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譯本弁言
汪榮祖
《蕭公權全集》至今尚未能出全,主要原因之一是有好幾部由英文所寫的著作有待中譯,而《中國鄉村:論19世紀的帝國控制》(Rural China: 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一書卷帙尤其龐大,其中引用官書、方志、族譜、筆記等資料無數,所引原文必須尋找原書還原,不僅費時,而且時有踏破鐵鞋無覓處的無奈,可說工程浩大。現在終於由北京師範大學兩位學者譯畢,列為全集之第六冊。
蕭先生於1949年秋天赴美,執教於西雅圖華盛頓大學,除講授他的老專業中國政治思想史之外,還開了中國社會組織一課。當年華盛頓大學在東亞研究上與東岸的哈佛大學齊名,教學與研究並重,並以19世紀中國為研究的重心,極積鼓勵同仁執行研究計畫,而規劃中難度最高而又極端重要的題目就是中國的鄉村,一直乏人問津,華大遠東學院的梅谷(Franz Michael)與衛德明(Hellmut Wilhelm)兩教授遂央請蕭先生任此艱鉅。蕭先生在《問學諫往錄》中說,他雖感「墾荒」工作的艱苦,但認為若願意認真耕耘,未必無成,而且在政治思想研究工作上已久,也應該換個題目做做,就這樣接受了這項任務。
蕭先生自稱研究步驟從探察19世紀中國鄉村的型態和情況開始,然後考證帝國如何控制與管理鄉村,最後檢討清政府的管制對鄉村的影響,以及村民對管制的反應。不過,在執行這些步驟之前,必先搜閱相關的中外文史料。蕭先生得到「館際借書系統」(Interlibrary Loan)之便,可向全美國各大學圖書館以及收藏豐富的國會圖書館調閱資料,於三年之中翻閱的書刊不下千餘種,而實際引用者不及半數。蕭先生在甄別資料上頗費心力,尤其從西洋在華人士的實地觀察,獲致鄉村生活的實況,當然蕭先生曾在農村生活多年,亦可資印證。經過「放眼看書」與「小心抉擇」之後,開始寫作。當時華盛頓大學有定期的「中國近代史討論會」,蕭先生每完成一章,即提出在討論會上攻錯,與不同學科的同仁們交換意見。當《中國鄉村》全稿於1955年之秋完成後,華盛頓大學出版社邀請兩位校外專家審查,費時近一年;又因近40萬字的書稿校訂費時,最後又因書中漢字印製的昂貴,遲至1960年尾才正式出版,計正論三編十一章,分述19世紀控制中國鄉村的組織與功能,兼及社會結構,於無所取法中自闢蹊徑,然距完稿已五易春秋矣。
《中國鄉村》出版後,七年之內,再版發行,除精裝本外,另印紙面普及本,厚重的學術專著有此銷路,殊不多見。書出之後又頗獲學界好評,或謂此乃史學界罕見的成就,為後學者奠定基礎,或謂乃韋伯(Max Weber)論中國宗教社會之後的首要作品,或謂當列為政治、社會組織、人類學、以及亞洲研究等課程的必讀書。然而西方學界於推重蕭氏文史學術博雅之餘,對蕭著也有所批評,要點不外是過於冗長而欠分析。其實書出之前有一位審稿人已提出此議,並建議將書中引用的許多原始資料全部刪除,簡述資料的大意即可。後來蕭先生回憶道,這位審稿人明顯反映當時美國讀者不耐煩讀冗長著作的心理,而忽略了他著書立說的宗旨,他認為這是一部墾荒之作,並無意提出高深的學理,然其精選出來的資料,註明出處,譯成英文,大有助於西方讀者對中國鄉村的認識,若將之刪除,代以概述,將大大減損此書的價值,更何況此書並不是資料的組合,其中也提出不少論斷,而論斷無不有資料佐證,若將資料刪除,也不利讀者覆按。蕭先生言之有理,出版社亦從善如流,決定不加刪改就予以出版。
其實,《中國鄉村》雖以資料勝,並未忽略分析、思辨、綜合、以及敘事的流暢。1960年代的西方文史學界已由社會科學主導,凡有論述,無不急於模式的建立與理論的提出,往往以片面的資料來落實尚未成熟的理論,不是蕭先生所強調的「放眼看書」與「小心抉擇」,而流於「隨心假設」與「放手抓證」,雖或能引得讚賞於一時,得到升遷與加薪的實惠,但沒有紮實基礎的理論與模式,何異沙灘上的城堡,隨潮落而消逝,難怪當年有人估計一篇論文若能夠維持五年的閱讀生命,已屬難得。蕭先生擁有如許資料,又細心譯為英文,若欲效法時流建立模式與理論,又有何難?只是雅不願從俗逐流耳。不過,蕭先生並不是保守的漢學家,也不是餖飣繁瑣的考據家,他少年時已深入西學,熟悉西方的思維系統與概念結構,也曾在1964年11月的《亞洲學報》上發表論文,認識到多學科之間溝通的重要性,主張文史之學與社會科學「兩者的喜相逢」(the twins shall meet)。