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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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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就台灣歷史而言,「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是一項「世紀大審」。
它不只在審判「美麗島政團」的功過,也是審判台灣民族的苦難,
更在審判國民黨當權的良知和本質。
 
  「請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施明德於1980年3月28日軍事法庭

  施明德在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陳述庭時,聽聞2月28日發生的林家滅門血案,因此選擇放棄宣讀6萬字的「最後答辯狀」,直接要求庭上對他判處死刑,以換得台灣社會的祥和。這份「最後答辯狀」也因此成了一份「政治遺囑」。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人們看我微笑自若,舉止輕鬆,其實我的內心非常沉重和悲慟。我不是在擔憂自己的死生,是哀傷為什麼生長在這個美麗之島的子民,必須一代又一代地吟哦著同樣淒涼的悲歌?

  每個時代都有奉獻者。奉獻者總是扮演著悲劇的角色。奉獻者深知自己的旅程必是孤單、坎坷、悽慘和佈滿血淚的。奉獻者總是不為他的時代所接受,反遭排斥、欺凌、羞辱、監禁和殺戮。但是,奉獻者所爬過的羊腸小徑,必會被後繼者踩成康莊大道。奉獻者的肉體也會腐朽,但是他的道德勇氣和擇善固執的奉獻精神,必會增益人類文明,與世長存。奉獻者不屬於今天,但是他會活在明天!
  
  我並不奢望在這個世俗的「法庭」中求得一項公正的判決,但是我毫不懷疑地深信:總有一天,歷史法庭一定會還我公道!

  本書完整收錄長達六萬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一文命運十分坎坷,因為立論的尖銳,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了數年,好不容易1990年出版了,不到三個月又被當權者查禁!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是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施明德在「軍事法庭」的答辯書。

  以文學思維始,以政治主張終,施明德呈現了他之所以成為一個人權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本書的完整出版,為歷史保存一份真實的紀錄,也為這紛亂的年代提供一條出路!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施明德
 

  施明德生於1941年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父親施闊嘴是日本時代的漢醫考試官,也是台灣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師。施在家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畫家、詩人、小說家。

  就讀高雄中學初中部時,下定決心報考軍官學校,將來以武裝革命推翻蔣介石獨裁政權,結束台灣數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統治的命運。
  
  1962年在小金門擔任少尉炮兵觀測官時被逮捕。大哥施明正與三哥施明雄也同時被捕。

  在台灣白色恐怖時代是兩度入獄的政治良心犯。一生總共被監禁25年半。

  重要經歷
  1962 年「台灣獨立聯盟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服刑15年出獄。
  1980 年「美麗島事件」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解除戒嚴之後,施明德拒絕減刑,拒絕特赦,直到李登輝總統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1990年以無罪之身出獄。因此,所有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終於重新獲得參政的權利。
  1970年參與「泰源革命事件」,事敗後被五烈士保護,未遭槍決成為火種。出獄後,繼續為台灣的自由奮鬥。
  1978-1979年與黃信介等人組織黨外總部及美麗島雜誌社,成就一個「沒有黨名的黨」。
  1979年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中,面對死刑審判宣示:「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提出「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並指控國民黨政府的「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証據」的御用司法。
  199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任內提出「政治大聯合,社會大和解」、「金馬非軍事區化」、「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獨立」、「台灣應該成為一個福利國家」。
  2006年發動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要求陳水扁下台,擔任紅衫軍總指揮,拒絕一切攻佔總統府的主張及壓力,讓台灣成為迄今沒有政變的國家。

  著作
  《增設中央第四國會芻議》(思考如何在現有體制下,突破台灣人不能參政的限制)1978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答辯狀)1980
  《囚室之春》(散文,寫於無限期絕食中)1988
  《總指揮的告白》(回顧一生)2009
  《常識:一個台灣人應該知道的事》2011
 
 

目錄


謎樣的傳奇人物 
一個逃避空襲的小孩 
雙重身分,兩項使命
台灣人,人權工作者
世界公民,反戰份子
台灣問題與基本人權及世界和平的關係
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式
解決台灣問題的具體方案
我對如何突破台灣問題的主張與做法
無家可歸的出獄人──現代「李伯」
推動「台灣民主運動」的藍
四大「階段」,四條「路線」
台灣現代史的里程碑──「美麗島政團」
「美麗島精神」永遠不死
形成「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的人際背景
「台灣悲劇」──台灣人寧做小國的主人,不做大國的奴隸
「大陸人」陷於窘境中
國民黨當權集團的本質
流亡政權的報復心態
少數統治多數的恐懼心態
「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的含義與作用
從國際法看「中華民國模式」
願為人權與和平受苦受難
我請求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
 

