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李夏用好奇的眼睛觀察世界和人生,無論是在電視台做節目主持人時、在北京師範大學做電影學的博士生時,還是在專心養育孩子或周遊世界時,出現在她筆下和鏡頭裡的,總是她深感興趣和熱愛的東西。打動自己的東西,才能打動讀者,這也是她後來成為受歡迎的親子作家的原因。現在她暢遊在南半球的叢林,寄情於花木蟲鳥,以同樣的好奇心、鑽研精神和熱情拍攝和寫作了這麼一部精彩的自然之書。
李夏說:「對我來說,世界的區別不是東方西方,而是南半球北半球。前者屬於人類文明範疇,地球是平的就基本上可以解決;後者則事關自然,屬於幾千萬年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可能也沒必要解決。」對!正是這種南半球和北半球的自然區隔,讓我們看到了那麼多奇異與豐富的花鳥植物,也帶給我們那麼多知識上的驚異。
這是一部自然之書,首先就體現在李夏對於植物與動物生存狀態的細緻觀察,以及非常有趣的描摹。例如寫袋鼠腳花(Kangaroo Paw Flower),「六片花瓣明明是偶數卻偏要在下方留出空缺來讓這個圈畫不圓。看上去個性古怪,她卻是最團結的花。她靠專門吸食花蜜的小鳥來授粉。……小鳥站在細長堅韌的花莖上探頭進到長長的花朵底部吸食花蜜時,不同品種的袋鼠腳花粉會沾到小鳥頭上不同的部位,這樣小鳥無論去哪家吃飯都可以給主人帶去合適的禮物。一隻小鳥就能把不同種類的一群袋鼠腳花都授粉了,一榮俱榮,且還常常衍生出一些更強更美的雜交品種。」再如寫蜘蛛的交配,「如果第一次交配就被吃了那麼公蜘蛛的多樣性就是空談。所以相對於紅背蜘蛛的主動獻身,聖安德魯十字蜘蛛的男方常常試圖逃脫。女方的對策則是邊交配邊把對方用絲網裹起來,從容享受愛情滋潤的同時美餐也安排好。一心二用一舉多得的愛情。」
也還有許多我們北半球的人所知不多的自然常識,例如山火,我們只知道二〇二〇年森林大火圍困了雪梨城,造成巨大損失,卻並不知道山火本來就是自然更替的必要過程。有很多的植物花卉,是只有通過山火之後,才有機會生長發育,例如法蘭絨花(Flannel Flowers)的種子就是要經過火烤才能發芽。凱利銀樺(Grevillea caleyi)的種子落在地上,沒有山火就難以生髮,所以這種植物慢慢就上了極度瀕危物種名單。而最奇的是佛塔花(Banksia spp.)的種子,如果遇不到山火,就會很耐心地密封在果莢裡,可以安然等待十多年。海福斯薄荷(Seaforth Mint Bush)也是遇到山火才發芽,又在山火過後五六年間就死去,回到泥土裡的種子庫中,等待下次山火燒掉其他植物之後再重生。這樣的生存,真是令人唏噓。
但要說這是一部自然之書吧,李夏又分明是帶著我們直接奔向關於人類的思考,本書中的每一篇文章的標題,彷彿都在提示著我們關於生命的啟迪。每一篇看似描寫植物花鳥的內容,也都彷彿是在為人生尋找著隱喻和注解。
被毛利人稱為馬努卡(Manuka)的植物並不是茶,但為什麼在澳洲被稱為茶樹(Tea-tree)呢?這就引出了一個當年庫克船長艱難的探險故事,然後,李夏就有了對庫克船長和他的夥伴們感同身受的理解:「我相信他們一定需要熬過很多大海上漫長的下午,我也相信他們一定有過很多孤獨、恐懼、無助的時刻,而穿上正式的衣著、客客氣氣彬彬有禮地,跟從前在家一樣,和朋友一起溫文爾雅地喝杯熟茶,哪怕此茶非彼茶,應該也可以讓人至少有片刻覺得自己就在熟悉安全的家裡吧。」這自然是典型的以此心度彼心,才會有如此深刻的體驗和感受。