蕭先生也曾親口語我,從事中國研究的人類學家史堅雅(G. William Skinner)由於其專業知識之豐富,往往能從資料中洞見門外漢所不及見者,一般漢學家確有難以企及之處。而史堅雅對《中國鄉村》一書的問世,也推重備至,在書評中說,人類學家有此一冊在手,始可分析中國信而有徵,並可據此作各種跨越文化的研究,又說此書開闢了一個新的園地,不僅給人類學家無限靈感,且能嘉惠整個學界。史氏名作〈中國鄉村市場與社會結構〉(“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一文,得益於蕭書之處頗多,絕非漢學家僅僅為人類學家提供資料而已。
蕭先生著書的辛勞與苦心很快得到學界高度肯定,就在《中國鄉村》出版的1960年獲得「美國學術團體聯合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極其尊榮的學術大獎,為東方學者獲此殊榮的第一人。獎狀上說,蕭先生「融合中西兩個偉大傳統的精華」,在少年時即論述西洋政治思想,表現出「創造性的灼見」,壯年撰寫中國政治思想史,展示「自闢蹊徑的史識」,不僅僅是一位學者,也是「詩人、作家和哲學家」。當消息傳出,台灣與香港等地曾專電馳報。蕭先生任教的華盛頓大學校長以盛宴款待,全體賓客並起立致敬,以酬謝蕭氏在學術上的卓越貢獻。
今《中國鄉村》中譯本首次刊布,距初版已逾47年之久。在這近半世紀的歲月中,自有不少新的研究,但此書資料的豐富以及論斷的謹慎與允當,仍極有參考價值。此書初版曾延宕五年,蕭先生曾說:「這書所述是歷史上的陳迹,遲幾年出版並無妨礙。」中譯本遲了近50年,似乎也並無妨礙。中文世界裡的不少讀者渴望久矣,必然欣喜此書中文版的終於問世。
作為蕭公權全集的主編,我特別要感謝譯者張皓與張升兩位先生的不歇努力,並訂正了原著中的若干筆誤。為了使中譯本盡快付梓,我無法細閱譯稿,只就標題以及譯者所標出的難解處,覆按原文,加以釐清。至於外人姓名,一般都是音譯,但研究中國的外國學者常常取有典雅的漢姓漢名,如蕭先生在華盛頓大學遠東學院的同仁戴德華(George Taylor)、梅谷(Franz Michael)、衛德明(Hellmut Wilhelm)等人皆是,譯者固無從得知,故為之「正名」。我也要感謝聯經出版事業公司鍥而不捨地要完成蕭公權全集的出版計畫,近三十年前與我約定此一計畫的是少年林載爵,今日載爵兄已是聯經的當家,兩鬢飛霜,事業大成,蕭氏全集之出齊,諒亦為期不遠矣。
汪榮祖 寫於南港中研院研究室
序
本書研究19世紀清王朝在中國鄉村的控制體系,包括理論基礎、措施和效果。由於可用的相關資料有限,同時筆者又想在一定的期間內完成研究,因而不打算探究這個主題的所有面向,或對我所處理的問題的各個方面作完整的敘述。實際上,有些省略是十分明顯的,例如,居住在帝國某些地方的少數民族以及居住在偏遠地區的鄉村居民,本書就沒有照顧到。儘管存在著這樣的缺陷,筆者仍然希望本書能夠相當清楚地呈現出,19世紀清帝國鄉村控制體系的一般狀況。
這個研究可以滿足幾個有用的目的。帝制時期的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家,鄉村居民占了總人口的絕大多數。任何有關中國歷史或中國社會的研究,如果沒有考慮到政府對鄉村億萬鄉村居民的影響,沒有考慮到人民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環境下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都不能算是完備的。19世紀是一個朝代衰敗和政治轉變的時期,因此特別值得注意。對於這個時中國鄉村的研究,除了可以弄清一些造成帝國體系衰敗的力量和因素,或許還能提供一些解釋後續歷史發展的有用線索。