自序

遺囑 ,往往是歷史的聲音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有史以來,最關鍵性的轉折點。它讓台灣人從世世代代的順服,從二二八的恐懼、沉默中振奮起來。

  外來的蔣家獨裁政權的勢力,也從此下垂,只能靠暗殺手段塗抹其落日餘暉。繼林義雄的滅門血案,陳文成命案,到江南命案終於成為蔣家政權的最後傑作,彰顯其邪惡的心靈與本質。

  美麗島事件,所以和發生在台灣歷史上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反抗事件不同的地方,在於它不是一次性、拋棄性的事件。

  它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次有台灣人的反抗行動,成為國內及國際關注的事件。尤其是該事件持續在全台灣媒體燃燒長達半年以上,高潮迭起的情節直接送到每個家庭和個人。

  美麗島事件喚醒了當代的知識份子,反省自己,認識自己,定位自己。連凡夫走卒都一起接受了美麗島大審,成為庭外的共同被告。

  因為那是一次外來獨裁政權,對全體台灣人的審訊。

  美麗島事件所以會產生歷史性的影響作用,還有:

  第一、美麗島政團的建構者,首次替台灣人民繪製了清晰又完整的台灣籃圖,並高舉了核心信念與價值,結束當年黨外時代以當選為目標的各行其是的狀態,並在外來恐怖統治下組織了一個沒有黨名的黨。海內外有意識的台灣人,終於公然連結在一起。

  第二、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的慶祝晚會意外引爆衝突,獨裁者下手全面逮捕,海內外台灣人因此大團結。

  我在特務圍捕下,竟意外突圍成功。巨額獎金懸賞我的空前通緝行動,扣人心弦,長達一個月,使獨裁者無法速戰速決,快速結案。讓海外台僑及國際人權組織有較充裕的時間,從事營救工作。

  第三、公開的美麗島軍法大審,長達九天,全面吸引了台灣人民投入。軍法大審才是真正扭轉台灣歷史的關鍵因素。沒有公開的軍法大審,美麗島事件只會是另一個大型的中壢事件而已。大審的影響,迄今未熄。

  自古以來,不管東方或西方,任何政治審判都不是靠「法律辯護」可以扭轉命運的。我是所有被告,包括全部律師群,唯一一個真正想利用公開審判的場合,向全體台灣人民上一堂政治大課,強力反擊獨裁者,企圖扭轉頹勢,並向國際表達台灣人民心聲的人。

  我們八名被告都是唯一死刑的被告。每一個都極可能被判死刑。我們被起訴的法條是懲治判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唯一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我已是全國包括海外公認必定會被判處死刑的叛亂「首惡」累犯。我當然知道,我的人生已走到盡頭了。
  會死的人,絕大多數是低頭懇求寬容。從三零年代莫斯科大審判,二戰後紐倫堡大審,東京戰犯審判,以及台灣的所有政治審判莫不如此。

  美麗島律師也清一色採取這種訴訟策略,作減刑和無罪的辯護,像一般平凡的律師所做的辯護,難望美國丹諾(Clarence Seward Darrow)律師之項背。

  只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我。

  我知道是時候必須把生命獻給台灣,獻給自由,獻給信仰了。

  那是個特務密佈的時代,美麗島軍法大審怎麼會沒有臥底律師? 我們應該問的是那一個或那幾個不是? 我的律師尤清,雖然我們從小就認識,雖然他是我堅持聘請的。但是開庭之前,我也只告訴他:「法律辯護在政治案件中是沒有用的。

  全程我都將行使緘默權,讓世人看到我的抗議。」

  我相信獨裁者及其高級幕僚會很高興我的全程緘默,他們已有對策應付我的緘默。

  其實,我只是要利用尤清律師傳出一個假消息:

  「施明德放棄了。」

  開庭了,我一個人講的話,幾乎比其他七位加起來的話還多!

