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劉維開 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授
鏡文學來信告訴該社將要出版王駿先生的新著《1951全面追緝》,作者以小說形式,敘述一九五○年代毛邦初事件始末。因為我在多年前發表過關於毛邦初事件的論文,因此想請我寫一篇推薦序。
我在研究毛邦初事件的過程中,最感到困難的,就是雖然這是因人事糾葛引起的事件,但是由於蔣中正(臺北方面)與毛邦初雙方對於問題認知的差異,其中又夾雜許多其他問題,使整個事件弄得相當複雜,難以有系統的理解。我知道作者王駿先生是前行政院長俞國華先生口述歷史《財經巨擘——俞國華的行腳生涯》的執筆者,而俞先生當年曾經參與毛邦初事件的處理,因此很有興趣接受這項工作。我利用年假,把本書從頭到尾讀了一遍,非常佩服作者能依時序從不同的地點切入,以二十多章的篇幅,執簡馭繁,將事件來龍去脈梳理的十分清楚。作者雖然以小說筆法書寫,若干情節,宛如置身現場,同時為加強可讀性,增添一些當時代發生的事件,但是全書內容遵循史實,依據事件發展敘述,特別是最後幾章關於毛邦初到墨西哥之後,以及由墨西哥再回到美國的過程,是之前對於事件相關討論中鮮少觸及的問題,也使得這本書不僅是小說也是歷史,可以視為毛邦初事件的全記錄。
王駿先生在整理俞國華先生口述時,對於毛邦初事件,立了一節〈追查毛邦初貪瀆案〉,如同本書內容,文中大量參考時任駐美大使顧維鈞的回憶錄,藉以補充俞氏因年代久遠而淡忘的回憶。在該節最後,王駿先生以「關於毛邦初案,俞國華在四十多年以後回憶表示……。」列了俞國華對這件事的幾點看法。俞先生的看法似乎輕描淡寫,其實可以顯示他作為事件處理當事人之一,對於事件後來的發展多少有些無奈,對毛邦初個人也有一些同情的理解。不過王駿先生進行採訪時,不知道俞先生是否記得他保留了參與事件處理過程中的文件。
俞國華先生在二○○○年十月過世後,部份遺留文件在家屬同意下,移送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委員會(現名「黨史館」)典藏。我當時在該會服務,負責接收並整理這批文件。在整理的過程中,發現有一個資料夾,是俞先生保存的毛邦初事件相關文件,包括臺北方面與他的往來函電,以及美國法院判決書的中文譯本,這也是我第一次接觸毛邦初事件的相關資料。之後,因為參與一九五○年之後《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的編輯工作,在搜集整理資料的過程中,參閱國史館庋藏的《蔣中正總統文物》(簡稱「蔣檔」),再度接觸毛邦初事件相關資料,也開始對事件進行研究。
在《蔣檔》中有一個案名為〈毛邦初案卷〉的專檔,包括蔣氏手令、毛邦初事件處理過程中相關單位與人士往來電文,及《毛案要件》十三卷,內容十分完整,前述俞國華與臺北方面的往來函電均收錄其中,這是理解政府如何處理毛邦初事件的核心資料。除《蔣檔》外,外交部和國防部所有的毛邦初事件相關案卷,數量亦相當可觀,但是其中部份與《蔣檔》多有重疊。外交部和國防部的相關檔案後來移轉到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稱「檔管局」),但是現在在該局《國家檔案資訊網》,以「毛邦初」為關鍵詞搜尋,所能查到一千四百筆檔案中,卻是以財政部國庫署所移轉「毛邦初侵佔公款處理案」檔案數量最多,有八百多筆,佔總數六成以上,為該署歷年辦理毛邦初事件後續處理的檔案。一千四百筆檔案產生的時間,從一九五○年到一九六七年,其中百分之九十集中在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八年,總數達一千二百五十件;一九五八年之後,主要是財政部國庫署持續辦理的檔案。
