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廌序
在Eric L. Johnson 和 Stanton L. Jones所編著的《心理學與基督教信仰》(Psychology and Christianity, Inter-Varsity Press, 2000)一書中,列舉基督教福音派的心理輔導之四種模式。其中代表「聖經輔導模式」的David Powlison 說:「觀察的結果和解釋,常因下列角度之差異而有不同:信念、價值觀、優先次序、目標和意義。」《勝任輔導》這本書的觀察,是透過聖經的角度來詮釋人性、人的問題與出路。因著所列舉豐富的聖經根據和個案實例,使本書有強烈的實踐性。當我想到後現代思維所帶給世人的紛亂與矛盾:樣樣都信,卻都不信;凡事都有,卻一無所有;以為全知,卻一無所知的光景,使我更欣賞這本雖古猶新的著作。毫無疑問地,這是實踐聖經輔導模式時,不可或缺極有深度的經典之作。
張宰金
前中華福音神學院教牧學博士科主任
前中華福音神學院專任教授
審閱序
勝任輔導—《聖靈的勸戒》實踐本一書是教牧輔導界難得一見、以聖經的話語教導和勸戒作為基礎之輔導指南。本書的立意甚佳,深信在基督教信仰群體中都很肯定作者亞當斯(Jay E. Adams)的用心和苦心;至今在華人的著作或譯著中,筆者還未見到一本類似的輔導書籍可與之相提並論,作者在教牧輔導的貢獻佔一席之地。
本書的內容,無論理論或實踐,皆聚焦在處理受輔者「罪」的問題;作者認為,若輔導者偏離指出受輔者的問題與罪有關,輔導就會失焦,如此的輔導頂多被稱為專業的輔導,而非聖經的輔導。若受輔者不願照輔導者指示的家庭作業去行,就無法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輔導就失效。
因此,本書各章提供清楚的輔導指南,各項輔導步驟一一詳列,讓輔導者和受輔輔者可以照圖索驥,達成輔導者所訂的目標。因此,本書對新手的輔導者是很好的指引,也為願意配合輔導的受輔者提供清晰的跟隨途徑。然而,每本書都會因作者個人的理念、特質、特殊的背景等,受到限制。
以下是筆者個人對本書的拙見:
一、本書的教導勝於輔導:
既然這是一本輔導的專書,輔導的本質與教導有別。雖教導是輔導的一部分,但本書傾向於教導受輔者怎麼做;雖名為「聖靈的勸戒」,但聖靈是獨行其事的靈,不是教導神的話就可讓聖靈在每一個人的心中動工。何況每個人的信心大小不同、屬靈成熟度不一,無法用一套輔導原則放諸四海皆準。
二、聖靈的勸戒不宜受限:
輔導者的屬靈生命在教牧輔導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作者可能已預設每個輔導者靈命都夠成熟,對神的道都能善用,但事實不然。一把好刀拿在不同人的手上,若不諳其特性,操作的結果可能會傷人,何況神的道如兩刃的劍,一旦被誤用,後果不堪設想。作者強調在輔導過程如何善用神的話,這無可厚非,但輔導者的生命是否夠成熟,對神的話是否熟練、能否應用的合宜才是重點,否則聖經中的勸戒易淪為律法的要求。對受輔者而言,能否聽得進去神的話也需聖靈的幫助,因屬靈的事不在於人的言語,乃在神的大能,例如第36章,大多數的基督徒對「愛裡沒有懼怕……」這節經文都很熟,成熟的基督徒可以做到作者的教導:「除去恐懼的方法就是穿上愛」。問題在於受輔者,因大多數受輔者可能都是傷痕累累、缺乏被愛或很少經歷和感受到愛,用勸戒的方式無法使其由內而外經歷到愛。作者在書中教導不少這種例子,例如「一個人愈與神同行,不論是審判來臨之前或當下的時刻(參約壹五14)懼怕就愈少,也有愈強的信心來到衪的跟前。」理論上沒有錯,但除非輔導員多付出關顧和陪伴,否則受輔者難以體會神的愛、願意與神同行。
三、受輔者輔落入被定罪:
作者過於把每一個需要接受輔導的當作罪人(的確,我們都是罪人),因此,有時會讓當事者還未感受到被幫助,就被定罪;因為沒有針對受輔者的問題作解決,太快切入罪的問題。因受助者的靈命未必每個人都夠成熟,若輔導者對上帝話語認識不周,或缺乏敏銳度的使用,都會使當事者對上帝的話產生反感或厭惡。同時,作者否定心理學的價值,忽略了符合聖經原則的心理學也是神賜的智慧,對人性的了解有幫助,作者一昧的反對,很值得商榷。作者定罪性的教導,例如,「當代許多基督徒不敬虔的罪,就是花太少時間禱告(第34章)、他的恐懼是不好的並且有罪(第36章)、他也可能掛慮說出來的話之後果,或內疚於沒有表達出神要他傳講的內容,在此種情況下,他的預期是犯了懦弱的罪(第36章)……」恐怕會讓信心原本就軟弱的受輔者,受到二度傷害。
李清珠
中華福音神學院教授
20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