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清朝皇帝宣稱,「我朝龍興東土,以弧矢威天下,八旗勁旅,克奏膚功」。八旗制度是清朝立國的根本,旗人以精熟的騎射技能鞏衛政權,諸帝則在政策上給予旗人優遇,使之享有政治、法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特權。在國家採取旗、民分治的前提下,旗人獲得各種保障固為事實,但是其程度如何,以往多採「印象式」的描述,欠缺實證的研究。近年來,由於檔案資料的大量開放,加上史料數位化的進展,研究者得以掌握較為充分的證據進行討論,當有助於釐清旗人的優勢所在,及其與民人差距的具體情形。
以考試選拔官員的科舉制度,是讀書人進身之階,自隋、唐以降相沿不替,亦為歷史上統治中國的遼、金、元、清四個「征服王朝」所仿行。清朝任官,重視出身,以科舉出身者為「正途」,餘為「異途」;惟旗人入仕途徑多元,諸如恩蔭世職、充選侍衛,或考取筆帖式、內閣中書等,科舉只是一端。因此,清朝的科舉制度雖屬「清承明制」的一環,但加入旗人因素之後,另呈現「參漢酌金」的特色,探討旗人與科舉考試的關係,實不宜從漢人的舉業模式切入,也不能逕以特權保障概括。
清朝開科取士,始於順治二年(1645),國家對於是否開放旗人應試的規定幾經變動,直到康熙二十六年(1687)才宣布准同漢人一體考試,以此進入仕途的旗人人數乃逐漸增多。論者以為,皇帝同意旗人與漢人同場競爭,是為展現族人的聰明才智實與漢人不分軒輊;或謂皇帝選任旗人官員,喜用有科舉功名者;或以旗人熱中應舉,是因制度設計與皇帝鼓勵所致,在在影響吾人對旗人投身舉業的認識。前人立論各有所據,然因旗人的錄取名額是與漢人分開計算,科甲旗人的仕途遷轉未必順遂,皇帝也不樂見旗人與文士爭名於場屋,凡此則既有觀點實有待進一步細究。
有關旗人以科舉入仕的議題,研究者先後不輟,貢獻良多,然多限於學術論文,而且取材不一,觀點互異,至於有系統的專著,迄今尚屬罕覯。本書是杜祐寧君以其博士學位論文為基礎修訂而成,利用《題名錄》、《登科錄》和清人傳記等材料,採用量化分析方法,具體詳實地論證旗人在應試過程中的優勢,比較在京與駐防旗人的考試表現、科舉對旗人與民人的仕宦歷程的影響,以及功名有無與旗人官員遷轉的關係,所得結論具參考價值。著者不辭艱鉅,積數年之功,多方蒐羅,窮究盡微,在現有研究成果之上,益以個人創獲,對於學術研究當有貢獻。是為序。
葉高樹
2022年2月12日
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