毛邦初事件是中央政府遷臺初期喧騰一時的大事,由毛邦初與周至柔的相互指控,轉變為毛個人的失職抗命,成為所謂「毛邦初失職抗命案」,事件的發生與後續發展,除了空軍內部人事糾葛外,還有因為國共戰爭衍生的諸多問題在內。關於這些問題,作者王駿先生在書中有著詳實的說明與分析;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林桶法教授對於遷臺初期空軍內部的人事糾葛、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馮琳副研究員對於毛邦初事件中的美國因素等,亦有專文分析,可以參閱。但是使政府在應對這個事件上深感棘手的主要原因,是蔣中正對事件的認知;以及事件本質上為軍方事務,在沒有蔣氏指示的情形下,行政系統很難介入。
在事件發展過程中有一個相當敏感的話題,就是傳聞毛邦初為蔣中正元配毛福梅之親戚,時任美國駐華大使館代辦的藍欽(Karl L. Rankin)曾就此事向外交部長葉公超求證是否屬實,葉回覆毛邦初「僅係與毛夫人同宗,並無親屬關係」,這也代表官方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而根據奉化當地文史資料,毛邦初與毛福梅同族,屬族姪孫輩,並沒有直接的親屬關係。毛邦初在空軍中的發展,與他是國民政府組建中央空軍時,少數航空科班出身同時是黃埔畢業有關。毛為黃埔軍校三期步兵科畢業,之後改習航空,進入廣東軍事飛機學校第二期,再赴俄國留學,返國後,投入中央空軍建軍工作,由航空班教官、飛行組組長、航空偵察隊隊長,一路晉升,曾任中央航空學校副校長、航空委員會副主任、空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等職,在空軍內部形成一股力量,亦有稱其為「公認的空軍精神領袖」。而周至柔為陸軍出身,之後轉至空軍服務,抗戰期間出任航空委員會主任,成為毛的主管,但兩人觀念不合,逐漸出現磨擦。抗戰勝利後,軍事組織調整,成立空軍總司令部,周為總司令,毛為副總司令;一九五○年三月,蔣中正在臺復行視事,周至柔出任參謀總長,仍兼空軍總司令,引起毛的不滿。加上空軍總部幾項軍事採購越過毛氏直接處理等問題,於是毛氏在美國對周至柔及相關經辦人員提出指控;周氏對於毛的指控亦展開反擊,雙方爭執,日益激烈。事情初發生時,蔣中正認為這是毛、周兩人的人事糾紛,調查之後,判斷周在金錢處理上確有疏失,但是並非毛所指稱貪污不法;毛則認為蔣聽信周一面之詞,且以為臺北方面將在美軍事採購統一的舉措,具有針對性,於是在美國採取訴諸媒體等行動,使事情越演越烈,引起蔣氏極度不滿,認為毛「挾洋自重」,決定對其停職查辦,指示成立跨部會的「協助處理毛邦初失職抗命案臨時小組」,協助行政部門處理,進而在美國提起訴訟,採取法律途徑,方才使此事逐漸平息。
蔣中正對毛邦初最初採取的「停職查辦」,尚為毛留有餘地,但是毛邦初為了反擊,找了李宗仁出面,使事情失去轉圜的空間。蔣氏得知毛之行動後,自記:「毛邦初投靠李宗仁,以期侵吞公款,逃避罪犯,可知人心之惡劣,無所不至,若非激發廉恥教育,何以復國救民耶。」決定不再寬容,對毛的處置由「停職查辦」改為「撤職查辦」,於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七日發布撤職令,明令撤去毛邦初本兼各職。當然此舉亦有利於政府在美國的訴訟,蔣氏在當年總反省錄中記道:「李宗仁勾結毛邦初,在美詆毀政府貪污,美國朝野皆信以為真。余乃決心向美法院對毛之吞沒公款案起訴,公開以後,真相大白。而十年以來,美國對我政府貪污腐化之觀感,乃為之澄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