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們的人生就是一連串的對話。身為社會語言學家,分析日常對話與其對關係的影響,向來是我職業生涯的關注焦點。在這本書裡,我同時傾聽女性與男性的聲音。我會疏通釐清那些看似無意義卻困擾著你我關係的誤解,同時讓大家明白, 即便在沒有明顯誤會的情況下,男性和女性也可能用不同的方式去解讀相同的對話內容。我會說明,為何想要溝通的真心誠意往往卻讓對方困惑,而我們要怎麼做才能多少避免或緩解挫折的無力感。
我的著作《我的意思才不是那樣!》(That’s Not What I Meant!)讓讀者知道人人都有不同的對話風格。因此,當來自同一個國家但地區有別的人,或者不同族裔及階級背景的人交談時,他們話語的本意,可能就會跟聽者理解的意義不盡相同。不過,又不是人人都得跟自己國家裡不同地區或不同族裔的人結伴終生,這只是部分人的選擇罷了。話說回來,我們的確八成會與異性配對、長期結伴,而且很多人都這樣。再者,即使很多人(也越來越少)可以大半輩子都不用跟文化背景迥異的人緊密接觸,卻幾乎無法逃避跟異性打交道,因為就算沒有異性朋友,也有異性的親戚與同事,就連沒有生活伴侶或者主要關係對象為同性伴侶的人也不例外。
《我的意思才不是那樣!》共有十章,其中有一章處理的是對話風格的性別差異。然而,我接到訪談、邀稿,以及演講的邀約時,有九○%都希望我把重點放在該書一○%的內容上,也就是男女差異的那一章。大家都想更了解性別與對話風格。
我自己也想更深入。這可一點不假。我之所以決定要成為語言學家,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修了羅賓.萊可夫(Robin Lakoff)的一門課,內容是她針對性別和語言的研究。我的第一份大型語言學研究,主題就是迂迴表達的性別與文化差異,而且,我對同一主題的其他研究也相當熟悉。只不過,雖然我一直以來的研究都與性別研究有點關係,但我沒有一頭栽進核心研究圈,這多少是因為這個領域太具爭議性了。
每每我寫到或談到男女之間對話風格的差異時,就會爭論四起。多數人會驚呼我說的千真萬確,興奮地認為我解釋了他們的個人經驗。他們會鬆了一口氣,知道這些困擾其實很常見,而不是因為自己、伴侶、或是他們的關係出了什麼嚴重的問題。過去他們把伴侶的說話方式歸咎為伴侶個人的缺點,如今,他們可以重新理解伴侶的說話方式只是反映出一套不同的系統。另一方面,他們自己的說話方式可能讓伴侶困擾多年,但如今他們可以據理力爭地說,這種方式既合乎邏輯又合理。
雖然多數人認為,我對說話方式之性別差異的解釋能說明他們自身的經驗(他們還迫不急待地要提出自己的例子),但有些人一聽到性別二字就侷促不安。有些人光聽到男女不同的觀點就生氣。而且,這種反應男女皆有。
有些男人從女性口中聽到任何攸關男女的陳述,就視其為控訴──認為這只是女人表達受不了的美化方式,彷彿是在怒喊「你們這些男人!」,他們覺得只要自己被討論,就算不是受到詆毀,也是一種物化。
然而,可不只是男性會對一切關於男女的陳述忿恨不平。有些女人會有憑有據地擔心,任何性別差異的看法,大家聽在耳裡,會以為言下之意是女人不一樣──與標準有別,也就是與男人的一切有別。男性被視為常態,而女性則被視為背離常態。何況,「不一樣」跟「比較差」只有一步之隔──而且「不一樣」可能終究會被當成「比較差」。
