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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陪審團套書:刑法篇 X 民法篇|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 X 連結生活的公民素養,探究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法律知識(共兩冊)

童話陪審團套書:刑法篇 X 民法篇|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 X 連結生活的公民素養,探究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法律知識(共兩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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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選書

從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培養孩子的法律基本素養

「法律白話文運動」首次跨足童書強檔巨作,每一則童話都是一個犯罪現場,跟著童話陪審團剖析童話人物的行為,真真假假、誰對誰錯,邀你一起來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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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
 

內容簡介

「法律白話文運動」首次跨足童書強檔巨作
從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探究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民刑法知識
培養法律基本素養,鍛鍊現代公民核心能力
 
\ 趣味漫畫 X 法律分析 X 名詞解釋 //
每一則童話都是一個犯罪現場,
跟著童話陪審團剖析童話人物的行為,
真真假假、誰對誰錯,邀你一起來評判!
 
  童話人物也是挺荒謬的!
  .灰姑娘的繼姐犯了家暴法?
  .魔笛手居然是個誘拐嫌疑犯?
  .賣火柴小女孩是非法勞工?
  .睡美人故事中的王子風度翩翩,居然也犯罪了?
  .醜小鴨居然是霸凌受害者?
  .好鼻師靠嗅覺賺錢,涉嫌廣告不實?
  .小美人魚因為未成年,與巫婆的交易居然不成立?
  .不萊梅的城市樂手,可以光明正大霸占房子?
 
  一同走進犯罪現場,練出自身法治素養力!
  你知道童話故事中有許多違法事件與暗藏的法律危機嗎?
  為了維護世界的秩序與安定,懲處破壞與威脅,
  保護每個人的權益、人身關係與財產不受到侵害,
  童話陪審團整裝待發、即刻出動!
 
  刑法篇帶你深入了解:
  國家是否可以驅逐人民嗎?
  王子隨意親一個陌生人又是犯了什麼罪?
  為了自保,小兄妹可以用熱水燙死虎姑婆嗎?
  維護世界的秩序與安定,保護生命,
  並懲罰違反規範且破壞或威脅的行為等問題,盡在刑法篇中。
 
  民法篇帶你深度探討:
  醜小鴨被霸凌了,該怎麼辦呢?
  阿拉丁的太太能私自交換老公的神燈嗎?
  河神送給樵夫的金斧頭壞了,誰該負責呢?
  保護每個人的權益、人身關係與財產不受到侵害,
  處理權利損害與賠償等問題,民法篇一次揭露,帶你認識權益概念。
 
  兩冊共40則童話故事漫畫,引領讀者進入情境,
  剖析現場不尋常之處,打破過往的認知迷思。
  一起來認識法律基礎知識,擴充法治素養,讓自己免於犯罪危機!
 
  ◎本系列共2冊
  童話陪審團-刑法篇:偷親睡美人的王子,你有罪!
  童話陪審團-民法篇:小美人魚,你的交易不合法! 
 
  ◎ 本書關鍵字:法律白話文運動、法律、法治素養、法律教育
  ◎ 無注音, 10歲以上適讀
  ◎ 教育議題分類:性別平等、人權
  ◎ 學習領域分類:語文、社會、綜合活動、生活科技(資訊+生活)
 
本書特色
 
  特色1  趣味漫畫故事|以漫畫劇場呈現故事,快速帶你走入童話犯罪現場!
  特色2  法律知識解析|從童話中的違法情節串連真實案例,全方位介紹刑法民法基礎知識。
  特色3  名詞補充解釋|精選生活中和媒體常見法律名詞補充解釋,建構未來公民法治素養。
 
合法推薦
 
  朱音豪 怪奇事務所 所長
  李毅誠 台灣通勤第一品牌 主持人
  律師娘(林靜如) 作家、人氣粉絲團團主 
  烏烏醫師 禾馨婦產科
  陳志恆 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動眼神經 眼球中央電視台製作人
  黃郁芬 臺北市議員
  雷皓明 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鄧惠文 精神科醫師
  蘇明進(老ㄙㄨ老師) 國小教師、親職教養作家
  (以筆畫排列順序)
 
  「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下一句肯定要接『學法律的小孩不會受騙!』看故事、學法律,跟著法律白話文運動, 快樂輕鬆的懂法知法守法!」──烏烏醫師 禾馨婦產科
 
