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看似尋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卻艱辛
──法律所成立十週年文集序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簡稱中研院法律所),正式成立十年了!相對於中研院各所中心,法律所資歷尚淺,猶待茁壯;身為國家級的法學研究機構,則別顯創業維艱、意蘊深遠。法律所的今天,如果沒有諸位先賢、前輩、師長、同仁、友朋的提攜、護持與奉獻,實無可能。
南港山下,四分溪畔,逝水如斯,回望來時路,峰高無坦途。1943年11月17日,中央研究院組織法修正,1947年3月13日公布,第3條第1項第13款首次出現「法律研究所」,為法律所的成立奠定法律基礎。1975年7月,韓忠謨老師費心籌設三民主義研究所(1981年8月正式成立,簡稱三民所),為法律所播下萌芽的種籽。1986年,三民所規劃設組,法律組也在其列。1987年,臺灣解除戒嚴,政治環境日趨開放,公法研究人才益受重視。1990年4月,三民所改稱「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簡稱社科所),「法律組」在此之後,正式成立。
當時的社科所,集多學科於一所,包羅各種人社領域,研究人員常川於王大閎建築大師設計的研究大樓,一間間的研究室裡是讓人安穩心神、問學短長的方寸之域,法學研究在此切磋匯聚而出別具況味的多種樣貌。其間,承蒙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簡稱學諮會委員)翁岳生老師及陳弘毅教授的引領與啟發,讓院內相對少數的法律人以法律組為據點,逐步打開中研法學的一片天地。1997年3月,在陳新民組主任規劃下,由劉孔中兄與我負責籌辦,得全組同仁之通力合作,開風氣之先,舉行首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立下司法實務與公法學界互動對話的里程碑,也為法學者在中研院建立了做學問的基地。
1999年10月,李遠哲博士擔任本院院長期間,成立「法律研究所設所規劃委員會」,由第五屆司法院大法官馬漢寶老師擔任召集人,於2000年6月提出「設所規劃案」報院。惜未獲通過,但馬老師對本所照拂與厚愛之情,並未因此而消逝,實已銘記吾心,永不磨滅。回顧本所重要會議與活動點滴,總會憶及馬老師的身影,感受到馬老師的恩澤,伴隨馬老師餽贈尊翁馬壽華先生的書畫,意境深遠,長留於本所。
2003年12月,李遠哲院長再次組成「法律學研究所籌設諮詢委員會」,由第六屆司法院大法官王澤鑑老師擔任召集人,歷三次密集研議會議,於2004年3月提出「設所規劃書」,獲評比通過,於同年7月1日成立法律所籌備處,由湯德宗研究員擔任籌備處主任,社科所則轉型為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簡稱人社中心)。在湯主任精心擘畫和全所同仁戮力經營下,7年有成,法律所於2011年7月1日正式成立,湯德宗特聘研究員為首任所長。同年10月,湯所長轉任司法院大法官,由王汎森副院長代理所長一職,至2012年1月17日,由前司法院大法官林子儀特聘研究員接任所長。7年任內,林所長無私無我,帶領研究同仁追求學術卓越,守護全所上下,走過風雨,克服崎嶇,讓後繼者得以在坦途上續行前進。回首向來處,追憶前人的腳步,只有感恩感恩再感恩。
學諮會是中研院的法定組織,設於各所中心,召集人並為學術諮詢總會的成員,為中研院最重要的學術諮詢單位。本所自籌備之始,即由王澤鑑老師擔任召集人,組成學諮會,委員先後有翁岳生老師、吳庚老師、賴英照老師、廖義男老師、麥朝成院士、陳弘毅教授、林正義教授、蘇俊雄老師、許玉秀老師、李震山老師、羅昌發老師、鄧育仁所長、王泰升兄、陳忠五兄、黃昭元大法官等人,轉眼間,已至六屆。學諮會委員對於本所的穩定成長和學術深植,貢獻卓然,王澤鑑老師的恢弘領導與學者風範,居功厥偉。值得一提者,廖義男老師與陳弘毅教授同為本所成立的推手(籌設諮詢委員會委員),自籌備起即擔任學諮會委員,至今不曾間斷,其對本所學術發展的關切與提攜後進的精神,令人感佩;翁岳生老師更是從三民所起即擔任學諮會委員,一路陪伴照顧吾等後輩,從起步到漸入佳境,於我個人及法律所,緣深恩重。其間,對本所同仁愛護有加的蘇俊雄老師、吳庚老師及麥朝成院士相繼溘然離世,吾等咸感痛惜、不勝懷念。哲人已遠,典範永在。
本所籌備於人社中心之一隅,2006年11月遷入本院人文社會科學新館,自此有了屬於自己的治學空間。看似離開多學門的研究單位,實則近乎另一科際縱橫的法學研究門徑。除了延續強項、鞏固優勢、蓄積潛能外,為了突破傳統的法釋義學研究,厚植以數據資料為根基的法實證研究,本所於2010年8月成立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以整合國內相關法學實證研究資源,刺激法學實證研究成果的產出。進入大數據時代,法學研究面臨網路、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的全面壓境,受到社群媒體的急速衝擊,思考慣性不斷被打破、研究模式反覆被改變,取得研究資訊的方式也更加多元而快速。為能前瞻、有效、及時回應新興科技發展對個人、社會、產業和國家的衝擊,並且超越法理論層次的傳統法學研究思維定向,本所於2016年底開始籌設資訊法中心,並於2019年7月正式成立,以人工智慧、資訊法制、言論自由與媒體管制、健康與資訊、智慧財產權等為主題,進行跨領域和跨學門的開放性探索,與法實證研究形成交匯合流的續發之勢。
時代走向不定,生命起伏高低。十年磨一劍!本所秉持初衷,矢志朝著樹立法學研究典範、引領臺灣法學社群邁向國際的目標,穩步前進;不曾間斷對時代脈絡的觀察與思辨,持續延攬各界專才投入法學研究,基礎深耕與多角探索,蔚為本所鮮明的法學風景。文集收錄的文章,細述超越時空的互動記憶,捕捉歲月淘洗的奮鬥足跡,鋪陳法律思維的心靈世界。字裡行間,跳動著對法學探索的內在生命,醞藉著蓄勢待發的學術實力,洵為本所十年雪泥鴻爪的最佳印記。
以「研之得法」為文集定名,蘊涵多義。法之方法、功能及其目的為重中之要。法之研治,需有方法,方能得其法;法為規範秩序,定分止爭為法之發現或法之獲得的旨趣所在;法乃致公平正義之藝術,正義與法治之兼得,為治法之宗旨。言簡意賅,無甚高言,看似尋常卻艱難,誌之用以自省,並與有識者共勉之!
李建良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