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卡爾.羅傑斯:於專業、於生命都一路相逢的引路人(節錄)
曹中瑋/資深諮商心理師
一個偉大的理論觀點,必是歷久彌新、永垂不朽的,永遠對後學者有深遠的影響。卡爾.羅傑斯正是偉大觀點的創發者,而我也是其中一位受感召的人。
卡爾.羅傑斯被譽為「人本主義心理學之父」,並創立以人為本的治療學派(Person-Centered Therapy,台灣多譯為「個人中心」學派,編按:也可譯為「以人為中心」)。在此書中,羅傑斯說他更想改用「以人為本取向」(Person-Centered Approach)來表達自己的理念:「我不再是只談心理治療,而是談一個觀點,一個思想,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存在的心態,適用於任何情況──個人的、團體的、社群的──其目標則為成長。」
我個人認為,羅傑斯這生前最後一本重要著作,即在闡述這種以人為主的理念,是如何應用於各個層面──婚姻、家庭、學校、政府、文化與國家──的關係處理,勾勒了目前的論述、實踐成果與未來願景。於本文,我將就本書的重要主題分享我自己的體會。
獨立的個體及對人之向善潛能的相信
前一陣子,有位跟我學習完形諮商十多年,目前也在大學教授諮商理論課程的學生問我,怎麼覺得個人中心學派和完形諮商學派很是相近?我愣了一下,想了想,覺得應該不是兩者相似,而是「我」,在某種程度是站在以人為本取向的基礎上學習完形諮商的,才讓學生有這樣的感覺。讀了這本《存在之道》,我更加確定自己「個人諮商理論」的發展,的確深受卡爾.羅傑斯影響,特別是我的人性觀和對心理師在諮商中的定位──站在當事人的左或右旁,略為後方一小步,為他點亮一盞燈,陪他前行──更是有著羅傑斯的影子。
羅傑斯的「以人為本」的核心精神,指的是: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該被允許能真實地做自己,理解與接納人人皆不相同,與此同時,羅傑斯也堅信「每個人的內在自有豐富的資源,供其理解自己,改變自我認知、心態及自主行為。不過,前提是你要提供一個有利於心理狀態的環境,這些資源才會啟動。」而我對人性的觀點也是如此:「我對生命有很高的崇敬,更深信人類生來就具有無限潛能。不過,這可以因應人生各種挑戰的能力,是以種子的形式存在的。它需要在有充分水分和豐厚養分的環境下,才能向上成長茁壯,長出一片屬於自己的美麗景致。對人類而言,那些水分和養分就是關懷與愛。」
不過耐人尋味的是,羅傑斯認提到的東方態度:「我對這個人的欣賞,一如我欣賞落日。如果我們能夠順其自然,人之美,猶如落日之美。事實上,我們之所以能夠欣賞晚霞,或許正因為我們無法控制它──我認為這是一種東方的態度;也是我最歡喜的一種。」在我看來,「東方」的態度若也包含中華文化,大師可能有點誤會。大師對「東方」的印象也許是諸如老莊思想之類的觀點,崇尚無為而治,講求順其自然。但對一般人而言,此一信念多半表現在對天地和大自然臣服,或天人合一的態度上。然而如果是對待人,尤其是父母、師長對待子女、學生,往往掌控性很高,更不易把他們視為獨立的個體,讓他們順性發展。這種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的文化差異,羅傑斯在本書第九章略有提及,而這也提醒身在「東方」的我們,要領略與實踐羅傑斯的信念,我們比起西方人可能還有更多的關卡要突破。
人與人的互動溝通
然而不論如何,所有的實踐都從人和人的溝通開始。