  「從小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竟然暗藏著犯罪情節!童話,除了讓孩子看見光明與黑暗、善良與邪惡的人性對立面,更可以成為法律素養的教材,《童話陪審團》正是孩子需要的!」──陳志恆 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孩子們來到世界上是透過生命中的一次次經驗與聽過的一個個故事學習長大,不要小看童話潛移默化的能力。從小讀這本書,擺脫傳統思想,成為民主法治國家的進步孩童吧!」──動眼神經 眼球中央電視台製作人
 
  「《童話陪審團》以知名童話情境出發,透過耳熟能詳的故事內容,深入淺出讓孩子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與權利,我相信將是家長與老師們的最佳的「法普育兒寶典」!」──黃郁芬 臺北市議員
 
  「熟悉的童話故事中,其實藏著許多日常中重要的法律常識與陷阱。教孩子一邊讀童話,一邊學習如何保護自己。」──蘇明進(老ㄙㄨ老師)  國小教師、親職教養作家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法律白話文運動
 
  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新媒體。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越來越遠。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新媒體的各種想像,提供值得信賴的知識。我們相信,法律是人類史上最重要的發明,它搭起一座理性的橋樑,用共存與共榮連結立場衝突的人們,而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帶領讀者走上這座橋樑,思考議題、關懷彼此,和我們一起塑造屬於台灣的法律文化。
 
  網站:plainlaw.me
  Facebook粉絲專頁: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plainlaw.me
 
繪者簡介
 
漫畫:A hui
 
  喜歡畫可愛的東西,但又不能太可愛,要保留一點奇怪。
  擅長把生活創作成角色、故事、風景,尤其喜愛繪製動物,平常也承接各式設計與插  畫商業案。
 
插圖:小島研究站
 
  現居住在臺南,一個喜歡待在家裡,又喜歡接觸大自然的創作者,
  創立了社群專頁「小島研究站」,不定期分享自己的插畫創作,
  包含對日常生活、自然環境、與親子關係的感觸。
 

目錄

《童話陪審團-刑法篇:偷親睡美人的王子,你有罪!》
 
【法律白話文運動  總序】理解法治教育,從小做起會更好!
【作者的話】用經典童話橋段,探討刑法問題
【總論】你不可不知的法律五件事
 
01 偷拿媽媽的錢,會被關嗎?
02 開別人的房間,有罪嗎?
03 拐未成年孩子,不對吧?
04 騙人買不存在的新衣,有罪嗎?
05 強迫他人結婚,有罪嗎?
06 被繼姐欺負,算不算家暴?
07 這樣保護自己,是可以的嗎?
08 敲鯨魚的嘴巴,有罪嗎?
09 偽裝成其他人進門,有錯嗎?
10 從小偷變強盜,罪加一等?
11 壞巫婆犯了什麼罪?
12 可以對親兄弟見死不救嗎?
13 最後決定不殺人,還算犯罪嗎?
14 偷親睡美人的王子,你有罪!
15 不准別人離開,可以嗎?
16 我10歲能工作賺錢嗎?
17 國家可以把國民趕出去嗎?
18 我可以不保衛國家嗎?
19 不可以亂放水,知道嗎?
20 把半個王國給人是可以的嗎?
 
《童話陪審團-民法篇:小美人魚,你的交易不合法!》

【法律白話文運動  總序】理解法治教育,從小做起會更好!
【作者的話】用法律了解自己生長的地方
【總論】五件你需要知道的法律小事
 
01 用鞭炮嚇年獸,是對的嗎?
02 醜小鴨居然被霸凌了?!
03 香味?屎味?傻傻分不清楚?
04 劉備借荊州不還,這對嗎?
05 一坐就壞的木椅,誰該負責呢?
06 契約、法律,該遵守哪一邊?
07 好鼻師沒有神奇鼻子,違法嗎?
08 她把我的神燈給別人,怎麼辦?
09 射到我船上的箭,是我的嗎?
10 占領房子很久就是我的?
11 不知東西是贓物,可以占有嗎?
12 送的禮物出問題,要負責嗎?
13 結婚後,你的就是我的?
14 小美人魚,你的交易不合法!
15 傻阿旺上街,出事誰要扛?
16 我可以換爸爸媽媽嗎?
17 公主的婚姻,國王說了算?
18 配偶去世,我得養他爸媽?
19 說謊會發生什麼後果?
20 想獨占遺產,可以嗎?
 

