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是由一系列受邀演講稿彙輯而成。邀請者是德州達拉斯的南美以美大學(South Methodist University)的普金斯學院(Perkins School),時在1966年的暑修班。我被指定的講題是解釋意義治療法特有的體系。雖然有不少作者指出:相對於其他學派的存在主義精神醫療法而言,意義治療法已發展出某種確定的心理治療技法,但知道的人不多。那是迄今為止唯一在概念上能自成體系的治療法。
為了處理此一體系的基礎,本書各章就要來談談意義治療法背後的基本假定以及一些主張。各章之間形成了一個關聯網,要之,意義治療法有以下三個基本概念:(1)意志的自由;(2)朝向意義的意志;(3)生命的意義。
(1)意志的自由包含了決定論(determinism)與泛決定論(pan-determinism)相對的問題。(2)意義的意志所討論的概念乃是有別於朝向權力的意志以及朝向享樂的意志,正如在阿德勒和佛洛伊德的心理學中所呈現的那樣。準確地說,「權力意志」一詞的鑄造者是尼采而不是阿德勒,至於「享樂意志」一詞,代表了佛洛伊德的「享樂原則」,則是我自己的說法,而非佛洛伊德本人。更且,享樂原則應該以更寬廣的平衡原則(homeostasis principle)概念來看待才對。在批評以上兩概念之同時,我們也應該更仔細詳論意義治療法的動機理論。(3)生命的意義是討論有關相對論(relativism)與主觀論(subjectivism)之間對立的問題。
在本書中討論意義治療法的應用時,也包含了三個問題面向。首先,意義治療法可運用於處理智因的精神官能症(noogenic neuroses);[2]其次,意義治療法也運用於處理一般意義下的精神官能症;第三,意義治療法還用來處理身體因素的(somatogenic)精神官能症,或更廣泛的身心症 (somatogenic disease)。[3]我們就會看見,屬於人類的所有面向,都會反映在這套主題的關聯網之中。
在本書的〈緒論〉一章中,意義治療法會和其他治療 法學派的觀點並列,特別是與心理治療領域中的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到了本書的末章所處理的,乃是意義治療法與神學的對話。
我在本書中曾儘量嘗試把意義治療法的最新發展包含進來,以便能在個體的原則上以及具體的服務上都能有詳細的材料以資說明。不過,就是這份提供整個體系全貌的意圖,使我不得不將一些在先前出版的書中已經出現過的材料囊括進來。
我所謂的「存在空虛」(existential vacuum)之說,對於當前的精神醫學構成了一場挑戰。愈來愈多患者的訴苦是感覺到空虛與無意義,然而在我看來,是衍生自兩項事實。人不像動物那樣,要聽從本能說你一定要做什麼。還有,現在的人跟從前的人不一樣,不再聽從傳統告訴你應該做什麼。人甚至常常不知道他基本上想做什麼。反過來說,他要嘛想做別人都在做的事(從眾主義﹝conformism﹞);不然他就只能 做別人要他做的事(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我希望我能夠成功地向讀者傳達我的信念:不管傳統怎麼崩塌,生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有意義的,更有甚者,這意義實際上會維持到人嚥下最後一口氣為止。而精神科醫師也有辦法向他的患者展示:生命從未停止「有意義」這回事。更明確地說,醫師無法向患者展現意義是什麼,但他很可以展示的就是有意義,而生命就是在頂著、扛著,無論在什麼條件下,生命都是充滿意義的。意義治療法得來的教訓是說:甚至在生命最悲劇、最負面的面向,譬如無法避免的苦難,都可能藉由人在面對困境時所承受的態度,而將之轉變為人類的成就。意義治療法和其他的存在主義學派相對而言,就是絕對不悲觀,對它而言,最現實的乃是能夠面對人類存在處境中環環相扣的三種悲劇:痛苦、死亡與罪疚。把意義治療法叫做樂觀,堪稱公允,因為它能夠向患者展現的,正是如何把絕望轉變為勝利。
在像我們這樣的時代裡,傳統正在式微,因此精神醫學 必須視為首要任務者,就在於幫人裝備好發現意義的能力。在這個年代中,十誡對許多人而言已喪失其無條件的效度,人竟得在他一生的千萬種處境中,學會聽出隱含其中的千萬 條誡律。在這情況下,我希望讀者可聽出,意義治療法是在面對著時時刻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