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編戶齊民的出現
「編戶齊民」一詞習見於漢人的著作,如《淮南子・齊俗訓》、《漢書・貨殖傳》;有時簡稱作「編戶」,如《史記・貨殖列傳》的「編戶之民」和《漢書・高帝紀下》的「編戶民」;或稱作「齊民」,見於《漢書・食貨志下》。《漢書・高帝紀》師古注曰:「編戶者,言列次名籍也。」故政府按戶登錄人口,謂之「編戶」。理論上,凡編戶之民皆脫離封建時代各級貴族特權的束縛或壓迫,是國君統治下的平等人民,故曰「齊民」;如淳所謂:「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若今言平民矣。」
本章說明戶籍如何編錄,眾民身分如何齊等。這裡牽涉到戶籍形成和登錄方式等制度史問題,不能不先分析考辨。
一、名籍與戶籍
籍,《說文》謂之「簿書」,《釋名》云:「所以疏人名、戶名也」(〈釋書契〉)。單一個人的身分資料曰「名籍」,合戶多人的身分資料稱作「戶籍」。戶籍,漢代又稱「戶版」(《周禮・宮伯》注)。
顧名思義,籍是竹簡,版是木片。晉人崔豹《古今注》說:「籍者尺二竹牒」;《晉令》說:「郡國諸戶口黃籍,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太平御覽》卷606)。一說竹籍,一說木版,唯以居延出土的漢簡來考察,當地不出竹,名「籍」者也是木片,故知籍版之名,並不截然區分。漢人有謂「尺籍伍符」(《史記・馮唐列傳》),當時書寫人名戶口的簡牘,大概長一尺二寸,約二十七、八公分左右,和三尺的律令,二尺四寸的經書、六寸的出入符(勞榦1960)不同。此規格猶為魏晉所承襲,等到紙張取代竹、木後才有所更改。敦煌所見最早的一份西涼戶籍殘卷,在五世紀初,是用紙書寫的,而所有李唐的戶籍卷子也都是紙本。
版籍的質材關係不大,重要的是資料的內容,可能透露很關鍵的世變信息。我們認為從名籍到戶籍的過程就是絕大的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