在羅傑斯的方法裡,「傾聽」──深度傾聽,帶著創意、積極、用心、精確、同理且不帶評斷的傾聽,是人際關係裡最重要的能力。還有另一個溝通的基礎:真心、真誠,心口一致,即一種「我心感我受,我口説我心,三者一體」的狀態。羅傑斯描繪道,「那一刻,我是整合的,是完整的,是一體的。」
我認為,我們不只傾要聽他人,還必須願意傾聽自己。聆聽身體的訊息、心裡的感受、內在的渴望與呼喚,然後用心回應它們。這不但是自我整合、自我和好的必要條件,而且一般來說,能真心面對自己的內在狀態,才能真正分辨人我,用清明的心去傾聽他人。
令我訝異的是,即使是羅傑斯,也坦誠表示自己曾有一段很長的時間,無法做到傾聽內在並對自己欣賞與關懷,甚至不假思索地排斥別人對他的正向稱讚,因此感覺不到被愛。他也是經過很久的努力,才慢慢地能夠再次真心接納或感受別人的關心和欣賞,並覺得溫暖及充實,「……由於不再害怕正向感情的施與受,我變得更能夠欣賞別人。」
我們可以細細地閱讀第一章有關溝通的論述。這樣的聆聽雖然不容易,但我相信每個人的心中都盼望著能被聽懂、接納和陪伴,也願意用心聽懂他人,如此創造人與人美好的連結。
治療中三個必要及充分條件
我在大學讀輔導系時,在學習上崇尚羅傑斯的理論,私下閱讀則熱愛存在主義,並試著將存在主義治療和以人為本的學派結合。沒想到我那自以為的嘗試,竟在本書中得到呼應:「一九五七年,我已經發展出一套嚴謹的治療理論及治療關係理論,提出〈人格改變的必要及充分條件〉(Rogers,1957)……我驚訝的發現,這甚至是本土品牌的存在主義哲學。」原來羅傑斯早就認為其理論是美國版的存在主義哲學了。可見當時我學藝不精,沒能融會貫通理解到其精髓。
也是在這樣的思想背景下,有了本書在第六章詳述治療中的三個必要及充分的條件。當年的我認識到,這不但是必要條件,而且要足夠「充分」,也就是說,只要能做到這三點,心理治療工作即可有效順利進行。只是,這讓當時是新手的我覺得那是件不可能的任務,以致我雖對以人為本取向仰之彌高,卻「是猶卻步而欲求及前人,不可得也。」(《孔子家語‧儒行解》)
這三個必要及充分的條如下。第一個要素是真誠,真實,或一致性。但在這條件裡,羅傑斯強調「『透明』一詞最能說明這種狀態:治療師要讓自己對案主透明;案主可以在治療關係中徹底瞭解治療師;案主感覺得到治療師沒有隱瞞。」對此,我覺得有必要說說我個人的理解。我相信,這樣的透明一致是限縮在治療關係中的,治療師在治療室外的私人生活,還是要謹慎保留。而所謂徹底瞭解治療師,應該強調治療師在治療過程雖帶有專業角色,同時更需要也是位真實的人,並使個案能完全領會治療師在治療中給予案主的所有回應。
第二個重要態度是接納,關心,或肯定,也就是「無條件的正向關懷」。第三個要件是同理心的理解。對同理心這個條件,羅傑斯更另闢第七章詳細討論。他進一步強調同理心在所有的人與人的關係裡,都該是個核心的態度。而要能有好的同理能力,不只是把自己的觀點與價值都放到一邊,不帶任何成見地進入別人的世界,也是真正站到對方的位置,用對方的角度去看對方所見,以及感同身受對方的心情。
不過,在羅傑斯《成為一個人》書中說:「同理心的理解,是治療者能準確而同感地瞭解受輔者的世界,宛如那是自己的世界。」而歐文.亞隆則在《生命的禮物》書中提及同理心:「要從病人的窗戶往外看,試著去看病人所看到的世界。」我想,「宛如」以及「從病人的窗戶往外看」都意味著:治療師還是必須保有自己,只是在同理的那個當下,把自我暫時放到了一邊。所以羅傑斯才會說,「能夠做到這一點的人,定然對自己有著充分的自信,知道自己面對他人光怪陸離的世界,也不致迷失,仍能來去自如,輕鬆回到自己的世界。」
同時,「治療師自身整合得越佳,所展現的同理心便越高。」因此,我強調心理師要先接納、整合自己,建立充分的自信,並擁有良好清晰而彈性的個人自我或心理界限,才可能在心理諮商中做到好的同理。而整合、自信和界限這三者,其實是交互影響及相輔相成的。