有關19世紀中國鄉村生活的描述和談論其實不少,但大抵都不是經過仔細調查的結果。很少人對其觀察到的現象下功夫分析,有些還存在著錯誤概念和錯誤的解釋。這些著作中充斥的懸而未決的解釋歧異,常常讓讀者迷惑不解。因此,有必要對這個問題進行更有系統的處理──本書有一部分就是要填補這個需求。其次,雖然有關帝國一般行政系體的論述已經很多,但是不論中文或西文著作,對於最低層行政體系──或者說基層行政體系──的結構和功能,論述都是相當少的。因此,帝國統治體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面向就被忽略了。本書嘗試要做的是,藉由顯示帝國政府是怎樣來控制鄉村居民的?鄉村居民對這種控制手法的反映又是如何?自然和歷史環境又是如何影響到控制體系的運轉,以及鄉村居民在該控制體系下的行為舉止?試著對這個問題提出多少有點適足的觀點,同時消除在某些領域非常流行的一些主要錯誤觀念。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筆者在描述時盡量做到具體、準確,甚至不惜讓讀者面對令人厭煩的細節。筆者相信,只有這樣,才能描繪出相當清楚的圖畫,給讀者留下準確的印象。這樣的研究取向,讓筆者對這個題目只能採取歷史研究的方法,而不是理論研究的方法。換句話說,筆者所關心的是呈現出特定時間裡實際存在的相關情況和過程,而不是普遍適用的一般觀念或範圍廣泛的系統性組合。只要資料允許,筆者盡可能地從不同角度查閱、研究每組事實,也盡可能地放在各種各樣的背景下進行研究。因為任何制度或任何一組制度的完整意義,必須放在歷史與社會的脈絡裡,才能夠充分掌握;因此,筆者常常發現必須去研究那些超越本書主題的現象,也不得不去觸及超出本研究所設定期間的某些狀況。
史料來源
使用史料時必須仔細甄別。有關19世紀中國和關於中國問題的記載和資料雖然很容易弄到,但是,與本研究直接相關的材料並不很多,也不是每一條都可信。如何處理這樣的材料,真是一個方法論的問題。
帝制中國的鄉村居民絕大多數目不識丁。他們的日常生活和所作所為通常不會引起那些能讀能寫的知識分子的注意,因而大部分未被記錄下來。官員和學者經常提到的「民間疾苦」,可能只是重述一般性的說法,而不是展示鄉村生活的真實情況。此外,筆者想從形形色色的中文史料中收集到一些相關的材料,對本研究也不是全然或直接有用的。研究原始經濟生活的歷史學家對古人留下的隻字片語都感到彌足珍貴,即使留下這些記載的人對吾人今天所感興趣的問題一無所知。研究距離今天比較近的一段中國歷史,可以利用比較大量的材料,比起那些研究原始經濟生活的歷史學家來說,筆者算是幸運的。不過,筆者還是情不自禁希望過去記載中國歷史的作者早已預料到今天所要解決的問題和需要。19世紀的作者雖然經常把一份份引人興趣的材料遺留下來,但卻只點到為止,因而對稍後時代的讀者來說不夠清楚。或者,在其他例子裡,某個特定的史料中找到關於某個地方或某個時期的有用資料,但是,卻找不到其他地方或其他時期的可以比較或配對的資料。
由於可以利用的史料本就不足,同時筆者所能看到的記載數量也有限,因本研究所用的資料也就不是一樣的完備、也不是完全的平衡。由此所產生的中國鄉村的光景,就像是史料片段拼湊的馬賽克,在某些地方描述得較好、較完整,而在另一些地方卻出現空白,或使人迷惑的區塊。為了彌補這一缺陷,為了防止誤解,筆者有時採取了下列權宜之計:只要有可能,對每份史料所涉及的地方和時期都加以說明,這樣,讀者就不但能評價筆者所引證的各段史料,而且還能評價筆者根據所引史料作出的結論是否正確。在某些情況下,借用少量19世紀之前或之後的相關資料,來填補一些不可避免的空白。
容許所引史料有可能出現的偏見或不正確性,產生了另一問題。筆者在研究中引用了大量官方資料,而這種資料幾乎毫無例外是站在官方立場所記載的。此外,帝制時代的官員基於方便或者有必要,總是喜歡言過其實、隱藏問題、粉飾太平。他們總是把那些該由他們處理的報告看成令人生厭的例行工作,因此在匆匆了結之前並未認真了解報告是否確實。對於那些涉及嚴重後果問題的文件,筆者作了比較細緻的處理,但目的並不是要保證它的正確性或真實性,而是要確認涉及的官員不是被牽連或承擔超過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地方志記載的客觀性或真實性比官方文獻要高一些,提供了本書相當多的、必不可少的資料。在那些當地環境、事件和人物的記載中,有些比較認真盡力,或者更為勝任;但也有相當多因撰稿者不公正、虛假或粗心而失去價值。主持編修志書的地方士紳以及某些案例中的地方官員,實際決定內容及編修政策,他們常常無法免於偏見或私心。事實上,任何一本地方志都是由許多人負責修撰的,他們的學識水平並不整齊,執行任務時合作常常得很糟糕,管理也不理想。因此,即使沒有刻意的錯誤陳述,出現無心的差錯和省略卻是可能的。一位聲名卓著的中國歷史學家甚至說,大多數地方志是瞎編亂抄的東西,完全不可相信。大多數地方志都把地理及相關事項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在這部分,資料也經常是不適當、不準確的。在很多案例中,晚期的版本照抄幾十年前或幾百年前的版本,並未作出必要的修訂,以顯示其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也沒有告訴讀者這項事實。有時,在小地方或偏遠地區,由於缺乏可靠材料,修志者不論多麼認真,也無力修出令人滿意的方志來。
