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節錄)
懷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1947)曾斷言兩千多年的整個西方哲學史不過是柏拉圖的注腳而已 ,此話的確讓後來的哲學家氣餒和不甘,然而從我們哲學史研究者的角度看,這未嘗不是一種積極的暗示,就是說柏拉圖為理解其後頭緒紛繁的哲學史提供了一個快刀斬亂麻的透視角度。而如果說柏拉圖指示了其後西方哲學史流向的話,那麼18世紀出場的德國啟蒙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則堪稱是制定了近代以來西方哲學的議事日程。對此,稍後於康德的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 1788-1860)早就有清楚的認知和預見:
康德雖然沒有達到現象即作為表象的世界,而自在之物即意志這樣的認知,但是他已指出這顯現著的世界既是以主體也同樣是以客體為條件的。當他把這世界的現象的,也就是表象的最普遍的形式孤立起來時,他指出了人們不僅可以從客體出發,而且同樣也可從主體出發認識到這些形式,並得以按其全部的規律性而統覽這些形式。又因為這些形式本是主體客體之間的共同界線,他做出結論說人們由於遵循(Verfolgen)這一界線,既不能透入客體的內部,也不能透入主體的內部,隨之而是〔人們〕絕不能認識到世界的本質,絕不能認識自在之物。
不需要多麼專精的研究,凡是對康德哲學有些大概了解的讀者,對於叔本華的這段評論,都不會感到有什麼晦澀難解之處:康德將我們的世界一分為二,物自體與現象界,認為透過理性範疇或形式可以生產出關於現象界的普遍有效的知識,但也恰恰是由於人所具有的這種理性能力,即由於這種理性範疇的使用,一條不可逾越的認知鴻溝便橫亙在物自體與現象界之間,大有「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之無奈。不過,兩者也絕非毫無關聯,它們是「共在」於「人生」或世界的,這也就是說,我們人類置身其中的這一世界是由兩方面構成的:認識的主體與被認識的客體。因此,作為鑄造世界觀的哲學一方面應該去解釋主體;另一方面還要說明客體,這便是康德為其後的哲學所指派的任務:研究主客體的本質、作用及其相互關係。非常清晰,康德以後的西方哲學分作兩條路線,一是客體主義的路線,一是主體主義的路線。
在此我們何以要繞道叔本華對康德哲學功過是非的論衡而不自作論說呢?此乃由於,叔本華是近代客體主義路線的開山鼻祖,他將康德不可知的物自體揭示和演繹為他本人的能夠發展成為「表象」的「意志」,此意志乃世界之本源和主宰。而且,這在他看來還意味著,作為具體的進行認識的個體,就其本質而言,也是一個「物自體」,一個他所謂的「意志」,一個無法透入其中的客體。在客體主義一線上,顯而易見的有直承叔本華的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1844-1900),其對叔本華的發展似乎也僅僅在對這意志的態度上,棄「悲觀」而取「悲壯」和昂然向上。這一脈下來還有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 1813-1855)、史萊馬赫(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 1768-1834)、狄爾泰(Wilhelm Dilthey, 1833-1911)、柏格森(Henri Bergson, 1859-1941)、桑塔亞那(George Santayana, 1863-1952)等人,當然也應該包括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榮格(Carl Gustav Jung, 1875-1961)以及拉岡(Jacques-Marie-Émile Lacan, 1901-1981),他們將康德的「物自體」解釋和表述為「存在」、「生命」、「無意識」、「集體無意識」、「大他者」(或「實在」)等等。如果不避可能的牽強之譏,我們似乎也可以像英國馬克思主義批評家泰瑞.伊格頓(Terence Francis Eagleton, 1943-)那樣,將馬克思的社會存在理論與佛洛伊德的無意識理論並置而互文指涉。不難理解,只要把「人之初,性本善」改寫為「食色,性也」或「天生烝民,有物有則」 ,即經濟活動實則外化了的生命之所欲,那麼經濟決定論與本能決定論的確也是相距不遠的。進一步,如果我們不是將佛洛伊德的「無意識」作為一種屬於認識範疇的無能於認識之狀態,而是認為有某物、某一領域幽懸在人類的認識之外,即將「無意識」實體化、本體化,那麼社會學和社會批判理論的「社會」,人類學的「日常生活」,有人類學淵源的文化研究的「文化」,這看似不相關的一切也都是可以歸入由康德所啟迪、由叔本華所開闢的客體主義路線的,它們都含有那一首先需要食衣住行的「生命」的因素或欲求。拉岡對佛洛伊德無意識的澄清和再定義,初看就是對精神分析的背叛,但細察則屬於對它的豐富、補充和發展,欲望確然就是對他人之欲望的欲望:個體的欲望不僅不是與社會的象徵秩序無關,而且是實實在在為社會所編碼的。這就是拉岡由他那意味深長的著名公式「無意識是他人的話語」 所傳遞的並不玄虛的訊息。他人或他人的話語是一個比自我主體更闊大的世界,它可以是自我的對象,這時它是意識的客體,也可以是構成自我存在的先在,它無法透過反思而得以自我認識,因為進行認識的主體即是永遠無法自我認識的,反思所得到的自我知識只是對於已經成為歷史的自我的知識,在此意義上,那個構成自我存在的他人的話語對我而言是無法被意識到的,換言之,那一儘管含有意識成果的社會或傳統,當其作為觀察和反思的出發點時卻是無法成為意識對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