書中更多的精彩所在,是以植物命運引發的那些觸目驚心的生命感喟,說新州聖誕布茜(NSW Christmas Bush)保持一種謙卑奉獻的位置,「跟許多女人一樣」。勺葉日露(Spoon-leaved Sundew)以豔麗的葉片捕獲獵物吞噬昆蟲,而它的花卻「掛著純潔無辜的模樣」,「生計所迫,一步步走過來而已。誰不是。」山石楠(Epacris longiflora)種不到花園裡,她就是倔強地要做野花,「要做野花的人你攔不住」等等。此外還有那些難言的傷懷,如說杜香波爾尼婭(Boronia ledifolia)壽命短暫,「就像她背後那個義大利年輕人」。從幸福的環尾袋貂(Common Ringtail Possum)家族裡,也能看到「除非剝離養育的生理機能,否則女性是占不了便宜的」。當描述完公蜘蛛為交配而生,作者就想到人類社會,說「我們的生存目的不僅僅是生育」,又說「我們結婚在一起是為了愛和陪伴」,然而此時,又突然出現了自我的懷疑:「真的嗎?」總之,你在這樣一本薄薄的自然之書中,讀到的總有餘味無盡的人性溫度。
南朝時期劉勰的《文心雕龍》中說:「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所以,中國古代的詠物詩,莫不是即物寄興,托物抒懷。清代劉熙載的《藝概》中也說:「詠物隱然只是詠懷,蓋個中有我也。」這些一花一木的故事中,總有一段心境,一種際遇。你在其中讀到的,可能也正是李夏的故事。
因為走過,所以懂得。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李夏的文字,乾淨而簡潔,總是欲言又止,或點到為止,你完全可以把這些花鳥手帖,看做是詠物之詩。
原來,詩歌也是可以這樣寫的。
自序
我妹妹宅家作畫缺乏靈感時,會讓我打開視頻去我家院子外的林地走一圈。在她居住的鋼筋水泥的城市中,所有的形狀都已經被人咀嚼過了,只有我的小樹林不會跟世界上任何一根線條重複。
在法國人羅伯特.拉庫爾–加耶(Robert Lacour-Gayet)的筆下,澳洲叢林是這樣的:她空曠而密集,被強烈的日光照耀,被深刻的陰影雕琢,奇異又生動,令人驚訝地擁有一種無盡、永恆的美感。(《澳大利亞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Australia﹞)
他沒有提到的,還有氣味。正午時刻乾燥的桉樹林的氣味,桃金娘科植物的辛香。
偉大的達爾文曾經在《物種起源》一書中失望地說過一句讓人失望的話:澳洲不能為我們提供跟北半球植物同樣的觀賞價值,因為他們沒有經歷過漫長的人工選擇。
人工選擇的意思是我們朝著一個特定方向著意保留和重複植物的某種特性,比如花大,比如果碩。自然選擇則以植物自身的生存當作唯一目的,沒有人類遮風擋雨,但有自由長得千奇百怪。達爾文的話令人失望,因為在用我們自己的美感培育北半球的花園幾千年之後,我們對美之所以為美的理解其實也被畫地為牢。
歐洲人確實想過要改造和培育澳洲物種。最早被送往英國的植物包括銀樺、金合歡、佛塔樹、聖誕鈴花。那個殖民擴張時代,所有時髦的歐洲花園都會有幾種澳洲植物生長。澳洲內陸常見的高大美麗的紅河桉(Red River Gum),在一八三二年被正式記載和描述時,依據的標本就長在義大利那不勒斯的一座叫做Camaldoli的花園裡,因此其植物學種小名為camaldulensis。但大多數嘗試都失敗了,因為我們孤獨太久,野性難馴。
儒勒.凡爾納在他的小說《格蘭特船長的兒女們》中描述主人公們走在桉樹林裡,卻發現毫無樹蔭可言,因為樹葉為了避免水分蒸發,都斜著生長,並不阻擋焦灼的陽光。澳洲叢林有兩個與眾不同的特性,一個是很多植物葉子堅硬有蠟質布滿油腺(Scleromorphy),一個是種子逗留枝頭並延遲發芽(Serotiny)。
澳洲大陸沒有高山沒有大河,風吹雨打了幾千萬年,大部分地區營養流失土壤貧瘠,植物的每一片葉子都是千辛萬苦長出來的,不能輕易拋棄更不能被動物啃食。於是桉樹冬季不落葉,山石楠葉尖有刺,千層樹葉子嚼碎了辛辣刺鼻。
