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著作權登記制度,世界各國有極大差異。有些國家根本無此著作權登記制度,有些國家採全面登記制度,有些國家僅部分著作有登記制度。
另有關著作權登記機關,世界各國也十分不一致。有些國家著作權登記機關只有一個,有些國家採分權,地方政府也可以做著作權登記;另有些國家委託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做著作權登記業務。
至於著作權主管機關,世界各國也十分分歧,有屬於文化部門,有屬於經濟部門,也有屬於法務部門、國會圖書館等等,不一而足。
台灣自日治時代1899年(明治32年)著作權法在台灣施行,即有著作權登記制度,直至1998年才廢止著作權登記制度。另著作權主管機關,亦有更易,其中得失利弊,鮮有人研究。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在2021年受文化部委託做此研究,惟文化部僅將此研究掛於網路,並未有紙本公開。由於此研究成果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所乃委託五南圖書公司印出300本,以供學者或圖書館收存,以為進一步探討之參考,希各界指正。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謹誌
2023 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