此外,就算讓大家明白女性和男性的對話風格不同,通常被要求要改變的,也是女性。我就曾在別人針對我的作品的回應裡,見識過這樣的事。《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上有一篇我寫過的文章,內容提到一對男女在車上的對話。對話中的女性問:「你要不要找地方喝一杯?」她的丈夫誠實地回答「不要」,接著繼續開車。事後丈夫得知太太其實想找地方喝一杯,所以很不高興。他覺得很無力,納悶不解:「為什麼不說她想喝一杯就好了?她為什麼要跟我玩遊戲?」我的解釋是,女方並非沒有如願而生氣,而是因為先生沒有考慮她提出的選項。從她的觀點來看,她對先生想做的事都會表達在意,反觀先生對她想做什麼卻完全不在乎。
我的分析強調此案例中的丈夫和太太的風格儘管有別,卻一樣合理。在我另一篇《多倫多星報》(Toronto Star)的文章裡,這個論點卻被編輯過頭,刊出時已經消失不見了。這讓我看似在建議讀者:「女性務必要理解,當男性回答『要』或『不』的時候,她並不是非得照做而沒有商量的餘地。」《多倫多星報》的編輯刪掉了一段前文:「想了解出了什麼問題,男性必須明白,當女性問他想做什麼時,並不是要他提供訊息,而是在開啟協商,討論雙方想做什麼。然而,女性務必要理解……。」編輯這麼大刀一揮,我的說法從男女都應該調整,變成女人務必單方面努力理解男人。告知女人務必單方「理解」,言下之意就是男人的方式才對,而女人的方式錯。這個編輯後的版本被重印納入教科書,錯誤便一傳十,十傳百地傳開了。
我們都曉得自己是獨特的個體,但卻往往視他人為群體的代表。這是天生習性,因為我們非得以模式觀察世界,方能加以理解;要能處理每天大量的人事物,就得有辦法預測與這些有關的訊息、感覺自己對其有所知曉。只不過,這個看出相似性模式的能力,雖然與生俱來又頗有助益,卻也有其不幸的後果。把個體「歸約」為一種類別,不但會讓人不快,還是一種誤導。將女人和男人區分成各種類別,就會強化這種還原論(一種哲學思想,相信通過拆解就能理解、描述複雜的系統與現象)的危險。
儘管「概括」可描繪出相似性,卻也掩蓋了差異性。型塑你我的種種影響,族繁不及備載:族裔、宗教、階級、種族、年齡、職業、自己與親人居住過的地理區域,以及許多其他群體認同等等都是──其中還混雜了個體的人格與偏好。我們很容易透過一個或幾個類別總結他人,例如美國南方淑女(southern belle)、紐約的猶太知識份子(New York Jewish intellectual)、波士頓婆羅門(Boston Brahmin)或暴躁的義大利人(hot-tempered Italian)。這些類別即使能預測到該對象的部分行為,但沒有描繪到的卻遠多於此。每一個人和任何其他人都有完全不像的地方,數也數不完──就算跟許多同一個類別中的其他人,也會不一樣。
我深知這些危險,卻還是走入越來越多人以性別和語言為主題的對話,因為,忽略差異性的危險,比指出差異性的危險更大。欲蓋彌彰並不會讓阻礙物消失;我們反而會在大步穿過房間時被它絆倒,最後只得用爬的。拒絕接受真正的差異,可能只會加重在這個改變與重塑男女關係的年代裡早已司空見慣的疑惑。
假裝男女都一樣的行為,對女人有害,因為我們會用對男人而言的常態,來對待女性。這對男人也不利,因為,如果男人本著善意用對男人說話的方式來和女人溝通,得到的效果卻不如預期,甚至招來嫌惡或惹對方生氣,那麼,男人反而會不知所措。
這種弔詭可見於美洲原住民女性艾比.阿碧南蒂(Abby Abinanti)的自白中。她談到自己讀法律研究所很辛苦而且又備感孤立的原因:
