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週年慶(止)
遊戲的人

遊戲的人

Homo Lud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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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組合

 

內容簡介

  從遊戲的角度來闡述遊戲與人類文化進化的相關性。
 
  ★ 西方文化史研究的經典著作
  ★ 人只有在遊戲中才最自由、最真實且具有創造力
  ★ 對競賽、法律、戰爭、詩歌、宗教、哲學、藝術等文化現象中的遊戲元素進行研究
 
  ■ 解析遊戲文化現象的本質和意義
  作者對文化總結出獨到的見解,提出了「遊戲論」,認為文化始終具有某些遊戲的成分和特徵,而人只有在遊戲中才最自由、最真實且具有創造力,如果遊戲成分在文化中衰退,勢必會危及整個社會的存亡。
 
  本書從遊戲的角度闡述了遊戲與人的文化進化的相關性,充分介紹遊戲與遊戲中,不能忽略之真實、毀壞與競技,瞭解遊戲文化的本質和意義對現代文明的重要價值。
 
  ■ 西方休閒學研究的重要參考書目
  本書對競賽、法律、戰爭、詩歌、宗教、哲學藝術等文化現象中的遊戲元素進行研究,橫跨比較神話、比較哲學、文化史等多門學科。縱覽非洲、澳洲、美洲與日爾曼、北歐、希臘、印度、中國等對遊戲概念的表現、異同和演進,全面展示遊戲對各國文化演進的影響。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荷〕約翰•赫伊津哈
 
  (荷蘭語:Johan Huizinga,1872-1945),荷蘭語言學家和歷史學家。代表作有:《中世紀的秋天》、《遊戲的人》、《文化史的任務》等。
 
譯者簡介
 
王倩
 
  現為自由譯者,目前從事圖書策劃和編寫工作,題材廣泛,專攻英美古典文學,翻譯作品眾多,盡可能呈現最完整的原著精髓。
 

目錄

前言
第1章:遊戲這種文化現象的本質和意義
第2章:遊戲概念作為語言中的表達
第3章:推動文明進程的遊戲和競賽
第4章:遊戲和法律
第5章:遊戲與戰爭
第6章:遊戲與學識
第7章:遊戲與詩
第8章:「神話詩」諸要素
第9章:哲學的遊戲形式
第10章:藝術的遊戲形式
第11章:遊戲狀況下的西方文明
第12章:當代文明的遊戲成分
 

前言

一個比現在更輕鬆愉悅的時代,一度貿然地命名我們這個人種為:Homo Sapiens(理性的人)。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尤其是18世紀帶著它對理性的尊崇和天真的樂觀主義精神來思考我們之後,我們逐漸意識到人類或許並不是那麼有理性的。正是因為這樣,流行的觀點又傾向於把我們這個人種稱為Homo Faber,即製造的人。儘管 faber(製造)比sapiens(理性)更符合實際情況,但作為人類的一個特別命名,製造這個詞總是不夠準確,看起來許多動物也都可以成為製造者。幸運的是,我們又找到了第三個詞,這個詞所代表的功能對人類及動物生活都很切合,並與理性、製造同樣重要——那就是遊戲(Playing)。在我看來,繼Homo Faber,以及大致處於同一水準的Homo apiens之後,Homo ludens,即遊戲的人,很快會在我們的用語裡佔有一席之地。

把人類活動稱為「遊戲」是古代的智慧,聽上去頗有些輕視的意味,抱持著這種想法的人不應閱讀本書。遊戲的觀念是維持社會生活及運作的一種高度重要的因素,我們有什麼理由對其視而不見呢。多年的研究後,我逐漸相信這樣的觀點——文明是在遊戲中出現並作為遊戲興起而展開的。這一想法在我1903年的論著中就已初見端倪。1933年,我把它作為萊頓大學校長的年度講演的主題,此後還在蘇黎世、維也納和倫敦分別做了講座,倫敦那次的標題即為:「文化的遊戲成分」。東道主屢次想改為「文化中」,而每次我都堅持原標題,拒絕改為「文化中的遊戲成分」。因為我的課題不是在種種文化中指明遊戲所處的位置,而是要探討文化自身到底具備多少遊戲的特徵。現在我所做的這一漫長研究,其目的就是想全面地搞清楚文化的遊戲概念。由此,遊戲在本書中是被理解為一種文化現象而非生物學現象的。這是一種歷史性的考察,而非科學性的。

讀者從對本書的閱讀中會發現,我以下所做的與心理學的有關解釋毫無用處,儘管那些解釋也很重要。我謹慎地使用了人類學的術語和解釋,甚至在某些地方還引用人種學的事實,但是這種引用是比較客觀和保守的。讀者會發現書中沒有提及「巫魅」(mana)之類的東西,對於大眾感興趣的巫術更是幾乎未提。我的種種看法已經透過論文式的嚴肅寫作表達出來,因為人類學及其姊妹學科長期以來,忽視了遊戲概念和遊戲因素對文明的極端重要性。

當然,本書讀者不必逐字逐句地鑽研,在對待文化的一般問題時,研究者常常被迫進入到自己並未充分探索的知識領地,部分論述或許會因此而顯得粗陋。對我而言,要填滿我目前知識地圖中的空白,是一件重要的事。時不我待,要麼寫,要麼完全不寫。而我的決定是寫。