  比起十幾位律師們,不管質或影響力都更不用講了。

  律師們的辯護詞只是一日新聞,最後連判決書都不理會他們的法律論述。因為在政治案件中,法律辯護是絕對無用的。

  大審中所有律師們都不懂這點,加上他們對當時的恐怖政治,完全不致碰觸,不敢批判。也或許是因為這些陌生的律師,同時具備了另一種特殊身分。

  他們職稱上雖然是辯護律師,其實是法庭中的政治見習生或監視者。

  我是所有被告中準備最充分的一個。從準備死亡到全力反擊!

  調查庭該說什麼?
  對質庭應如何反應?
  辯論庭如何攻防?
  最後陳述必須說什麼?
  整個庭訊過程的肢體語言,要傳達什麼訊息給世人、後人?
  這些,在囚房裡我已經獨自思考、撰述完全了。

  我笑傲法庭。
  一個死囚在決定他死生的法庭上,全程狂傲不羈,其實就是給獨裁者最完整有力的答辯狀。
  肢體語言是另類答辯狀!
  舉世有幾位準死囚在法庭上遞出這種答辯狀?

  最後陳述前兩個小時,我才意外知道林義雄家發生了滅門慘案。我才順從內心的呼喚,哭泣地請求法庭:

  「請判我死刑! 我請求! 我請求!」

  在特務層層戒護下,誰能夠悄悄進去刺殺了一位老婦人和三位稚女,還能無影無蹤地消失?
  這,還需要證據來證明是誰犯案的嗎!
  當然是蔣家特務!
  那些偽客觀的證據論者說:證據在那?
  四十年後,還在問這句話,就是蠢人;否則,就是蔣家特務的同路人。

  我在大審法庭的政治答辯,最主要的論述是:

  第一、「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她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公然挑戰蔣政權好戰自私的反攻大陸國策。
  第二、「台灣民主四大害」: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直斥蔣政權的獨裁邪惡本質。
  第三、「先抓人再找證據」,抨擊御用司法危害台灣。
  第四、「未暴先鎮,鎮而後暴」,道出美麗島事件的真相。

  這些立論現在看起來,稀鬆平常,當時卻是突破性的、引領性的,致命性的。

  我的笑傲,我的政治反擊,反而使獨裁者不敢殺我。
  殺了我,我立刻成烈士,被封聖。
  反抗者,怕死必亡!

  四十二年後,除了御用司法仍在荼毒台灣之外,其他全部完成了。尤其「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已經是現代台灣人民的最大公約數,仍將引領兩岸的政治路線。

  李登輝的中華民國在台灣;陳水扁的中華民國是台灣;蔡英文的中華民國台灣,全部源自於當年我這個叛亂首惡的法庭主張,當年曾被持續強烈抨擊。真理不怕火煉。它終於成為台灣的主流品牌。

  當年我說,台灣以中華民國之名,已經獨立三十年了,今年(二〇二一)蔡英文總統說已經獨立七十二年了。代代相傳。

  長期的事實,就是最強而有力的法理基礎。國際法也如是。

  我當年在法庭的答辯,成為各大媒體的主題,也為國際媒體所報導。
  全體台灣人民,不分海內外一起聆聽。
  這份遺囑就是當年答辯狀的全部聲音。
  願年輕世代復習台灣的來時路,那是台灣抹不去的信史,包括血與淚。

  事隔四十二年,台灣的恐怖血腥統治已經不再存在。
  民主,解放了每一個台灣人的心靈。但,同時也把人性中的劣根性,一起釋放了。這是民主的邪惡處。
  民主,不是絕對完美的。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
  人權,必須代代追求、維護。

  台灣是歷經外來殖民統治四百年的美麗島嶼。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反而中國才只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而已。

  因為荷蘭、西班牙、明鄭、大清、日本和中國都曾先後輪流殖民統治過台灣。
  中國只是其中的外來統治者之一。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以來,迄今從未一分一秒統治過台灣。
  台灣,完全不像香港、澳門。

  現代的台灣人民,不管你頭頂著的是台灣記憶體,還是中國記憶體,台灣終究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共同生存及發展的空間。

  台灣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已經終結了台灣悲劇,結束了台灣四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獨裁統治的悲慘命運 。

  台灣人民當家做主了。
  重新出版這本以血淚寫成的文字,我只想對晚輩們說一段話:
  請好好以智慧而非口號守護台灣的主權獨立,努力使台灣成為更適合居住的國家。
  使台灣成為我們珍愛的鄉土,子孫們可以放心地以台灣為永遠的故鄉,向全世界去發展,緊抱信仰與價值,追求傑出,追求卓越!
  我已經沒有機會了,你們機會無窮。
  這,就是我重新出版四十二年前,在死刑邊緣寫下的遺言般的文字的唯一心願。