總序
 
理解法治教育,從小做起會更好!
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
 
  「法律白話文運動」是由一群期待臺灣擁有法律專業媒體的法律人所組成的。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透過比較白話、通俗的方式,來跟大眾講解法律的概念,希望能讓這個社會更理解法律,免於產生不必要的誤會。而法治的概念,如果能從小做起當然更好,於是有了這次《童話陪審團》的出書計畫。不過,當我們開始書寫時,發現要將繁雜的法律知識轉化成孩子能理解的語言,難度也更高了。謝謝本書的作者郁真、涵茵,每次都能寫出有趣又好玩的文案,讓法白的精神發揮到極致。我們希望透過這個系列,讓孩子從一個個童話故事的劇情出發,引領他們進入法律世界與思考,在小讀者不知不覺讀完書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就了解法律知識。
 
  這套書的書名叫做《童話陪審團》。但是目前臺灣法院中並沒有這種陪審團制度,只有2023年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所以對於書的標題我們掙扎很久,但又想不到更好的狀況下,考量到「陪審團」本身詞意概念對一般人而言較直觀,加上我們希望能夠讓孩子從共同參與的角度,與童話法官一起思考這些法律事件,因而命名為《童話陪審團》。
 
  其實為了這個,我們辦公室辯論了一個早上,討論到底要不要用這個標題當作書名。
 
  為什麼要特別提及這件事?因為這就是我們工作室的日常──討論法律的概念,更多的是討論一個法律概念要怎麼呈現。老實說,法律條文其實滿無聊的,如果沒有特別需要涉及法律案件,一定會覺得我又沒犯罪,法律到底關我什麼事。
 
  法白在做的事情,從表現上是傳達法律概念,但如果更深層的來看,你一定會發現,我們都在思考怎麼引發大家的好奇心來了解法律。可能是一個有趣的標題,可能是社群文案中的文字必須要轉譯成非常簡單的模式,又或者是在我們 podcast 《法客電臺》中加入一些有趣的橋段,才能成為吸引大家關注的餌,讓大家願意讀下去、聽下去,裡頭我們都會盡可能融入法治的現場,讓讀著、聽者不知不覺中就吸收法律的概念。而明年要上路的「國民法官」,就更是一場大型的法治教育現場。要人民一起參與審判,增加多元的視野來認定事實,但同時也會需要法官、檢察官一起來跟參與審判的民眾講解案子中的法律概念。當法治和人民的關係更加靠近,並且進展到法庭的時候,那就意味著未來需要更多人理解法律這件事。
 
  此外,隨著科技越來越發達,法律的觸角更是深入到每天的日常行為中,例如網路上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手機的普及增加隱私權的保護焦慮、還有到處充滿鏡頭的城市或是日益嚴重的數位性暴力等議題,這些在在都顯示法律充斥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已經與日俱增。
 
  因此,相對於 50 年前,對現代人而言,「年紀越小就開始了解法律」的必要性也更加提高了。希望法白和親子天下合作的《童話陪審團》,可以讓大家藉由有趣的童話故事,來思考裡面的法律觀點,不知不覺中理解一些法律的知識。
 
  你準備好翻開這本書了嗎?

作者的話
 
用經典童話橋段,探討刑法問題
黃郁真(《童話陪審團》作者之一)
 
  法律向來被認為是複雜的、無趣的、現實的,相反的,童話則是平易近人的、有趣的、美好的存在,將這兩個看似衝突的元素結合在一起,卻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小時候閱讀童話故事,只覺得裡面充滿幸福快樂的要素,但細讀便會發現,這個美好世界中其實存在許多觸犯法律、不適當的行為。如何用輕鬆的方式帶出嚴肅的議題,吸引大眾閱讀,進而達到討論的目的,是法白始終不變的理念。《童話陪審團》系列希望能用法律的角度切入,在保有童話故事趣味性的同時,加入一點反思,甚至是法治意識的培養。
 
  第一冊是以《刑法》與《憲法》為主軸。在眾多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中,我們挑選出部分經典的橋段作為討論的重點。舉例來說,大家都知道王子的一吻拯救了睡美人,但王子這樣隨意親一個陌生人(對!他一開始並不認識公主!),這個行為真的沒問題嗎?美女與野獸之間看似是一段不問外在、為人稱頌的浪漫愛情,但野獸擅自把美女拘禁在城堡中,其實是一種犯罪?玉皇大帝因故將孫悟空、豬八戒及沙悟淨趕出天庭領地,那國家可以把人民趕出自己國家嗎?這些問題都很有意思,也值得我們深思。
 
  最後,這本書得以順利誕生並出版,必須感謝法律白話文運動團隊的夥伴,特別是珞亦的用心付出與伯威、又慈的協助。謝謝摯友涵茵願意與我一起擔任作者,謝謝辰祐在寫作初期提供許多材料與建議,你的存在跟陪伴對我來說就是最大的動力,謝謝家人各方面的支持,我愛你們。
 