這裡有風調雨順的時候,更多是持續的乾旱,葉片在進行必需的光合作用的同時把自己嚴密包裹封存水氣;同時山火不斷,很多植物的種子因此高居枝頭或深埋地下,直到氣候和環境發生劇烈變化才會發芽。澳洲最具代表性的佛塔花的種子在枝頭可以一待十數年,沉睡多年的珍貴的粉紅色法蘭絨花則只在雪梨山火周年之後的夏天成片開放,成為很多人一生一次的壯景奇觀。
而叢林從來不只是叢林,花從來不只是花。
在雪梨富裕的郊區獵人山(Hunters Hill),走在萊恩科夫(Lane Cove)河邊,會經過一段被散步的人和狗踏碎的貝殼鋪滿的小路。在這之前的千百年裡,原住民曾經來到這裡,也許是一個家庭,也許是一個部落,在每年的特定季節,採集和食用河裡的蚌,堆積起來的貝殼,成為了這個塚(midden)。
叢林曾經是人類活動的場所。生老病死歡樂悲哀都曾經發生在叢林裡,發生在這些我們當做荒地的地方。
楚格尼尼(Truganini)出生於一八一二年,她的名字在原住民語言裡是一種植物,叫做藍灰濱藜(Atriplex cinerea),長在最靠近大海的沙丘上,無懼海風和鹽鹼,生命力極為頑強。楚格尼尼活了六十多歲,在那個時代算是長壽,不幸她的一生就是目睹和經歷自己的親人、族人被屠殺被莫名的疾病戕害整個部落被滅絕的過程。她一定曾和父母手足一起,坐在林間空地的篝火邊上,聽老人們說一切都會過去一切都會好起來,就像我們的老人告訴我們那樣,然而她的每一個明天都變得更糟糕。最大的悲哀不是沒有明天,是知道明天不會變得更好。
作為塔斯馬尼亞最後一個純正血統的原住民,楚格尼尼臨死前唯一的要求是一個有尊嚴的葬禮,塵歸塵土歸土;但她的遺骨仍然被從墳墓裡挖出來作為標本在塔州皇家學院展示了近百年,直到一九七六年才按照她的心願進行了火化並將骨灰撒到她家鄉附近的大海中;而她的部分頭髮和皮膚被保留在英國皇家外科學院直到二〇〇二年。
他們曾經是物種而不是人。他們現在仍然在為做人的權利鬥爭。
澳洲叢林從來不是任何人的樂園。一八六〇年十二月探險家伯克(Burke)和威爾斯(Wills)離開墨爾本,開闢從維州到北部卡奔塔利亞灣(Gulf of Carpentaria)的內陸線路。叢林雜樹橫生,崎嶇不平,他們被迫將輜重留在途中的庫珀小溪(Cooper’s Creek)輕裝出發;但幾個月後當他們九死一生返回此處時,卻發現留守隊員久候無果,剛在那天早晨離開。最後二人死于叢林之中,陪伴他們的倖存者金(King)被原住民收留,回到墨爾本後從未能恢復健康,十年後在三十三歲的年齡去世。
一七八八年第一艦隊(First Fleet)到達雪梨時,船上一千五百多人中,基本上一半是罪犯,一半是看押他們的士兵和船員。澳洲叢林實質是英國的海外監獄,且刑律嚴苛。愛爾蘭政治犯約瑟夫.霍爾特(Joseph Holt)曾記錄他所目睹的一次鞭刑:「我遠在十五米之外,臉上仍然濺滿受刑者的血、肉和皮膚。」
恢復自由的流放犯可以免費獲得土地。有人放火燒山,灑下種子開始農耕,比如詹姆斯.魯斯(James Ruth),現在的雪梨頂尖精英學校因之命名;有人引入舊大陸的文明,讓移民初期的野蠻回歸人道和理性,比如澳洲醫藥之父威廉.雷德弗恩(William Redfern);但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得成功,將蜜蜂帶來澳洲的退伍海軍軍官湯瑪斯.威爾遜(Thomas Wilson)苦心經營,但遭遇旱災和經濟蕭條,最後農場破產鬱鬱而亡。
越是內陸偏遠的地方,你越可能遇到修剪得整整齊齊的歐式庭院,在危險、陌生、充滿苦難的叢林中,思鄉給人安慰,讓人覺得安全。
我曾經宿營在叢林深處,無人的夜晚,動物撕咬,周圍黑暗模糊的森林寂靜無聲,仰頭望天河璀璨,就像幾百萬年前的某一刻。我們只是過客而已,為什麼還是會悲傷如斯,心碎如斯,懷疑和失望如斯。
致我深愛的澳洲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