  這,亦是我第一次為這本書寫下序文。
  遺囑,往往是歷史的聲音,訴說著那個時代的悲苦和美夢。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1397412
  • 叢書系列:BC 歷史與現場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4.8 x 21 x 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謎樣的傳奇人物
 
法庭、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三十年來最轟動、最震撼人心的政治事件。這個事件不但在今天吸引了國內外全體同胞的注意力,在台灣歷史上也必將留下含意深刻的一頁。它更是我國民主運動一個最重要的轉捩點和最耀目的里程碑!

自事件發生後,經過大眾傳播媒體數月來有計劃地誇大、渲染,特別是我在大批特務層層包圍中神奇地突圍脫險,又歷經國民黨政權二十五天史無前例的全面性緊急大追緝,以迄蒙難時的種種戲劇性情節,我個人又成為舉國最注目的焦點了。有人稱我是:「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也許,我真是當之無愧了。

但是,這個「最轟動的男人」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物?

國民黨的支持者視我為十惡不赦的「暴徒」。

「美麗島」的擁護者卻把我當做「傳奇性的民族英雄」。
    
的確,人們除了這種情緒性的好惡反應外,對我「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物」這個本質問題,依然是疑問重重。

我為什麼會在台灣的「古拉格群島」中當了十五年的政治犯?

為什麼在熬過了十五年苦牢後,我非但沒有精神分裂,竟然還敢立即再度投身於社會改革運動之中?

我的理想是什麼?我到底在追求什麼?

是什麼力量使我不怕坐牢,不惜犧牲生命、自由和家庭幸福?

乃至我為什麼會和美籍人類學家艾琳達(Linda Gail Arrigo)結婚?……等等。

人們不是一片模糊,便是全然瞎猜或武斷推論。對社會大眾而言,這個「一九八○年台灣最轟動的男人」幾乎完全是個謎樣的人物!

就在過去這幾天的「審判」中,這個謎底才多少被揭露了一些。其實,到目前為止,被揭露的充其量也只是一些片段和部分表象而已。人們所看到、了解到的,只不過僅僅是冰山浮現在水面上的部分,或只像觀察到一部機器的外殼罷了。今天,也許已是我短短三十九年生命歷程中公開陳述的最後一次機會了。我似乎應該對自己做一次較完整的剖白了。但是,時間顯然不會允許我在這個場合完成一部自傳。我只能選擇解剖自己的心臟,而擱置其他器官。我必須做這次赤裸裸的「剖心」工作,絕不是企圖替自己脫「罪」。我的一生有罪、無罪?我的行為是罪、非罪?

會員評鑑

5
1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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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則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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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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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
5.0
|
2024/04/27
1. 法庭辯護與政治宣示:書中呈現了施明德在美麗島事件軍法審判中的辯護陳詞,探討了他對政治理念和民主自由的堅持,並對政府迫害和司法不公提出了控訴和批評。

2. 政治遺言與抗爭精神:透過書中的政治遺囑,施明德表達了對臺灣政治發展的關懷和對民主自由的熱切期盼,並展現了他對於政治迫害的反抗和抗爭精神。

3. 法庭言詞的政治意義:這本書所呈現的辯護陳詞不僅僅是對具體法律指控的反駁,更是對政治迫害和權力鎮壓的抗爭,具有深刻的政治意義和社會影響。

4. 辯護言辭的鮮明性:施明德在書中的辯護陳詞言辭鮮明,富有感染力,能夠表達出他對民主、自由和人權的堅定信念和不屈精神。

5. 政治宣示的力量:這本書不僅僅是一份法庭答辯狀,更是一份政治宣示和抗爭宣言,透過法庭言詞展現了施明德對於政治理念和價值觀的堅持和追求。

6. 政治紀錄與歷史見證:《施明德的政治遺囑》可能成為研究臺灣政治歷史和民主運動的重要文獻和史料,對於理解美麗島事件和臺灣政治發展具有一定的價值。

7. 政治抗爭的象徵意義:這本書所呈現的政治抗爭和抗爭精神可能會對臺灣社會和政治生態產生影響,激發對民主自由的追求和對政治迫害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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