大家不喜歡或不接受原住民或女人當律師。有的人沒辦法確定自己到底更討厭前者或後者;有些人則會假裝大家都一樣,誰當律師都沒有差別。我也可以是「男學生的一分子」、「白人男學生的一分子」。不太可能這樣的。這兩種對待都會讓我困擾。
討厭女人或原住民當律師這件事,會對讀法律研究所的原住民女性造成問題──這很容易理解。但要明白「想以平起平坐之道接納她的人」也會對她造成問題,就難多了。認定「她跟大家一樣」的想法之所以有傷害性,就是因為她不一樣。那些人用來反映並確立自己身分認同的種種假定、價值觀還有風格,會破壞她的身分認同。
有些學者為了確立女人的對等地位,反而不願讓大家看到男女的不同,因為差異可以被用來合理化不公平的對待與機會。儘管我理解也同理那些希望男女間不存在差異(只有可彌補的社會不公)的人,但我和其他人的研究、連同我自己與其他人的經驗,在在都告訴我事實就不是這樣。說話的方式真的有性別差異,我們要能辨識與理解。沒有這種理解,我們就注定會把截然不同的對話風格所帶來的困惑與有害後果,怪到他人與自己(或關係)的頭上。
承認性別差異,個人便不必再糾結自己是否不正常或出了問題。許多男女對自己的親密關係都不滿意,而且想試著討論時,甚至更沮喪無力。以社會語言學來面對關係,就可能解釋這種無力感,而不指責是誰發狂或邏輯錯誤,同時也不必怪罪或放棄這段關係。假如我們承認也理解彼此的差異,就能把彼此的風格納入考量,調整自己、適應各自的風格,並從中學習。
本書採用的社會語言學手法,會讓讀者們明白,由於男孩和女孩在基本有別的文化之下成長,所以男人與女人的對話是一種跨文化溝通。用跨文化觀點處理對話風格中的性別差異,跟以性別和語言為主題的研究是不一樣的,後者認為男女對話失敗的原因在於,男人要宰制女人。男性作為一種主導你我社會的階級,這點無庸置疑;而許多男人想在生活中主宰女性,也是不爭的事實。但男性主導並非全貌。光靠這點,無法解釋對話中的男女要面對的一切──尤其當雙方都抱著真心誠意,想理解彼此的對話內容。主導的結果不見得出於想主導的意圖。這就是本書為大家帶來的新知。
在這個機會大開的時代,女性嶄露頭角爬上權威要職。起初,我們以為女性可以用以往的方式說話,但這往往行不通。另一個看似合乎邏輯的想法,就是女性該改變風格,用男人的方式說話。除了「女性必須負責所有改變」很令人反感,這也行不通,因為說話像男人的女人,會受到不同的評斷—而且嚴苛得很。我們不得不檢視我們的選擇與其招致的後果。唯有透過理解彼此的風格與自己的選項,才能開始找到機會,不受單一死硬對話風格的圈囿。
對話風格的差異沒辦法解釋男女關係的一切問題。心理問題、真的不再相愛相護,以及純然的自私(連同政治與經濟不平等所造成的現實後果)都可能是威脅。但還有無數的情況是,這些缺失被關係中的一人用來誣指對方,原因只是對方用不同方式表達想法、感受以及對溝通的既定看法。假使我們可以根據對話風格去釐清差異,就能以比較好的立場迎擊真正的利益衝突,同時找到能協調伴侶的共同語言。
我提筆寫《我的意思才不是那樣!》的前言時,就提到有個女學生,她聲稱在喬治城大學修了我一門課因而挽救了婚姻。不久前,那位學生(如今是教授,仍然已婚)寫了封信給我。她說她和丈夫一直都保持對話,只是到頭來不知何故都以爭執收場。某次兩人吵到一半,她的丈夫氣急敗壞地說:「泰南博士最好趕快寫新書,因為,男女說話這件事一定是世界上嚴重的問題!」本書前言至此,停筆前,我要把這本書獻給那個丈夫,以及世界各地正想盡辦法要跟彼此溝通的男男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