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學諮商
諮商是一門助人專業,是藝術也是科學(Nystul, 2006),需要經過系統訓練、實習、完成論文之後,才有資格參加國家認證考試、取得諮商師執業資格,接下來可能在學校或是社區心理衛生機構工作,也可能是不受雇於機構的「行動諮商師」(free-lance counselor),然而不管是受僱或是自由行動的諮商師,最後還是會經過市場機制的檢驗,也就是當事人或是社福機構會從經驗或是聽聞的名聲來決定諮商師的「效率」程度。
有人將諮商當作是職業,可能因為名聲好、社會聲望較高、或是收入不差,也有人將諮商當作是畢生的志業,希望可以結合自己的個性與生活,成為貢獻社會的一種途徑。因此,在正式進入諮商師訓練課程之前,得先要問問自己「為什麼想要做諮商師?」了解自己的動機,才會更清楚這個專業助人工作適不適合自己?此外,也要了解將要面對的課程與訓練。許多想從事助人工作者,第一個念頭可能就是想要協助他人,認為在助人過程中有很棒的酬賞,還有一些是希望可以藉此做自我療癒動作的,想進入諮商這一行的人,可以先檢視一下自己的情況是如何?藉此也可以更明瞭自己。
諮商師的養成與訓練
我國諮商師證照制度
我國自九十年「心理諮商師法」通過之後,翌年起就將諮商師證照考試列為基本資格考,也就是準諮商師必須要在諮商或輔導相關研究所畢業(其中包含第三年的「全職實習」)之後,才取得報考資格。目前每年舉辦諮商師高等考試兩次(二月與七月),平均「六十分」為及格分數。
國家考試的項目,最初是直接沿襲美國諮商師學會的作法,規定準諮商師要有八大領域的基本知識,考試科目原本為六項(人類行為與發展、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包括諮商倫理】、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心理測驗與評量、以及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但是自一百零二年起,修改為以下六項:(一)諮商的心理學基礎(包括社會心理學、人格心理學與發展心理學);(二)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三)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四)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五)個案評估與衡鑑;(六)心理健康與變態心理學。兩者的差別只在於分類的部份,內容還是一樣,考試類型為申論與選擇題兩類。一般報考諮商師認為較難的科目是「人類行為與發展」與「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兩項,前者需要注意許多的理論與細節,後者重實務經驗與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