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神鵰俠侶」的第一段於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日在「明報」創刊號上發表。這部小說約刊載了三年,也就是寫了三年。這三年是「明報」最初創辦的最艱苦階段。重行修改的時候,幾乎在每一段的故事之中,都想到了當年和幾位同事共同辛勞的情景。
「神鵰」企圖通過楊過這個角色,抒寫世間禮法習俗對人心靈和行為的拘束。禮法習俗都是暫時性的,但當其存在之時,卻有巨大的社會力量。師生不能結婚的觀念,在現代人心目中當然根本不存在,然而在郭靖、楊過時代卻是天經地義。然則我們今日認為天經地義的許許多多規矩習俗,數百年後是不是也大有可能被人認為毫無意義呢?
道德規範、行為準則、風俗習慣等等社會性的行為模式,經常隨著時代而改變,然而人的性格和感情,變動卻十分緩慢。三千年前「詩經」中的歡悅、哀傷、懷念、悲苦,與今日人們的感情仍是並無重大分別。我個人始終覺得,在小說中,人的性格和感情,比社會意義具有更大的重要性。郭靖說:「為國為民,俠之大者」,這句話在今日仍有重大的積極意義。但我深信將來國家的界限一定會消滅,那時候「愛國」、「抗敵」等等觀念就沒有多大意義了。然而父母子女兄弟間的親情、純真的友誼、愛情、正義感、仁善、勇於助人、為社會獻身等等感情與品德,相信今後還是長期的為人們所讚美,這似乎不是任何政治理論、經濟制度、社會改革、宗教信仰等所能代替的。
武俠小說的故事不免有過份的離奇和巧合。我一直希望做到,武功可以事實上不可能,人的性格總應當是可能的。楊過和小龍女一離一合,其事甚奇,似乎歸於天意和巧合,其實卻須歸因於兩人本身的性格。兩人若非鍾情如此之深,決不會一一躍入谷中;小龍女若非天性淡泊,決難在谷底長時獨居;楊過如不是生具至性,也定然不會十六年如一日,至死不悔。當然,倘若谷底並非水潭而係山石,則兩人躍下後粉身碎骨,終於還是同穴而葬。世事遇合變幻,窮通成敗,雖有關機緣氣運,自有幸與不幸之別,但歸根結底,總是由各人本來性格而定。
神鵰這種怪鳥,現實世界中是沒有的。非洲馬達加斯加島有一種「象鳥」(Aepyornistitan),身高十呎餘,體重一千餘磅,是世上最大的鳥類,在公元一六六○年前後絕種。象鳥腿極粗,身體太重,不能飛翔。象鳥蛋比駝鳥蛋大六倍。我在紐約博物館中見過象鳥蛋的化石,比一張小茶几的几面還大些。但這種鳥類相信智力一定甚低。
「神鵰俠侶」修訂本的改動並不很大,主要是修補了原作中的一些漏洞。
一九七六年五月
倪匡評《神鵰俠侶》
《神鵰俠侶》的創作年代,是1959年。金庸創造出了兩個極其突出的人物,一個是完全不通世道人情、種種社會規範的「小龍女」,一個是深諳人情世故、身懷絕技,但是卻無視於自己所熟悉的環境的壓力、一意孤行的「楊過」。這兩個人,一個是自然而然、不自覺地反抗著社會,一個是有意要做社會的叛逆。
金庸所寫的叛逆,是楊過和小龍女對當時宋朝社會的叛逆。但是在人性上而論,放在任何時代皆可適合,這是《神鵰》在創作上最大的成功。
《神鵰》從頭到尾,整部書,都在寫一個「情」字。「問情是何物」,是全書的主旨。書中所寫的各種男女之情,各種不同性格的人所遇到的不同愛情,有的成為喜劇,有的成為悲劇,可以說從來沒有一部小說中,有這麼多關於愛情的描寫。
《神鵰》中不但有「情花」,可以致人於死,也有「黯然銷魂掌」,成為至高無上的武功。甚至到最結尾時,還有郭襄暗戀楊過的小女兒之情。
《神鵰》是一部「情書」,對愛情描述之細膩,在金庸其他作品之中,甚至找不到差可比擬的例子。
《神鵰》中,郭靖、黃蓉和楊過之間的衝突,是社會規範和人性的衝突。在衝突的過程中,黃蓉甚至運用了陰謀,本來已佔盡上風的黃蓉尚且要如此,可知人性掙脫枷鎖的力量是何等巨大。
《神鵰》中楊過歷盡種種艱苦,而成為一代大俠,接受了郭靖「俠之大者」的訓言,但是楊過還是楊過。郭靖替他取名字:「名過,字改之。」是一種希望,他失望了,楊過沒有改變他的本性,這正是金庸在《神鵰》中特別強調的一點。
有人非議《神鵰》中楊過在襄陽城外,擊斃蒙古皇帝的情節:「與歷史不符」。這種批評,拘泥不化之甚。在詳細寫了楊過的一生經歷之後,楊過擊斃蒙古皇帝的一節,正是雷霆萬鈞的力量。宛若鬱鬱之下的豪雨,何等酣暢,何等大快人心!或曰:歷史上根本沒有這樣的事!答曰:中國歷史上根本沒有楊過,外國歷史上又何嘗有一個王子叫作哈姆雷特!
《神鵰》的主題曲是:「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
(節錄自倪匡《我看金庸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