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版重點
1.配合《憲法訴訟法》於111年1月4日施行,修正相關單元並補充憲法法庭新制。
2.補充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肇事駕駛人受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案】。
3.配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於111年5月26日施行,修正相關單元。
4.配合《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修正相關單元。
5.配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於111年7月9日施行,修正相關單元。
6.補充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之【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又稱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18歲公民權修憲案)。
7.配合《民法》於112年1月1日施行,修正關於成年年齡部分。
8.配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112年2月17日施行,修正相關單元。
9.《行政訴訟法》將於司特考後(112.08.15)施行,因此僅作補充,暫未修正。
10.配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補充、修正相關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