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祢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翰福音六章68節
《死亡九分鐘》敘述年方二十的喬治‧李齊在一九四二年因肺炎被宣布死亡之後,靈魂離開軀體的一段經歷。這本書是他在成為醫師數十年以後寫成的,原著在一九七八年出版。一九七九年,筆者在弟弟去世後,曾閱讀這本書,得到了一點安慰。主日學協會在一九八八年出版了中文譯本,相當的暢銷。台灣九二一大地震後,這本書的銷售量大增;不少人因為失喪親友,籍著此書來尋求安慰。
不同的人可以從不同的觀點來解讀這本書。相信「自然主義」的人否認靈魂的存在,他們可能認為李齊的「死」並非真死,因為一個人被宣布死亡後,腦部的神經胞仍會短暫活動,因此書中所九分鐘的經歷,完全可以用心理學的理論來解釋。不過,這類讀者在讀了李齊的「見證」之後,可能會放棄靈魂不存在的立場。
佛教徒讀了本書以後,一般都會將李齊的經歷套入自己的信仰觀點,亦即:李齊其實沒有死透,因此他的靈魂沒有轉入另一個軀體;但是,靈魂出竅的經歷仍符合了輪迴觀念裡靈魂不滅的信念。
至於基督徒讀完之後,自然會按照上帝所啟示的聖經來解釋李齊的「見證」。一個人對經驗的解釋,不一定符合真理;唯有造物主向我們說的話,才是真理。耶穌對舊約聖經的尊重與順服,是我們的榜樣。以下略以聖經的教導來解讀《死亡九分鐘》。
按照保羅被提到第三層天的經歷(聖經哥林多後書十二章2節),我們可以接受人未全死、但靈魂離開身體的可能性。因為保羅說,他被提時,靈魂是在身內或在身外,他不知道;表示靈魂有可能在身體以外獨立存在,並且看到、聽到平常被視為隱密的事物。
至於李齊所描述,兩位醉漢的光圈(「第二層皮膚」)破裂,並且各被一「無形人」所侵入,由頭部鑽入醉漢的體內(第70頁),對此應該如何解讀?筆者認為,若解釋正常人有一光圈如「第二層皮膚」保護著,這是有可能的(但仍有商榷餘地),因為保羅說:「有屬天的身體,也有屬地的身體,但屬天身體的榮光是一種樣式,而屬地身體的榮光是另一種樣式」(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0節;筆者譯)所以屬地的身體可以有榮光(光圈)。但是,若真有入侵的「無形人」這回事,我們從聖經真理的啟示當知,這些「無形人」必定是邪靈,亦即墮落的天使,而不是被死人所附的靈魂,因為聖經所講的「靈體附身」,都是指被角落的天使所附,而不是被死人的靈魂所附。聖經也啟示為何死人的靈魂不可能轉附到其他活人的身上,這乃是因為今世的經歷只有一次。上帝說:「我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出埃及記三章6節;並參考馬太福音廿二章31-32節),話中將以色列民族的三位始祖區分並列,表示三人仍舊以在世時的身分在上帝眼中蒙紀念,他們沒有因死輪迴,也沒有變成其他的人或生物。
最後,要提醒大家,最卓越的人在上帝的眼中仍舊是罪人,而「罪的代價是死亡,但是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是讓我們在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裡得到永恆的生命。」(聖經現代中文譯本羅馬書六章23節)也就是說,世上的每一個人將來都要面臨上帝審判,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耶穌被釘十架不只凸顯出世人對上帝與真理的恨惡,也彰顯了上帝的忿怒與慈愛;亦即,上帝的忿怒降在祂自己的愛子耶穌身上,祂的慈愛則安排耶穌為我們贖罪,叫一切相信耶穌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
這本書或許能說服一些人相信死後靈魂的不滅,但若沒有聖經啟示的印證,它的內容將會被隨意解讀,讓人無法更貼近真理。透過這篇序,筆者期待幫助讀者確解讀《死亡九分鐘》的獨特經歷,以便從中獲取真實的助益。
周功和
前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美國費城三一華人基督教會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