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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七人案:被審判的思想自由

芝加哥七人案:被審判的思想自由

Conspiracy in the Street: The Extraordinary Trial of the Chicago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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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我從沒有因為我的思想而受過審判。
  ──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

  在和平集會變成喋血衝突後,
  美國政府以共謀煽動暴亂起訴社運領袖,試圖壓制反戰浪潮。
  為了捍衛言論與思想自由,
  被點名的青年們不得不站上法庭,與司法展開惡戰!

  一九六八年,反對越戰的聲浪在美國愈漸高漲;同年八月,適逢執政的民主黨即將召開全國代表大會,不同領域的社運團體打算趁此時機,號召上萬群眾在會場外示威抗議,向執政黨表達反戰的意志。

  然而,芝加哥市政府卻否決了他們的集會申請,最後更因為警方濫暴,導致和平示威演變為嚴重的流血衝突。八個月後,聯邦檢察官以「共謀」、「意圖跨越州界煽動暴亂」起訴八名示威領導人,準備向全美人民演出一場司法審判大秀,轉移社會焦點。

  但是被政府點名的青年們,並不打算乖乖就範。為了捍衛思想自由,也為了避免可能面臨的十年重罪,他們並肩站上法庭,對抗以司法為名,但實際上意圖箝制思想自由的檢調及法官,更將抗議從街頭帶到法庭,讓傲慢的當權者最後必須接受輿論及歷史的審判。

  本書由加州大學美國歷史教授喬恩.維納爬梳大量法庭紀錄,結合當事人湯姆.海登所寫後話,生動呈現了被告們在數月的漫長審理中,如何以辯證、嘲諷等方式表達反叛的思想。另收錄由普立茲獎獲獎漫畫家吉爾斯.菲佛繪製的速寫插畫,忠實展現非裔被告鮑比.希爾被綑綁、堵上嘴巴的驚人場面。透過文字與圖像,呈現出美國司法透過制度對人民施暴的惡行。

本書特色

  ★芝加哥七人之一湯姆‧海登親筆後記
  ★美國司法史上惡名昭彰的審判事件
  ★收錄普立茲獲獎畫家所繪法庭速寫
  ★奧斯卡金獎編劇翻拍案件為電影
  ★「從街頭到法庭」的最佳案例,展現自由意志的不屈精神
  ★收錄沈旭暉、藍士博、黃守達推薦專文

誠摯推薦

  沈旭暉(國立中山大學政治所副教授)
  法操FOLLAW(司法監督媒體)
  藍士博(台灣基進桃園黨部執行長)
  張之豪(基隆市議員)
  黃守達(台中市議員)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喬恩.維納(Jon Wiener)


  喬恩.維納是《國家》雜誌的特約編輯和《國家》雜誌每週廣播節目「Start Making Sense」的製作人,也是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美國歷史榮譽教授,著有《Gimme Some Truth》、《Come Together》、《Historians in Trouble》(The New Press),以及最近的《Set the Night on Fire: L.A in the Sixties(With Mike Davis)》。

湯姆.海登(Tom Hayden)

  湯姆.海登(一九三九至二○一六)是芝加哥七人案的當事人之一,曾任加州參議員十八年,著有《Irish on the Inside》、《The Zapatista Reader》、《Rebel》、《Street Wars 》(The New Press)等書。

繪者簡介

吉爾斯.菲佛(Jules Feiffer)


  吉爾斯.菲佛是普立茲獎獲獎漫畫家、小說家和劇作家,居住在紐約市。

譯者簡介

成曼曼


  美國普渡大學生命科學系畢業,經手過專業論文、產業報告、影集、動漫、電腦與遊戲軟體的翻譯工作,題材廣泛,譯有《如果我們是天生一對》。

 
 

目錄

推薦──
反抗制度暴力,打破「依法」迷思:芝加哥七人案的歷史意義/沈旭暉
如果歷史有意義,關於《芝加哥七人案》與被審判的思想自由/藍士博
公正的條件:當審判作為一種展演,正義又如何可能?/黃守達
 