用法律了解自己生長的地方
蔡涵茵(《童話陪審團》作者之一)
 
  法白一直致力於提供正確、簡單易懂的法律知識,讓大家得以思考政策是否妥當、適合,我們發現近幾年孩子對於自己身分的權利意識越來越高,我相信一定跟資訊的近用性越來越高有關,而這本書的誕生,是希望可以透過門檻較低的童話故事,將法白在努力的事,更往小一點的年紀扎根。因為從小可以接觸法律的邏輯,絕對不僅僅是避免觸法,而是更有助於引領孩子及早開始培養公民意識,去思考哪些規定是合理的,法規的邏輯又是如何。我們以童話為題,希望在有趣的故事以及不免俗的寓意外,可以讓孩子一起發現其中有不少可以用「法律」來詮釋的部分。
 
  第二冊聚焦在《民法》上,首先必須要澄清的是:即使主軸是《民法》,每個故事討論的可能也不是全部的法律問題,尤其是可能涉及的公領域的法規,都值得大家把上冊的思維,繼續沿用到下冊來思考。民事法規,比起上冊的《刑法》、《憲法》等,是更加貼近孩子生活的法律,日常生活中諸如去便利商店買軟糖、跟同學交換東西等,其實背後都有法律在保護雙方的權利義務。
 
  此外,我們也特意選了許多出自於臺灣民間的傳說,像是《小木匠阿多朵》、《廖添丁》、《好鼻師》等都是臺灣的傳奇故事。我相信無論如何生長在這片土地,若能透過自己的故事去講自己的法律會更有意義,因此才私心加入了這些或許大家並不是這麼熟悉的故事。希望大家可以透過這本書,同時更熟悉屬於臺灣的故事,因而更加熱愛自己所生所長的地方。
 

詳細資料

  • ISBN:471721103302
  • 叢書系列:少年知識家
  • 規格:平裝 / 384頁 / 18.5 x 24.5 x 1.92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適讀年齡:10歲~12歲
 

內容連載

未經同意的親吻, 有可能觸法!
 
公主因為誤觸紡錘機而陷入沉睡,又因經過的王子親吻她而醒了過來。看起來似乎是可喜可賀的事,不過真的是這樣嗎?
 
一定有人認為:這種「英雄救美」的情節很理所當然,況且公主正是因為王子的親吻才甦醒過來的啊!但是細想就會發現不太對勁,為什麼故事的情節總是女性昏迷躺在床上,等待某位男性親吻來拯救她?沒錯,我們都知道公主很美麗動人,但這樣王子就可以情不自禁的親吻她嗎?「親吻」是非常親密的舉動,有沒有人問過公主願不願意呢?如果公主醒著,說不定還會對王子的親吻say no 啊!
 
每個人的身體都是屬於自己的,有權利決定「要」或是「不要」和其他人進行親密的舉動,就算是家人也不可以替本人做決定,我們把這種權利稱為「性自主權」。為了保護每個人的性自主權,法律會去懲罰侵害別人性自主權的人,舉例來說,《刑法》就禁止用「違反別人意願的方式」或是「趁人無法抗拒的時候」對他進行猥褻行為。
 
首先說明什麼是「猥褻」?法院對「猥褻」的其中一種說法是:「除了性交以外,客觀上足以刺激性慾,與性相關,而且會引起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的行為,例如摟腰、觸碰大腿、摸別人的屁股或胸部、用性器官接觸他人身體等都算。
 
接著要釐清的是,法律並不是禁止我們和他人做親密舉動,重點是有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如果沒有,就可能會成立犯罪喔!在法律上,未經同意的親吻可以分成以下三種情況:
 
1《 刑法》中的「強制猥褻」:利用身體的力量壓制、言語威嚇(例如:「敢反抗就揍你」)、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別人意願的方式親吻。
 
2《 刑法》中的「乘機猥褻」:趁人感冒發燒,意識不清醒、喝醉酒或熟睡無法抗拒時偷偷親吻。
 
3《 性騷擾防治法》:意圖性騷擾,而趁人在短時間內來不及反應時偷親。
 
大家看得出來,王子親公主是哪一種情況嗎?
 
答案是第二種。因為當時公主是處於昏迷的狀態,沒辦法表示同意或反對,王子利用了公主「處於無法抗拒的狀態」而偷偷親吻她,屬於「乘機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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