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霧峰林家的興起》問世後,學者專家的反應尚稱不惡。有在雜誌賜予書評者,如近代史研究所陳秋坤博士。有以書函賜教者,如林文龍先生。至於私下指正或鼓勵者則更多,如許雪姬博士、施添福教授、翁佳音先生等。專家學者的期許,大大增強筆者繼續進行霧峰林家歷史研究的意願。各方賜教的意見,筆者銘記在心,並以之為寫作的重要參考。其中必須特別指出的是拙著「索引」頁碼之錯誤。由於付梓時,筆者在美研究進修,正文頁碼變動而索引頁碼未隨之調整,以致二者不相符,謹向讀者深深的歉意。筆者已另編一勘誤表,並改正一些缺點,請已購拙著者,向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索取。
1986年,《霧峰林家的興起》付梓後,筆者即赴美研究進修二年。在此期間,除搜集臺灣的貿易資料外,全力進行第二冊林家歷史的寫作。經二年的纏鬥,總算勉強熬出來了,只待進一步修飾。不幸,在回國前,原稿失落,以致必須從頭寫起,延至今日方能付梓。在此謹向「臺中縣素貞興慈會」董事長林正方先生致歉。
寫作本書耗盡了筆者全部心力,甚至到黔驢技窮的地步。首先是原始資料的龐大與繁雜,造成整理上的困難。《林家訟案文書》是林家四次京控案的原始文件,數量遠超過林家在清代曾編輯印行的《臺灣寃錄》,2內容更是豐富複雜,遠非已刊著作與檔案可比。
第二是文書的缺損。不少文件,欠列日期或來往對象,須花極大心力方能予以定位。此外,百年舊文書,蛀損不少,又增研讀之困難。
第三是對文書格式問題。筆者以往接觸的文書以契字與洋行檔案為主,本書所用之林家文書多為稟詞與官府公文,其行文規矩另有一套,初讀時,真是一頭霧水。經相當時日後,方能摸清其中脈絡,掌握其意旨。
第四是專門知識問題。筆者不通法學,對清代司法制度、律例亦不甚了了,而本書所處理的問題主要為訟案,頗有力不從心之感。
第五是霧峰林家歷史的複雜性。林家在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之活動,性質極不單純,很難作適切的綜論與細析。
筆者一向不耐煩雜,在寫作過程中,數度因心緒紛亂、苦惱難熬而信念動搖,幾欲放棄此項研究,或降低研究深度。然而,珍貴原始資料的呼喚聲,畢竟難以充耳不聞,終於在猶豫徘徊中,寫寫停停,走到了「騎虎難下」,非寫出不可的地步。
雖然,筆者自認已耗盡心力,然而由於上述所列理由,本書的缺點必然甚多,深盼學者專家一本愛護鼓勵之心,不吝賜予批評、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