吉爾斯.菲佛法庭速寫清單
致謝
編輯的話
 
I、序章──被審判的一九六○年代/喬恩.維納
 
II、年表
 
III、審判紀錄
一、開場陳述
 
二、政府方主訴
瑞蒙.西蒙(Raymond Simon),芝加哥市資產律師
大衛.斯托爾(David Stahl),芝加哥市戴利市長的行政官員
瑪麗.艾倫.達爾(Mary Ellen Dahl),芝加哥警察
羅伯特.皮爾森(Robert Pierson),芝加哥警方的臥底警察
法蘭克.立吉奧(Frank Riggio)警探,芝加哥警察局
越戰終止日
卡爾.吉爾曼(Carl Gilman),新聞業員工、聯邦調查局線人
路易斯.薩爾茲伯格(Louis Salzberg),記者、聯邦調查局線人
法蘭克.D.斯威尼(Frank D. Sweeney),廣告人、聯邦調查局線人
威廉.弗拉波利(William Frapolly),芝加哥警方的臥底警察
被綑綁並堵住嘴的鮑比.希爾
比爾.H.瑞(Bill H. Ray),聖馬特奧郡副警長
鮑比.希爾:切割及被判藐視法庭罪
約翰.布萊達克(John Braddock),ABC電視台新聞攝影師
法蘭西斯.I.麥特南(Francis I. McTernan):鮑比.希爾的專門律師
歐文.巴克(Irwin Bock),芝加哥警方的臥底警察
理查.沙勒(Richard Schaller),美國海軍情報局官員
佛列德.漢普敦(Fred Hampton)被芝加哥警察殺害
 
三、辯方主訴
費爾.歐克斯(Phil Ochs),抗議歌手、作曲家
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詩人
狄克.格雷戈里(Dick Gregory),喜劇演員、政治活動家
琳達.莫爾斯(Linda Morse),第五大街和平遊行委員
提摩西.李瑞(Timothy Leary)博士,前哈佛心理學教授、迷幻藥(LSD)推廣者
保羅.塞奎拉(Paul Sequeira),《芝加哥每日新聞》攝影師
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
李察.戴利(Richard Daley),芝加哥市長
艾德.山德斯(Ed Sanders),搖滾團體「濁氣樂團」團長
朱利安.邦德(Julian Bond),民權活動家、喬治亞州眾議院議員
阿洛.蓋瑟瑞(Arlo Guthrie),民謠歌手
保羅.克拉斯納(Paul Krassner),《現實主義者》雜誌編輯
朱蒂.柯林斯(Judy Collins),民謠歌手
倫尼.戴維斯(Rennie Davis)
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作家
拉姆齊.克拉克(Ramsey Clark),詹森總統時期的司法部長
鮑比.希爾(Bobby Seale),黑豹黨黨主席
斯陶頓.林德(Staughton Lynd),歷史學家、民權積極分子
傑西.傑克森(Jesse Jackson)牧師,民權積極分子
 
四、政府方反證
詹姆士.利歐丹(James Riordan),芝加哥警局副局長
戴夫.戴林澤坐牢
 
五、結案陳詞與對陪審團的指示
 
六、藐視法庭的裁決
 
七、裁斷與判決
 
IV、後話/湯姆.海登
注解
 

導讀

反抗制度暴力,打破「依法」迷思:芝加哥七人案的歷史意義
文/沈旭暉(國立中山大學政治所副教授)


  英國小說家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說:「惡魔要做壞事,總要引用《聖經》的話。」如今宗教的力量遠非昔日強大,歷史諸多的暴政,則借「法律」為行惡的工具,企圖經由制度暴力,正當化自己施加於抗爭者的諸般劣行。

  在香港,我們看見二○一九年至今對抗爭者的指控,荒謬不公、秋後算帳的法院審理。在台灣,大家追溯「美麗島事件」的大審,於轉型正義之中再尋覓公理。其實,就算是許多香港、台灣民眾欣賞的民主大國,美國也曾在民主進程出現偏頗的審議:一九六九年「芝加哥七人案」(Chicago Seven),是美國歷史極具意義的案件,象徵了六十年代末美國內部的各種衝突、差異,其中公民堅守理想,在劣境之中仍然極力反抗政府暴行的精神,尤值得我們謹記於心。

