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1 頭號不受歡迎人物/跩哥第一次以身試法
我就攤牌了:這不是我最自豪的一段過去。事實上,就連我媽媽也不知道這件事。
所以呢,媽,對不起。
事情發生在一個熱鬧的英格蘭小鎮,繁忙的周六下午。顧客匆忙進行日常行程,成群結隊的青少年在購物中心出沒,做著青少年會做的事。沒有人注意到一個十四歲的瘦弱男孩,膚色蒼白,一頭漂染的頭髮,和一夥人在附近遊蕩。這個男孩就是我,而我真的很遺憾地告訴大家,我們正打算惹麻煩。
你可能會認為──而且你這樣想是正確的──我一頭顯眼的金髮,應該要避開麻煩才是明智之舉。你可能會認為,惹麻煩應該不是我優先要做的事。但事實證明,普通的青少年並不總是做正確的事情──當然也不總是做明智的事情──而我正非常努力要成為那樣的人:普通的青少年。
如果你的另一個自我是一名巫師,要做個普通的青少年有時並不是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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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魔法生涯的早期,在《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第一集和第二集電影之間發生的事。我們的目標是薩里郡基爾福(Guildford, Surrey)的HMV唱片行──這在當年可是相當適合消磨時間的地方。小孩子從專輯盒子裡將音樂光碟摸走,藏在外套裡走出店外是稀鬆平常的事。對於可憐的保全來說,他們每天的挑戰就是巡邏走道,抓捕心懷不軌的小屁孩。在周六這一天,我這夥人的目標比音樂光碟更厲害:一張「成人」性質的DVD,而我們離購買年齡都還遠得很。我現在想起這件事就害怕。說實話,我當時心裡也很難受,但我不想表現出來,因為我想融入酷小孩的圈子。就連我們之中最酷的男生也不願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因為這有可能導致非常丟臉的後果。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自願去做。
親愛的讀者,我並不是什麼機靈鬼。手掌出汗,脈搏加速,我以萬分尷尬的隨性態度走進店裡。聰明的做法應該是找到目標,把它摸走,然後盡快離開。要是我有多一點史萊哲林(Slytherin)的狡猾,也許我就會那樣做了,但我沒有。找到那張DVD之後,我沒有迅速又巧妙地行竊,反而開始徘徊。我在那條走道上肯定徘徊了五十次,皮膚因為不安而發麻。我甚至還隨便問了一個陌生人能不能幫我買,這樣我就可以在酷小孩面前假裝行竊成功了。那位陌生人理所當然地拒絕了,我就繼續我的埋伏,在走道上走來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