私家著述的問題並沒有比較少。私家著述的作者屬於人口中的知識階層,其中大多數是士紳。因此,他們的觀點和態度跟草擬官方文獻、修撰地方志者相似。由於他們以私人資格著述,比起官方文獻的作者來說,只要他們願意,他們是有更多的自由描述所看到的事實、並表達他們的信念。但也不能確保他們在著述時必定不會有偏見,或不會出錯。
以上所述表明,在材料取捨上必須謹慎。對於那些可靠性看起來值得懷疑的著述,筆者避免引用。但在某些情況下,筆者不得不在值得懷疑的資料和根本沒有資料可用之間,作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也就是說,運用這樣的材料時,要根據已知的歷史背景來加以檢驗,如果可能的話也用西方作者的著述來檢驗,並對已知存在偏見或失真的地方給予適當的保留,以減少發生錯誤的空間。
西方作者,特別是那些在19世紀中國親眼目睹清帝國上演的各種事件及各種情況的西方作者,為吾人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訊。他們來自許多文化傳統不同的地方,使他們擁有某些中國作者所沒有的優勢。他們沒有中國作者那種特有的偏見,因此能夠以某種超然的眼光來觀察事態的發展。此外,他們來到陌生的土地上,對身邊日常發生的事,都會加以思索,因此,那些容易為中國本土撰述者忽視、但卻有意義的事情,就很有可能為這些外國作者所察覺。舉例來說,一些西方著作中有關鄉村情景和活動的生動描寫,在中國撰述者看來,就覺得再普通不過,根本不值得記述。但這並不是說19世紀的西方作者就沒有他們特有的不足。他們經常喜歡按照自己的社會背景來詮釋中國社會和制度,他們幾乎都很難完全逃過所謂「文化理解」(culture apperception)的扭曲影響;而且,由於個人特有風格、偏愛或全然的無能,其中一些人的報導是誤導的或混亂的。因此,筆者認為,引用西方著述跟引用中國材料一樣,都必須小心謹慎。
在兩種情況下,筆者會引用描述19世紀以後相關資料:當筆者認為這項資料可以清楚地顯示19世紀的情況,或在寫作時缺乏有關19世紀適切而又直接的資料可以利用時。引用這種資料顯然是有風險的。但是,在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幾十年裡面,鄉村生活看來並沒有發生什麼廣泛而基本的變化,因此,用有關後期社會情況的資料來推論稍早的情況可能出現的差錯,對圖像的正確性並不會產生實質的影響。還應該指出的是,筆者引用這種資料很謹慎,而且僅限於幾個事例。
誌謝
筆者要對在不同時間裡參加中國近代歷史專案計畫的華盛頓大學遠東及俄羅斯研究所同仁要表達誠摯的謝意。特別是張仲禮、梅谷(Franz Michael)、施友忠、戴德華(George E. Taylor)、衛德明(Hellmut Wilhelm)諸先生。他們克服了筆者開頭的猶豫,勇敢地面對一項挑戰的工作,讓筆者有機會進入一個當時只是隨便瀏覽的研究領域。在撰寫本書的各個階段,他們又不斷鼓勵,提出各種各樣的建議,筆者受益良多,備受鼓舞。即使筆者在某些問題上不能接受他們的觀點,也總是為他們那銳利的評論所折服,而對那個問題重新檢視,這樣,常常能夠以更恰當的言語來展示證據,或者以更嚴謹的方式來作出結論。當然,其中仍然存在的不足,則是筆者自己要負責的。
筆者要特別感謝戴德華先生,他多次從頭到尾閱讀筆者冗長的草稿,並提出很有價值的改進意見。筆者也要特別感謝Gladys Greenwood女士,她以令人欽佩的審慎和耐心細緻的精神編輯草稿。筆者還要特別感謝Mercedes MacDonald,他承擔了檢查參考文獻、出處、注釋和徵引書目等繁重的工作,並為印刷廠準備好原稿。對他們無私、慷慨的幫助,筆者真是感謝不盡!
蕭公權1957年10月10日於華盛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