閱讀至此我終於明白,當年感覺個人中心學派在實務上不易運用,表面上以為是這個學派沒有具體、明確的步驟和獨特的諮商技術,使菜鳥的我難以使上手。其實重點在於,那時的我不要說擁有自信,根本不喜歡自己,不接納自己,也沒能建立夠好的人我界限,自然無法對案主真正地無條件接納與關懷,也做不到有品質的同理理解。
現實?多元現實
羅傑斯深切期盼能建立一個以多元現實為基礎的群體或社會。因為他相信:「我唯一能夠認知的現實,是我當下所察覺及感受到的世界;你唯一可能認知的現實,是你當下所察覺及感受到的世界。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所有這些察覺到的現實各不相同。『現實世界』之多,一如世間之人!」
羅傑斯在其第五章專章討論「現實」(真實)是什麼、是否只有一個的議題。社會心理學家勒溫(Kurt Lewin)所建構的場地論(Field Theory)和羅傑斯的現象場(phenomenal field)觀點相近。所謂場地論,是認為「個人主觀知覺到、注意到的外在人、事、物,才真實存在著;人們想像出來的東西,即使不是客觀存在,對當事人而言也是真實存在的,如鬼。換句話說,只有個人知覺到的『外在』,才會進入我們的意識層,成為影響我們的外在環境。」
而現象場也就是我們的主觀世界,包括我們所有的經驗(個體天生帶有的氣質和外在環境交互作用所生成的),我們也以它作為瞭解世界的基礎,主觀的詮釋外在各種刺激的意義。因此,每個人都是相當獨特的。「基於每個人的獨一無二,以致不論是誰都是非常珍貴而值得尊重的。換句話說,不論這個人的行為表現如何,只要「存在」,就具有無限的價值和尊貴,再也找不到與其相似的另一個人。」
我想,羅傑斯特別討論這一點,說的是這世上只有屬於個人主觀的現實/真實,我們必須接受社會中每個人都是觀點各異(不只觀點,根本面對的所謂真實也不相同),允許人人都可以成為如其所是的自己,尊重和接納每個人的差異性,而社會要能如此運作,必然需要人人具備此種態度,並帶著足夠的耐性以及充分且夠好的溝通,以達到在差異中共存。於是,「我們能夠將這些各自不同的現實看成是人類史上最可貴的學習資源;坦然無懼地共同生活,彼此學習。如此一來,人類關心別人的天性,就不再會是『我關心你,因為你和我一樣』,而會是『我看重你,珍惜你,因為你和我不同』。」
這真是個美好的宏願──創造一個尊重個體又願意合作、無衝突的大同世界。也許,我們可先將此理想用於心理諮商中,實踐於全體人類世界實在很是艱難,特別是如重視他人取向、家族為重的華人文化,離得更遙遠了呢!
孤獨
這本書第八章討論了一個悲劇的個案──愛倫.韋斯特,對我的衝擊與啟發最大。一方面是在篇章裡,深刻而真切地體會到羅傑斯對自己的相信,對即便同樣是治療界的大師之工作,直接提出不同的見解。且對那治療過程的失誤,感到痛心和憤怒。當然,他有充分的理由評論這個個案工作,尤其個案最後選擇以自殺了結自己的生命。羅傑斯說,「讀這件悲慘的個案令我憤怒,但也令我鼓舞。憤怒的是,這樁悲劇糟蹋了一個活生生的人;鼓舞的是,我覺得我們在這些年中已經學到了很多,如果愛倫.韋斯特今天來找的是我,或我認識的治療師,她一定會得到幫助。」
那句「如果來找的是我……」,讓我就如親眼看到他那堅定的眼神和讓人信任的表情,聽到他在告訴我:「別怕!你要相信自己,帶著內在的力量無懼地說出你內心真實的見解和感受。」
羅傑斯其實是很溫和親切的人,又提出尊重、關懷接納和同理三個關係中的核心條件。但在他的專業生涯中,之前有與精神病學界重量級人物以及與行為主義學派史金納的論辯,在美國心理學界相當轟動,也影響至深,連他本人都說,那是兩場「戰鬥」。他這種總是為理想勇於宣揚與認真實踐的精神很是令我崇敬。