  對許多人來說,「芝加哥七人案」並不陌生,因為二○二○年在Netflix上映的改編電影《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已經深入淺出地還原歷史事件。這部電影許多內容,都參考自美國作家Jon Wiener撰寫的《芝加哥七人案》(Conspiracy in the Streets: The Extraordinary Trial of the Chicago Seven),相較而言,電影側重戲劇性,企圖呈現未來的改革、光明;此書則盡量紀實,仔細將法庭長達兩萬兩千頁的原始審判紀錄,精簡至193頁,是原始史料的真實、詳細。難得中文版面世,自然值得全球華人仔細閱讀。

  在一九六九年的「芝加哥七人案」,眾人受審的罪行指控,源自「一九六八年民主黨全國大會抗議活動」(1968 Democratic National Convention protest activity),示威領袖希望在總統大選前夕,於芝加哥遊行示威,反對政府以人民名義持續越戰,生靈塗炭。可是,政府拒絕他們申請在公園集會的權利,致使一萬多名民眾與警察、國民警衛隊及士兵衝突。八個月後,聯邦檢察官起訴八名領導人,罪名是「跨越州界,以煽動暴動」。在長達十個月的法院審議,被告面對各種制度暴力的事件,以及嘲諷司法不公的態度,備受舉國關注、討論。

  歷史大事,絕非謬然發生。「芝加哥七人案」之前,這些示威浪潮早已存在。一九六七年十月,示威民眾在五角大廈的大規模遊行,反對越戰;一九六八年一月,共產黨發動「新春攻勢」(Tet Offensive),突襲南越,士兵甚至攻入西貢市中心的美國大使館駐地,令美國民眾失去取勝信心。

  同年四月,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遭白人暗殺,引發大批的黑人示威,政府嚴厲對應,終使警民衝突,無數傷亡。同年六月,相對代表民權運動聲音的羅伯特.甘迺迪(Robert Kennedy)在加州初選被暗殺。其後,共和黨的老牌保守政客尼克森(Richard Nixon)召集「沉默的大多數」,宣稱支持「法律和秩序」,團結保守派白人,以求勝出總統選舉。這些話語,不論是香港、台灣以至世界各地,我們都一再看見它們不斷再現。

  尼克森宣誓就職的兩個月後,三月二十日,檢察官就起訴芝加哥八名被告。其中鮑比.希爾(Bobby Seale)和其他七位被告不一樣,只曾在芝加哥演講一次,和被其他告並不全部認識,甚至沒有親身參加芝加哥示威。政府只是希望借由這次政治審判,處理黑人組織「黑豹黨」黨主席的鮑比。在審判過程,鮑比一再強調要自我辯護,卻被維護政府、歧視黑人的法官剝奪公民權利,並施加綑綁、堵嘴的刑罰,最後法官以起訴無效將他踢出法庭,由八人案變成「芝加哥七人案」。

  「芝加哥七人案」的被告,從一開始已經知道這只是「擺樣子公審」(show trial),審判主要目的是宣告被告罪名,將其定性為「自封領導者的少數人欺騙樸實的人民,操縱他們去執行非法暴力行為」,殺雞儆猴。因此,他們七人連同兩位律師,希望能反借這場公審宣揚自己是「為了結束不道德且錯誤的戰爭,公民們所做的合法努力」,才做出種種示威,並展示當時美國政府橫蠻的一面。

  在法庭審判的對話紀錄,我們可以看見法官的「依法」偏頗,陪審員被迫與世隔絕,施壓令他們作出有罪判決,許多有利被告的證人不被接納作證,控方證人清一色都是建制中人等。這些紀錄,都令我們一再反思、質問:誰定義了何謂暴力?為何民眾必須為了政府的推波助瀾,引發的警民衝突負責?公民抗命的行動,與制度暴力相比,兩者誰更為危害國家發展、人民權利?而連擁有三權分立傳統、媒體監督力量龐大的美國,法院也可以作出這類判決,審判過程也可以如此粗暴,那「舉國體制」下的國家,如何「依法」審判政治案件,被告如何因為人質物質、而受到民主國家難以想像的壓力,更令人想起也窒息。

