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序
本書第十版發行於2022年年初,現已無存書而須再版,乃趁此再版之際,除依稅法修正之處予以修改之外,並參酌引用學者們有關稅法,如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及相關行政法,如行政程序法等之著作,豐富本書內容,使本書稅捐之課稅法理、稽徵程序兼及基本權之論述外,亦對現行稅捐稽徵缺失及立法政策等予以檢討外,並認為新加坡之所以成為「亞太經貿中心」,乃由於其「租稅制度」使然,如其企業所得稅稅率最高17%、消費稅7%、境外所得不課稅、資本利得不課稅,使國際跨國公司至新加坡投資,促進新加坡之經濟發展。尤其薪資所得稅稅率最高15%、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22%,吸引高階人才到新加坡一展長才,相較之下,台灣稅制不僅稅率高、不合理,且稽徵程序繁雜,尤其海外資金重稅阻擋無法回台,高階薪資所得須適用40%所得稅率,高階人才流失,消費稅(營業稅加貨物稅)少則百分之十幾,重則高達百分之三十幾,財富差距日益加劇,令人憂心。
台灣的稅制(租稅制度)仍停滯於民國50年代,如何面對目前國際經濟環境之競爭;台灣的稅法制定於民國50年代戒嚴專制時代,迄今架構未變,視納稅人為標的,無視納稅人基本人權!
張進德
2024年元旦
冠恆联合會計師事務所