第八章另一部分對我的衝擊,來自羅傑斯對人之所以感到孤獨的核心因素之論述,「第一個是,人與自己、與他的有機生命感受疏離……其內在感受在體驗中所感知的是一個意義,意識自我牢牢抓住的卻是另一個意義……」
以下我用文中個案發生的關鍵事件來闡述此點:個案二十歲時,愛上位外國男子並與之訂婚,但因父親反對,她未做抗爭就順服了父親,離開所愛之人。個案內在感受到自己愛上這男子,但父親認為這男子並不適合她,她只是一時迷惑,根本沒有愛對方。個案否定了自己的感覺、自己的判斷,認同了父親所說,也擔心如果不這樣,會失去父親的愛,而誤以為自己的感受就如父親所說。
也就是說,當我們不再信任自己的感覺和情緒,而只遵從重要他人及社會文化「規範」我們該有什麼感覺和情緒,長久下來,我們就逐漸和自己疏離。尤其,若我們其實體會得到自己的感受,但害怕若以自己的感受來行事,將無法得到父母和身邊他人的肯定與愛,內在的掙扎與矛盾將更折磨人,心很容易因此生病。說到這裡,讀者是否覺得在我們的社會環境中,多數人都有這樣的困境呀!
羅傑斯認為,「孤獨的另一個因素,是缺乏能夠與人溝通自己真實體驗的關係,也就是無法在關係中溝通真實的自我。」我認為這因素和前一個因素很是類似──不確定、不相信自己的感覺,自然不敢也無法在關係中溝通真實的自己。因此,解決人類孤獨的議題,唯有先改善個人和自己的關係;若要幫助人們達到自我和好的目標,則必是先聽懂他、接納他和包容他,讓他能「成為他自己」。
全人教育的大願
羅傑斯對當時美國教育的狀況很是憂慮。他認為教學過於偏重「脖子以上的教育」,以知識傳授為重,忽略情感面的教育。且各級教育行政機構過於重視齊一的規範──「國訂課程、強迫就學、終身教授、上課時數、分數、學位」等,使教育僵化而空洞。
相對於以人為本的教育,羅傑斯也描述相對之傳統教育的樣貌──基本上以教師為中心傳授知識,學生多為被動接收,管教上雖取消體罰,但是仍維持以權威和製造壓力、恐懼的方式為重,給新老師的忠告往往是「第一天就要把學生給壓住」,同時,完全忽略全人教育。
以曾經在師資培育機構教書的我而言,讀來很是慚愧。台灣的教育確實也在進步,更呼籲實踐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但我認為某種程度上還是偏向作者所描述的傳統教育樣貌。
我覺得根源在於我們對人性未能真正的相信。雖然「我們自幼學習儒家孔孟的人性本善論述,似乎相信人性本善、向上成長等信念;但反觀我們整體社會的制度卻是以防弊為主軸設計的,沒那麼相信人們能自動守法守紀。我們生活中也存在防人之心不可無、不太相信人的氛圍。父母、老師更是如此,認為如果不督促孩子和學生,他們就不可能自動自發」,也總覺得孩子們不懂事,必須提供他們更多的規範和指導。不要說「孩子」,連滿十八歲的青年人,仍有很多人認為他們不夠成熟,無法做出好的選擇和判斷,而反對選舉人自二十歲降為十八歲。
羅傑斯在書中第十二章,寫下「以人為本的教育模式」該有的九個要件,以及若能落實實踐,那將是一種多麼美好的教育環境。最讓我感動與心嚮往的三點是:「學生的好奇心、天生的求知欲得到滋養和強化,進而成為一個終身學習者;不論學生與教師都能在此肯定自我、培養自信及自尊,發現自我內在價值的美好;惡性競爭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合作、互敬及互助。」
因此,本書十二、十三和十四章內容可以作為教育政策擬定很重要的參考。而我相當認同作者認為真正成功施行的關鍵在教師身上,須重視師資養成教育的內涵,這也可供國內師資培育機構深思。當然,更期盼可以引發更多人關心與討論我們文化中對人性的矛盾觀點。
(節錄,全文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