1938年6月於萊頓
 
 
  一個比現在更輕鬆愉悅的時代,一度貿然地命名我們這個人種為:Homo Sapiens(理性的人)。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尤其是18世紀帶著它對理性的尊崇和天真的樂觀主義精神來思考我們之後,我們逐漸意識到人類或許並不是那麼有理性的。正是因為這樣,流行的觀點又傾向於把我們這個人種稱為Homo Faber,即製造的人。儘管 faber(製造)比sapiens(理性)更符合實際情況,但作為人類的一個特別命名,製造這個詞總是不夠準確,看起來許多動物也都可以成為製造者。幸運的是,我們又找到了第三個詞,這個詞所代表的功能對人類及動物生活都很切合,並與理性、製造同樣重要——那就是遊戲(Playing)。在我看來,繼Homo Faber,以及大致處於同一水準的Homo apiens之後,Homo ludens,即遊戲的人,很快會在我們的用語裡佔有一席之地。
 
  把人類活動稱為「遊戲」是古代的智慧,聽上去頗有些輕視的意味,抱持著這種想法的人不應閱讀本書。遊戲的觀念是維持社會生活及運作的一種高度重要的因素,我們有什麼理由對其視而不見呢。多年的研究後,我逐漸相信這樣的觀點——文明是在遊戲中出現並作為遊戲興起而展開的。這一想法在我1903年的論著中就已初見端倪。1933年,我把它作為萊頓大學校長的年度講演的主題,此後還在蘇黎世、維也納和倫敦分別做了講座,倫敦那次的標題即為:「文化的遊戲成分」。東道主屢次想改為「文化中」,而每次我都堅持原標題,拒絕改為「文化中的遊戲成分」。因為我的課題不是在種種文化中指明遊戲所處的位置,而是要探討文化自身到底具備多少遊戲的特徵。現在我所做的這一漫長研究,其目的就是想全面地搞清楚文化的遊戲概念。由此,遊戲在本書中是被理解為一種文化現象而非生物學現象的。這是一種歷史性的考察,而非科學性的。
 
  讀者從對本書的閱讀中會發現,我以下所做的與心理學的有關解釋毫無用處,儘管那些解釋也很重要。我謹慎地使用了人類學的術語和解釋,甚至在某些地方還引用人種學的事實,但是這種引用是比較客觀和保守的。讀者會發現書中沒有提及「巫魅」(mana)之類的東西,對於大眾感興趣的巫術更是幾乎未提。我的種種看法已經透過論文式的嚴肅寫作表達出來,因為人類學及其姊妹學科長期以來,忽視了遊戲概念和遊戲因素對文明的極端重要性。
 
  當然,本書讀者不必逐字逐句地鑽研,在對待文化的一般問題時,研究者常常被迫進入到自己並未充分探索的知識領地,部分論述或許會因此而顯得粗陋。對我而言,要填滿我目前知識地圖中的空白,是一件重要的事。時不我待,要麼寫,要麼完全不寫。而我的決定是寫。
 
1938年6月於萊頓
 

詳細資料

  • ISBN:9789863924821
  • 叢書系列:Success 成功
  • 規格:平裝 / 256頁 / 17 x 23 x 1.6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內容連載

遊戲這種文化現象的本質和意義
 
遊戲的產生比文化要早,因為在人類社會中,文化並不是提前確定好的,而我們卻不必教動物如何進行遊戲,在這方面,牠們彷彿是有天賦的。有一點毋庸置疑,人類並沒有透過文明來為遊戲的概念增加一些能夠凸顯其本質的特性。動物在進行遊戲的時候與人是相似的。我們倘若想要知道人類遊戲的特點,可以去觀察一隻狗如何嬉戲打鬧。牠們之間是講究禮儀的,建立的關係也是客氣而友好的,牠們會邀請對方參加遊戲,不會違反規則,不能去咬同伴的耳朵,或者不能用力過猛。牠們假裝表現異常憤怒。最關鍵的是牠們經由這樣的遊戲,可以有條不紊的凸顯出趣味性。像這樣的追逐打鬧還只是動物群體中最為簡單的遊戲形式。此外,還有一些形式是其發展和延伸:當著眾人,為了獲得讚賞而按照規則進行競賽或各種精彩表演。
 
經由以上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便在動物群體中,遊戲的形式是非常簡單的,可是,依然不能將遊戲僅僅看作是物理學現象或心理學上的普通反應。遊戲已經超越了物理或生物學簡單的範疇。相比之下,遊戲的意義更大。簡單說來,就是遊戲更加有意思。在遊戲的過程中,有一些元素「在活躍」(at play),這些元素已經超越了普通的生活需求,並且將這樣的意義賦予整個遊戲活動。因此,一切遊戲都蘊含著某種意義。假如我們將這種能夠蘊含在遊戲中的意義稱之為「本能」,未免會顯得太過簡單;如果將其解釋為「意志」或「心靈」,也不是更好的詮釋。不管怎樣,這個事實都是我們應該認真研究的,遊戲是蘊含某種意義的,並且這樣的品性並非只是物質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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