  「芝加哥七人案」有光明的結局,七位被告最終在上訴法院因「司法錯誤」推翻罪名,一九七五年美國撤出最後一批在越南的美國人員,戰爭告一段落,他們各人也成了美國社會尊重的人權鬥士。但世界各地仍有許多假借法律之名行惡的審判,尚未看見光明,而且還有邁向黑暗深淵的趨勢。因此,我們都應謹記「芝加哥七人案」的信念,被告之一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庭上發言:

  「我們不認為它最高,我們認為人民才是這片土地的最高法院。我們不能尊重我們認為不合法的權威,我們只能抵抗這種不合法的權威。我們不能尊重屬於暴政的法律,而法院正處於暴政的陰謀之中。當法律處於暴政狀態時,唯一的秩序就是叛亂和不尊重,我們展現的就是這些,而所有可敬的自由人展現的也是這些。」

 
 

詳細資料

  • ISBN:9786269589180
  • 叢書系列:非虛構
  • 規格:平裝 / 336頁 / 14.8 x 21 x 1.6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序章──被審判的一九六○年代
 
喬恩.維納
 
在一九六○年代末,美國內部的各種衝突似乎被提煉出來,一口氣爆發於芝加哥共謀案的法庭。這場審判的焦點是一九六八年八月在芝加哥舉行的示威活動,當時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 外圍,有一萬多名青年示威反對越戰,以人民的名義來對抗戰爭製造者。他們面對著人數相近的警察、國民警衛隊及士兵,而全美電視台向數百萬名觀眾播出這場衝突,「標誌著國家內政及文化秩序的危機」。八個月後,聯邦檢察官起訴八位示威領導人,指控他們串謀煽動暴亂。這場審判占據了新聞頭條好幾個月,迫使全美民眾得在反戰運動者的激情與訴求,以及主戰派的戰術與論述之間做出抉擇。
 
在法庭上,被告面對了代表現實中所有不公與壓迫的法官和檢座。被告人以美國法庭罕見的嘲諷和蔑視態度來對待法官,從而激怒了主流社會,也使各地年輕人為此興奮不已。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對陪審團拋飛吻,還和傑瑞.魯賓(Jerry Rubin)一起穿法官袍出庭,並且用意第緒語來辱罵朱利葉斯.霍夫曼(Julius Hoffman)法官(這兩位霍夫曼先生都是猶太人)。戴夫.戴林澤(Dave Dellinger)直接在陪審團面前說副警長的證詞是「狗屁」;黑豹黨(Black Panther Party,簡稱BBP)的鮑比.希爾(Bobby Seale)由於被公然剝奪請辯護律師的權利,又多次被駁回自己代表自己的請求,因此稱法官是「腐爛的種族歧視豬」及「法西斯主義騙子豬」。
 
朱利葉斯.霍夫曼法官則將「鎮壓平民的政府官員」一角,發揮得淋漓盡致,尤其他還下令綑綁鮑比.希爾並堵上他的嘴。於是,透過電視和報章雜誌,全美人民都看見這幅令人驚悚的景象──在美國法庭上,一名身披鎖鏈、嘴被堵住的黑人男子,奮力吶喊、要求自己應有的權利(法庭中不得使用攝影機,因此只有素描畫面流傳)。
 
經年累月的越戰、數百個校園中的反戰示威、城市貧民窟裡的各種暴動叛亂,以及尼克森在民主黨執政八年之後入主白宮,最終導致了這場法庭對峙。
 
對於檢方來說,這次審判的目的是要改寫示威及反戰運動的歷史,將「為了結束不道德且錯誤的戰爭,公民們所做的合法努力」,轉為「自封領導者的少數人欺騙樸實人民,操縱他們執行非法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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