楚,人們已有魂、魄的認知,而且魂是指神之氣,魄是指鬼之氣。因此,《周易‧繫辭上》:「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所謂「精氣」,並沒有明說是甚麼,但指的應該就是靈。從而,《管子‧內業‧第四十九》才有:「凡物之精,…流於天地之間,謂之鬼、神」。總而言之,古人先知有鬼,相信人死後肉(身) 體雖已埋葬但靈魂還在,其中魂歸於天上為神,魄去至地下為鬼,這就是鬼、神的本源。
古人的魂、魄其實有有兩個概念,一個是指人死後,身體的氣會分成兩部分,魂是清的、陽的氣會上升於天,成為神;魄是濁的、陰的氣會下沉於地,成鬼。其例如:⑴「魂氣歸乎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禮記‧郊特牲》)。⑵「魂,陽氣也;魄,陰神也」(《說文解字》)。⑶「孔子曰:『人生有氣有魄。氣者,神之盛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鬼;魂氣歸天,此謂神』」(《孔子家語‧ 哀公問政》)。除此以外,魂、魄的另一個概念是,人經過長久修煉,死後其氣是清的,屬陽,可上升為神;生前未修煉者,死後其氣是濁的,屬陰,下沉為鬼。因此,人應多修煉,使魂氣清、揚,使體內陽神旺盛,死後可上升為神,不過這個概念是後來才產生的。
個人之所以立意探索巫的演變歷程,乃至解析其傳人之種種現況,因為這是一個非常神祕,也是一個難以深入的領域和議題,深富挑戰且須具有真正實力。就其神祕而言,時下坊間宮廟經常有靈媒演出神、鬼靈降,諭示個人吉凶,這種神蹟總令人疑信參半。宮廟中靈媒是否果如其實,「確真」央請到神、鬼降駕,祈求彼等「救世濟人」,這一玄奇奧妙過程既非尋常人所能描述,而一般大眾更無法想像與體會其實際。靈媒如何能恭請威能的神、鬼降駕,彼等是否真已降臨,如何辨識祂們確真回應了信眾求問,對此一範疇及其認知如未具專業能力,既難以說明,也難以說清。
本書對靈媒的論述,擬自信史時代殷商的巫說起,使一切探討皆有據、可稽,但讀者須理解彼等在我國出現年代應更久遠,然確切時間已不可考。之後,再順時順勢鋪陳彼等演進,並逐步呈現至今在實務上的分化,以比較說明靈媒的不同態樣,期使讀者全面瞭解,進而爾後不再對靈媒行為、舉止心存猜想,或有不可思議,或存如霧裡看花之感。
為了方便閱讀,作者必須先對本書幾個用語簡要說明:⑴神駕、靈駕—神駕、靈駕,這是巫降神的型態,但古書中從未記載。但讀者一定要知道這種巫術自古就已經存在,不會中途出現或者始於現今。神駕、靈駕是兩種巫靈降神、鬼的類型,「神駕」是靈媒(巫)受蒞降的神、鬼之靈附體,讓祂們藉己之口傳諭;「靈駕」則是靈媒(巫)感通蒞降的神、鬼之靈後,體會祂們諭示再傳述給他人。神駕、靈駕與靈媒(巫)是一體的兩面,但是靈媒一詞無法像神駕、靈駕般表現靈通神、鬼者之間的歧異,也無法呈現靈通神、鬼者靈通祂們時本靈的各自情狀。⑵交感—交感即字面意義,論的是靈通者與神、鬼之靈的起始靈通。交感是相交會而後感應,它是一種搭接的情境,靈通者本靈與神、鬼之靈間必先相交會而後感應,有感應才能互通。⑶感通—感通即字面意義,表意靈通者與神、鬼之靈的靈通狀態,係交感的進一步。感通已顯示靈通者與神、鬼之靈完成搭接,不只有感應也能互通意思。⑷靈通—靈通即字面意義,表意靈通者與神、鬼之靈感通期程與實質。換言之,靈通代表了靈通者本靈與神、鬼之靈完成搭接,相互間和暢交感,彼此意念交流。特別強調,作者使用靈通,而不用通靈(Mediumship),這是在呈現通靈者的靈之能力。⑸會通—歷經靈通後,靈通者本靈完全體會神、鬼之靈的意念,俱知彼等所示意。⑹無形—無形即神、鬼之靈,因彼等既無形(體),也無像(貌)。用無形表述神、鬼之靈是因為,有時靈通者雖能感應彼等靈、氣、磁場,但無法辨識其為神或鬼之靈。⑺無形界—無形界即神、鬼之靈所在之處,係與人們所處同時又相對存在。無形界容納無數神、鬼之靈,其狀態如同有形界的人世間一般。無形界又被人們區分為陰、陽兩領域,並以神靈所在為陽界,鬼靈所在為陰(冥)界。其實,神、鬼之靈同在無形界,只不過各自區別,既不相容也不相混淆。⑻神、鬼與人之媒介者、代言人—不僅指涉靈媒、巫、巫的傳人、神駕與靈駕,且表明彼等具有兩種職能。因為,如果只稱呼他們為媒介者並不完整,畢竟媒介只是將神、鬼自無形界央請到人間,之後還要能為彼此兩端代言,所以必須將代言人加上。換言之,神、鬼與人之媒介者、代言人除了能媒介神、鬼之靈,還能為祂們代言,才能將媒介之目的顯現。
「神、鬼絕對不會有假,但是靈媒就不一定了」。這句話雖很客觀,但可能會令自詡靈通神、鬼的「諸靈媒們」憤憤不平,不過此話不僅並無批評意思,反而有積極鼓勵意味。坊間大小道場不知凡幾,許多民眾三不五時都會主動接觸靈媒,其中或多或少又有信眾仰彼等所能,藉由他們「問事」、「辦事」。道場香火常繫於靈媒所得評價,信眾對彼等是疑或信,不僅決定道場的聲譽,也決定了他們自身地位,更被一般民眾視為道場中供奉神尊是否靈聖的指標。如何能令上門求問事於神尊聖駕之信眾不存疑義,不讓他們走出道場後,內心七上八下,這是靈媒們始終要思索的事。
本書系統地論述了,自巫至今上下數千年的神、鬼與人之媒介者、代言人,少見也難得。舉凡靈媒們備受關切議題都在字裡行間,俯拾皆是。總觀全篇,作者期望所陳述、觀點確能對靈媒們起振聾發聵作用之處不勝枚舉,其例如:⑴靈媒們的靈通能力或程度,是否涉及神、鬼與彼之機緣深淺,或者囿於彼自身的「條件」。⑵靈媒們如何使自己或信眾明辨,一切與神、鬼靈通過程和結論都可以(被)認同。⑶靈媒們如何務實思考,自我是否存在疑難,應如何驗證對自我之疑義。當然,本書所解析的議題絕不僅此,而作者衷心想呈現的旨趣也遠甚於前揭。然不論作者行筆何處,當自許申論內涵皆必深合義理,以期產生澄清或提示(醒)作用,至盼也能發揮實際效益。
總之,個人既紮實地深入探究此一命題,萬望真能:⑴協助神、鬼與人之媒介者、代言人,助其循跡再檢證及辨別自身的本職與學能。⑵與此同時,亦誠盼啟迪與激昂靈媒們持續深化和優化自身靈通的實質。不僅如此,呈現林林總總的疑問並予以拆解,進而提供淺見俾供行進於道途的先進、先知參酌,若能蒙獲採納,亦屬抬愛。這些都是個人由衷的心願,也是本書寫作的旨趣,相信必能助益所有讀者,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